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別論 Vibhaṅgapāḷi 解題

 

分別論(巴Vibhaga-ppakaraa

南傳七論之一。簡稱毗崩伽(分別)。係整理教法中重要的法數、學處,而以問答方式敘述的論書。在南傳七論中,位列第二,次於《法集論》,但不論就論藏的發達史或本質意義而言,本論都具有列居第一位的重要性。在北傳說一切有部諸論中,最類似本論的是《法蘊足論》。

全書由十八分別(品)組成,前十五品的每品各分經分別、論分別、問難三部份解說,後三品的每品各分本母和廣釋二部份解說。所論述的要點係依教理行果的次序,內容則以三學為基準。各品概要如下︰

  (1) 蘊分別︰解說色等五蘊。

  (2) 處分別︰解說十二處。

  (3) 界分別︰經分別部分,解說地水火風空識、樂苦喜憂捨無明、欲瞋害出離不瞋不害等各六界。論分別部分,解說眼等十八界。1195.1

  (4) 諦分別︰解說四諦。

  (5) 根分別︰列舉並說明二十二根(缺經分別)。

  (6) 緣相分別︰經分別解說十二緣起,論分別解說二十四種緣起(缺問難)。

  (7) 念處分別︰解說身、受、心、法四念處。

  (8) 正勤分別︰解說四正勤。

  (9) 神足分別︰解說四神足。

  (10) 覺支分別︰解說七覺支。

  (11) 道分別︰解說八正道。

  (12) 定分別︰解說四禪、四無色定。

  (13) 無量分別︰解說慈、悲、喜、捨四無量。

  (14) 學處分別︰解說離殺生、離不與取等五學處(缺經分別)。

  (15) 無礙解分別︰解說義、法、詞、辯四無礙解。

  (16) 智分別︰本母部分列舉由一種智至十種智的各家說法,廣釋部分逐一詳解各說。

  (17) 小事分別︰專論煩惱。

  (18) 法心分別︰綜合論述諸門。

本書原典已由戴維斯夫人(Mrs. Rhys Davids)校訂出版(P. T. S.1904)。另有佐藤密雄的日譯本,收在日譯《南傳大藏經》卷四十六、四十七。註釋本有覺音《除癡迷論》(Sammoha-vinodanī),已由佛授(A. P. Buddhadatta)校訂出版(P. T. S.1923)。〔參考資料〕《善見律毗婆沙》卷一;《南方上座部論書解說》;B. C. LawA History of Pali Literature》。(《中華佛教百科全書()p.1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