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施設論 Puggala-paññatti》解題

    巴利七論之一。日譯本收在日譯《南傳大藏經》第四十七卷。「人」(puggala),是指凡人、聖人、因人、果人等意義的人。「施設」(paññatti)意為類集、安立、與分別。

    全書包含論母(mātikā)與解說兩部份。在論母中,首先提出六施設(蘊、處、界、諦、根、人施設)中之前五施設的名目(五蘊乃至二十二根),其次將人施設分為一法以至十法。第二部份的解說,是本書的主要內容,亦即將論母所提出的一法五十種、二法二十六種、三法十七種、四法二十九種、五法十四種、六法一種、七法二種、八法一種、九法一種、十法一種,分為一人(ekakaṁ)以至十人(dasa-puggalā)等十章,而逐一加以解說。

    本書所出現的名目,多見於巴利《經藏》中。尤其從二章二種人到第五章五種人,與《增支部》〈二法品〉至〈五法品〉中之所載,幾乎完全相似。而在漢譯《集異門足論》、《舍利弗阿毗曇論》〈人品〉中也有與本書相似的敘述。

    本書的原典由摩里斯(R.  Morris)校訂出版。此外,另有奈那提露卡(Nyānatiloka)的德譯本、洛烏(B.  C.  Law)的英譯本及平松友嗣的日譯本。此外,覺音的《五論註》(Pañcappka raṇāṭṭhakathā)中,收有本書的註釋。

    〔參考資料〕 《善見律毗婆沙》卷一;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阿毗達磨論書研究》;M.  WinternitzGeschichte der indischen Literatur》;B.  C.  LawA History of Pāli Literature》。(《中華佛教百科全書()p.175.2

(4)《人施設論》(Puggala-paññatti)︰此處的「人」(Puggala),非「人我」之意,而是指凡夫、聖人、因人、果人等人之意。故本書是依所斷煩惱、所修德目、賢聖階位、因人、果人等概念來分類解說人的論書。內容由論母、解說二部份組成。其中論母先列舉五施設(蘊、處、界、諦、根)的名目,次舉人施設所分類的一種人乃至十種人的名目。解說是本論的主要內容,共分十章,解說論母所列舉的名目,如︰一種人五十種、二種人二十六種、三種人十七種、四種人二十九種、五種人十四種、六種人一種、七種人二種、八種人一種、九種人一種、十種人一種。但都僅下定義,並無詳細的解說。〔參考資料〕水野弘元《南方上座部論書解說》。(《中華佛教百科全書()p.32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