皮帶束縛經(一)
(Gaddulabaddha Sutta 1)
《皮帶束縛經》有兩部,這兩部我們都將研究。第一部《皮帶束縛經》的經文開始說:
一時世尊住在舍衛城。當時世尊對諸比丘說:
「諸比丘,生死輪迴的源頭是無法察知的。在生死輪迴中一再流轉的眾生,被無明所蒙蔽、被愛欲所束縛的起點是難以得知的。」
業力只有在無明(avijja)與愛欲(tanha)的支持下才能產生結果;若沒有無明與愛欲,業力就不能產生任何果報。因此在本經中佛陀教導說生死輪迴(samsara)的主因是無明與愛欲。
「無明」是指錯誤地認知有真實的男人、女人等存在。根據佛陀的教導,只有究竟名色法(精神與物質)存在而已,沒有真實的男人、女人存在。如果有人這麼想:「這是男人、女人、兒子、女兒……」,這種錯知就是無明。如果有系統地修行四界分別觀,就能見到名為色聚的微粒。分析各種色聚微粒之後,就能照見總共二十八種色法(rupa)。此外還有依靠色法(物質現象)而生起的名法(精神現象)。所以依究竟諦(勝義諦)而言,只有名色法存在而已。然而名色法一生起之後就立即消滅,因此它們是無常的。沒有恆常存在的男人、女人、兒子、女兒等,因此認為有男人、女人等真實存在就是無明。
由於無明的緣故,執著這些對象的愛欲就會依靠無明而生起。在無明與愛欲的幫助之下,成熟的業力就能結成善或惡的果報。這就是為什麼佛陀在本經中說:「在生死輪迴中一再流轉的眾生,被無明所蒙蔽、被愛欲所束縛的起點是難以得知的。」
佛陀繼續開示說:
「諸比丘,汪洋大海有乾涸、竭盡到點水不存的時候;但是我說,被無明所蒙蔽、被愛欲所束縛而在生死輪迴中一再流轉的眾生,他們的痛苦沒有窮盡的時候。」
根據佛教的道理,終有一天世界會被火、水或風所毀滅。佛陀在本經中描述的是世界被火毀滅的情況。那時有愈來愈多個太陽出現。通常四惡道裡的眾生會死亡,投生到人間或欲界天來。當天空中出現五個太陽時,汪洋大海會乾涸、竭盡到點水不存。那時通常欲界的眾生都會死亡;他們在死亡之前都精進修行而達到禪那。依靠禪那的緣故,他們都投生到梵天界去。因此佛陀開示說即使在那時生死輪迴還是沒有窮盡──「但是我說,被無明所蒙蔽、被愛欲所束縛而在生死輪迴中一再流轉的眾生,他們的痛苦沒有窮盡的時候。」
佛陀繼續開示說:
「諸比丘,眾山之王──須彌山──有被焚燒、毀壞到塵點不存的時候;但是我說,被無明所蒙蔽、被愛欲所束縛而在生死輪迴中一再流轉的眾生,他們的痛苦沒有窮盡的時候。」
當第六個太陽出現時,眾山之王──須彌山──也焚燒、毀壞到塵點不存。那時,以無明及愛欲為根本,禪那的業力使眾生投生到梵天界去,開始另一個生命的流轉。所以佛陀如此開示:「但是我說,被無明所蒙蔽、被愛欲所束縛而在生死輪迴中一再流轉的眾生,他們的痛苦沒有窮盡的時候。」
然後佛陀開示說:
「諸比丘,遼闊的大地有被焚燒、毀壞到寸土不存的時候;但是我說,被無明所蒙蔽、被愛欲所束縛而在生死輪迴中一再流轉的眾生,他們的痛苦沒有窮盡的時候。」
當第七個太陽出現時,遼闊的大地被焚燒、毀壞到寸土不存。那時,依靠無明及愛欲,剩餘的欲界眾生非常精進地修行以達到禪那。由於禪那的業力,死後他們投生於梵天界。所以佛陀如此開示:「但是我說,被無明所蒙蔽、被愛欲所束縛而在生死輪迴中一再流轉的眾生,他們的痛苦沒有窮盡的時候。」
接著佛陀以狗為譬喻來開示:
「諸比丘,就像一隻以皮帶束縛的狗被綁在牢固的木樁或柱子,牠只能繞著那根木樁或柱子一再地打轉。同樣地,諸比丘,未曾聞法的凡夫未見聖者,未善巧與未調伏於聖者之法(四聖諦);未見善士,未善巧與未調伏於善士之法,他認為
(一) 色是我,或
(二) 我有色,或
(三) 色在我之中,或
(四) 我在色之中。
他認為受是我……他認為想是我……他認為行是我……他認為識是我,或我有識,或識在我之中、或我在識之中。
他從色到色、從受到受、從想到想、從行到行、從識到識,一再地奔走、流轉。
當他在其中一再地奔走、流轉時,他無法脫離色、無法脫離受、無法脫離想、無法脫離行、無法脫離識。我說,他無法解脫生、老、死,無法解脫愁、悲、苦、憂、惱,無法解脫痛苦。」
在此,佛陀解釋二十種薩迦耶見(sakkayaditthi身見),即認為有個體存在的邪見。我想解釋這二十種薩迦耶見。
有色蘊中有四種薩迦耶見:
一、 他們將色認定為我:色與我是相同的;我就是色,色就是我。註釋以譬喻來解釋這一點:蠟燭的光與蠟燭的火是相同的;光就是火,火就是光。同樣地,有些相信有我的人認為我就是色,色就是我;色與我是相同的。
二、 我有色:在這裡,名(精神)是我,我與色是不同的。他們認為受蘊、想蘊、行蘊及識蘊為我,這四種名蘊擁有色法。註釋以譬喻來解釋:樹木與樹木的影子是不同的;樹木是一回事,樹木的影子是另一回事;樹木擁有影子。同理,我(名法)好比是樹木;色法好比是樹木的影子。因此我是一回事,色是另一回事;我擁有色。
三、 色在我之中:他們認定名法為我,而色法存在名法之中。註釋以譬喻解釋說:好比花有香味,香味存在花之中。同樣地,我(名法)好比是花,色法好比是香味;色法存在我之中。
四、 我在色之中:他們認定名法為我,而這個我存在於色法之中。註釋以譬喻解釋說:盒子裡有紅寶石,紅寶石存在盒子之中。同理,色法好比是盒子,我(名法)好比是紅寶石;我存在色法之中。
以上是四種譬喻:(一)燭光與燭火、(二)樹木與樹影、(三)花與花香、(四)盒子與寶石。這是《阿毗達摩藏》的註釋《殊勝義註》(Atthasalini)的解釋。這些是關於色蘊的四種薩迦耶見。關於受蘊、想蘊、行蘊與識蘊也都各有四種薩迦耶見,其情況可以此類推,於是總共有二十種薩迦耶見。
在本經中及第二部《皮帶束縛經》中,佛陀都解釋如何滅除這二十種薩迦耶見,因為這二十種薩迦耶見是一切邪見的基礎。依靠薩迦耶見的緣故,種種邪見如無作用見(akiriyaditthi)、無因見(ahetukaditthi)、空無見(natthikaditthi)才能生起。
一、 無作用見:否定善法與不善法能產生作用。
二、 無因見:否定果報的因。
三、 空無見:否定因能產生果。
這三種邪見都是否定業因與果報。
在本經中,佛陀以狗為譬喻說:「就像一隻以皮帶束縛的狗被綁在牢固的木樁或柱子,牠只能繞著那根木樁或柱子一再地打轉。」那隻以皮帶束縛的狗被人用繩子綁在牢固的木樁或柱子,因此無法逃走。同樣地,如果凡夫有強烈的無明、薩迦耶見與愛欲,就無法解脫生死輪迴,因為這三種煩惱將他綁住了。無明與薩迦耶見蒙蔽他的慧眼,使他無法如實地照見究竟法。薩迦耶見好比是束縛在他脖子上的皮帶;愛欲好比是繩子,將他綁在牢固木樁或柱子上;而五取蘊好比是那根牢固的木樁或柱子。無明與愛欲促使他造作善行或惡行;那些行為稱為業。只要還有無明與愛欲存在,死亡之後,成熟的業力就會產生下一世的結生識。有了結生識就會再有老、病、死,而愁、悲、苦、憂、惱也都會產生,因此他無法解脫生死輪迴。
舉例而言:假設有人供養燭光給佛像,發願來世成為比丘。根據佛陀所教導的《阿毗達摩藏》,事實上並沒有真實的比丘存在,只有名色法(精神與物質)存在而已。他認為有比丘存在;這就是他的無明。渴望得到比丘的生命就是愛欲。執著比丘的生命就是取。依靠無明、愛、取的緣故,他供養燭光給佛像,這是一種善業,包含行與業力。如此總共是五種因,即無明、愛、取、行、業。如果他能修行緣起,就能照見供養燭光給佛像時有三十四個名法。這些名法一生起後就立刻壞滅;沒有恆常的行法存在。然而它們留下了某種潛在力量。當那個力量成熟時,就能依照他之前所發的願望而產生比丘的五蘊生命,這種力量稱為業力。因此,只要五種因還存在的話,生死輪迴就還會一直繼續,他無法解脫痛苦。
佛陀接著開示說:
「然而,諸比丘,善聞法的聖弟子得以見到聖者,善巧與調伏於聖者之法;得以見到善士,善巧與調伏於善士之法。他不認為色是我,或我有色,或色在我之中、或我在色之中。
他不認為受、想、行是我,他不認為識是我,或我有識,或識在我之中,或我在識之中。
他不再從色到色、從受到受、從想到想、從行到行、從識到識,一再地奔走、流轉。
由於他不繼續在其中奔走、流轉,因此他脫離色、脫離受、脫離想、脫離行、脫離識。
我說,他解脫生、老、死,解脫愁、悲、苦、憂、惱,解脫痛苦。」
如何才能解脫痛苦呢?我們將在第二部《皮帶束縛經》後段加以討論。佛陀在那部經中解釋說:不同的業導致眾生的種種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