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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hikkhunīpātimokkha 比丘尼波提木叉 from Chaṭṭha
Saṅgāyana (CS) 2552 B.E. (2008A.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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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of Bhikkhunīpātimokkha﹝ 目 錄 ﹞
標示 ‘*’ 只有在比丘尼波提木叉, 不在比丘波提木叉
‘*’ only in Bhikkhunīpātimokkha, not in Bhikkhupātimokkha
1.Methunadhammasikkhāpadaṁ不淨行(=Bhikkhu
Pārājiko 1)
2.Adinnādānasikkhāpadaṁ偷盜(超過五個摩沙迦)
(=Bhikkhu Pārājiko 2)
3.Manussaviggahasikkhāpadaṁ奪取人命(=Bhikkhu
Pārājiko 3)
4.Uttarimanussadhammasikkhāpadaṁ(妄稱得)上人法(=Bhikkhu
Pārājiko 4)
*5.Ubbhajāṇumaṇḍalikāsikkhāpadaṁ(鎖骨以下、)膝蓋以上(撫摸等)
6.Vajjappaṭicchādikāsikkhāpadaṁ覆藏罪(不告大眾某比丘尼犯驅擯)
(=Bhikkhu P 64)
*7.Ukkhittānuvattikāsikkhāpadaṁ追隨被罷黜(之比丘)
*8.Aṭṭhavatthukāsikkhāpadaṁ八事驅擯
*2.Corīvuṭṭhāpikāsikkhāpadaṁ(接受)賊女受戒
*3.Ekagāmantaragamanasikkhāpadaṁ獨往村(等)
*4.Ukkhittaka-osāraṇasikkhāpadaṁ(將)被罷黜者復權
*5.Bhojanapaṭiggahaṇapaṭhamasikkhāpadaṁ接受食物(1)
*6.Bhojanapaṭiggahaṇadutiyasikkhāpadaṁ接受食物(2)
7.Sañcarittasikkhāpadaṁ作媒人(=Bhikkhu
Saṅghādiseso 5)
8.Duṭṭhadosasikkhāpadaṁ惡意、瞋恨(無憑據地毀謗比丘尼)
(=Bhikkhu Saṅghādiseso 8)
9.Aññabhāgiyasikkhāpadaṁ拿關涉它案作藉口(毀謗為犯驅擯)
(=Bhikkhu Saṅghādiseso 9)
*10.Sikkhaṁpaccācikkhaṇasikkhāpadaṁ捨學(等)
*11.Adhikaraṇakupitasikkhāpadaṁ停止瞋恨
*12.Pāpasamācārapaṭhamasikkhāpadaṁ惡行(1)
*13.Pāpasamācāradutiyasikkhāpadaṁ惡行(2)
14.Saṅghabhedakasikkhāpadaṁ分裂僧團(=Bhikkhu Saṅghādiseso 10)
15.Bhedānuvattakasikkhāpadaṁ與分裂僧團的比丘同黨(=Bhikkhu
Saṅghādiseso11)
16.Dubbacasikkhāpadaṁ惡名望(=Bhikkhu
Saṅghādiseso 12)
17.Kuladūsakasikkhāpadaṁ惡行敗壞在家人(=Bhikkhu Saṅghādiseso
17)
*1.Pattasannicayasikkhāpadaṁ囤積鉢
*2.Akālacīvarabhājanasikkhāpadaṁ以非時衣(為時衣而)分配
*3.Cīvaraparivattanasikkhāpadaṁ交換衣(之後奪回)
*4.Aññaviññāpanasikkhāpadaṁ索求(更索求)
*5.Aññacetāpanasikkhāpadaṁ購某物(後換購某物)
*6.Paṭhamasaṅghikacetāpanasikkhāpadaṁ僧伽購某物(1)
*7.Dutiyasaṅghikacetāpanasikkhāpadaṁ僧伽購某物(2)
*8.Paṭhamagaṇikacetāpanasikkhāpadaṁ大眾購某物(1)
*9.Dutiyagaṇikacetāpanasikkhāpadaṁ大眾購某物(2)
*10.Puggalikacetāpanasikkhāpadaṁ個人購某物(1)
*11.Garupāvuraṇasikkhāpadaṁ求重衣者(最高可值四個「康沙」)
*12.Lahupāvuraṇasikkhāpadaṁ求輕衣者(最高可值兩個半「康沙」)
13.Kathinasikkhāpadaṁ迦提那(捨後, 額外的布最多可存十天)
(=Bhikkhu NP 1)
14.Udositasikkhāpadaṁ離開三衣過夜(=Bhikkhu
NP 2)
15.Akālacīvarasikkhāpadaṁ非時衣(=Bhikkhu
NP 3)
16.Aññātakaviññattisikkhāpadaṁ(向沒有親戚關係者)乞求衣(=Bhikkhu
NP 6)
17.Tatuttarisikkhāpadaṁ接受非親戚在家人的布料(=Bhikkhu
NP 7)
18.Paṭhama-upakkhaṭasikkhāpadaṁ(指定非親戚在家人)準備布料(1)
(=Bhikkhu NP 8)
19.Dutiya-upakkhaṭasikkhāpadaṁ(指定非親戚在家人)準備布料(2)
(=Bhikkhu NP 9)
20.Rājasikkhāpadaṁ向保管衣資者索取布料(=Bhikkhu
NP 10)
21.Rūpiyasikkhāpadaṁ接受金銀(=Bhikkhu
NP 18)
22.Rūpiyasaṁvohārasikkhāpadaṁ買賣金銀(=Bhikkhu
NP 19.)
23.Kayavikkayasikkhāpadaṁ買賣物品(=Bhikkhu
NP 20.)
24.Ūnapañcabandhanasikkhāpadaṁ以未滿五綴(的缽換新缽)
(=Bhikkhu NP 22.)
25.Bhesajjasikkhāpadaṁ七日藥(儲存最多儲存七天)
(=Bhikkhu NP 23.)
26.Cīvara-acchindanasikkhāpadaṁ(贈衣後)奪回衣(=Bhikkhu
NP 25)
27.Suttaviññattisikkhāpadaṁ乞求紗線(請織工們織成布料)
(=Bhikkhu NP 26)
28.Mahāpesakārasikkhāpadaṁ(未受請而請)織工織布(=Bhikkhu
NP 27)
29.Accekacīvarasikkhāpadaṁ急施衣(存放超過做衣服的時間)
(=Bhikkhu NP 28)
30.Pariṇatasikkhāpadaṁ轉移(僧團的物品轉為己有)
(=Bhikkhu NP 30)
*2.Sambādhalomasikkhāpadaṁ(剃除)陰毛
*4.Jatumaṭṭhakasikkhāpadaṁ(使用)樹膠生支
*5.Udakasuddhikasikkhāpadaṁ以水洗淨(密處)
*6.Upatiṭṭhanasikkhāpadaṁ伺候(作飯的比丘)
*7.Āmakadhaññasikkhāpadaṁ(乞或令乞)生穀
*8.Paṭhama-uccārachaḍḍanasikkhāpadaṁ棄大便(等)(1)
*9.Dutiya-uccārachaḍḍanasikkhāpadaṁ棄大便(等)(1)
*10.Naccagītasikkhāpadaṁ(往觀聽)舞蹈、唱歌
*11.Rattandhakārasikkhāpadaṁ暗夜(與男人一對一站著交談)
*12.Paṭicchannokāsasikkhāpadaṁ隱密處(與男人一對一站著)交談
*13.Ajjhokāsasallapanasikkhāpadaṁ空地(與男子一對一站著)交談
*14.Dutiyika-uyyojanasikkhāpadaṁ打發友伴離去
*15.Anāpucchāpakkamanasikkhāpadaṁ不告(主人)而離去
*16.Anāpucchā-abhinisīdanasikkhāpadaṁ不告(主人)而入座
*17.Anāpucchāsantharaṇasikkhāpadaṁ不告(主人)而鋪床座
*18.Para-ujjhāpanakasikkhāpadaṁ(因誤解、誤會而)激怒他人
*19.Para-abhisapanasikkhāpadaṁ咒詛他人
22.Udakasāṭikasikkhāpadaṁ沐浴衣(=Bhikkhu
P 91)
*23.Cīvarasibbanasikkhāpadaṁ(拆解某比丘尼衣之後)縫衣
*24.Saṅghāṭicārasikkhāpadaṁ(過五日,不)穿僧伽梨
*25.Cīvarasaṅkamanīyasikkhāpadaṁ穿著不能確定之衣
*26.Gaṇacīvarasikkhāpadaṁ妨礙大眾(得衣)
*27.Paṭibāhanasikkhāpadaṁ阻擋(如法分配衣)
*28.Cīvaradānasikkhāpadaṁ贈衣(給無家者等)
*29.Kāla-atikkamanasikkhāpadaṁ(期待未確定之衣而)過衣時
*30.Kathinuddhārasikkhāpadaṁ(阻擋如法)取消迦絺那(利益)
*31.Ekamañcatuvaṭṭanasikkhāpadaṁ(兩人)同睡一床
*32.Ekattharaṇatuvaṭṭanasikkhāpadaṁ(兩人)同蓋一被
*33.Aphāsukaraṇasikkhāpadaṁ(對比丘尼故意)惱亂
*34.Na-upaṭṭhāpanasikkhāpadaṁ不伺候(同住之生病比丘尼)
*35.Nikkaḍḍhanasikkhāpadaṁ(給住屋後,瞋怒不喜即)趕走
*36.Saṁsaṭṭhasikkhāpadaṁ(與居士)住得親近
*37.Antoraṭṭhasikkhāpadaṁ在國內(有危險,卻不結伴而行)
*38.Tiroraṭṭhasikkhāpadaṁ在國外(有危險,卻不結伴而行)
*39.Antovassasikkhāpadaṁ於雨期中遊行
*40.Cārikanapakkamanasikkhāpadaṁ(雨安居後,)不出遊行
*41.Rājāgārasikkhāpadaṁ參觀王宮(等)
*42.Āsandiparibhuñjanasikkhāpadaṁ享用長椅(等)
*44.Gihiveyyāvaccasikkhāpadaṁ為在家人作事
*45.Adhikaraṇasikkhāpadaṁ平息(諍事)
46.Bhojanadānasikkhāpadaṁ(親手)給食(=Bhikkhu
P 41)
*47.Āvasathacīvarasikkhāpadaṁ月華衣(繼續使用)
*48.Āvasathavihārasikkhāpadaṁ不捨住處(而出遊)
*49.Tiracchānavijjāpariyāpuṇanasikkhāpadaṁ遍學畜生咒
*50.Tiracchānavijjāvācanasikkhāpadaṁ教畜生咒
*51.Ārāmapavisanasikkhāpadaṁ(未經同意而)進入比丘僧園
*52.Bhikkhu-akkosanasikkhāpadaṁ辱罵比丘
*53.Gaṇaparibhāsanasikkhāpadaṁ責罵大眾
*55.Kulamaccharinīsikkhāpadaṁ慳俗家
*56.Abhikkhukāvāsasikkhāpadaṁ無比丘住處(入安居)
*57.Apavāraṇāsikkhāpadaṁ(於二部僧中)未行自恣
*58.Ovādasikkhāpadaṁ(不為)教誡或共住而往
*59.Ovādūpasaṅkamanasikkhāpadaṁ(應於比丘僧)問布薩及求教誡
*60.Pasākhejātasikkhāpadaṁ肢節生癰瘡(單獨給男子作醫療)
*61.Gabbhinīsikkhāpadaṁ令孕婦(受具戒)
*62.Pāyantīsikkhāpadaṁ令有幼兒之婦女(受具戒)
*63.Paṭhamasikkhamānasikkhāpadaṁ(令未二年學六法戒之)式叉摩那受具戒(1)
*64.Dutiyasikkhamānasikkhāpadaṁ(未得許可令二年學六法戒之)式叉摩那受具戒(1)
*65.Paṭhamagihigatasikkhāpadaṁ有性行為的女人受具戒者(1)
*66.Dutiyagihigatasikkhāpadaṁ有性行為的女人受具戒者(2)
*67.Tatiyagihigatasikkhāpadaṁ有性行為的女人受具戒者(3)
*68.Paṭhamasahajīvinīsikkhāpadaṁ不教護弟子(1)
*69.Pavattinīnānubandhanasikkhāpadaṁ不隨(師)學
*70.Dutiyasahajīvinīsikkhāpadaṁ不教護弟子(2)
71.Paṭhamakumāribhūtasikkhāpadaṁ童女受具戒者(1)
(=Bhikkhunī P
65)
*72.Dutiyakumāribhūtasikkhāpadaṁ童女受具戒者(2)
*73.Tatiyakumāribhūtasikkhāpadaṁ童女受具戒者(3)
*74.Ūnadvādasavassasikkhāpadaṁ未滿十二夏(令人受具戒)
*75.Paripuṇṇadvādasavassasikkhāpadaṁ滿十二夏(令人受具戒)
*76.Khiyyanadhammasikkhāpadaṁ事後抱怨
*77.Paṭhamasikkhamānanavuṭṭhāpanasikkhāpadaṁ不使式叉摩那受具戒(1)
*78.Dutiyasikkhamānanavuṭṭhāpanasikkhāpadaṁ不使式叉摩那受具戒(2)
*79.Sokāvāsasikkhāpadaṁ陷入幽怨(的式叉摩那使受具戒)
*80.Ananuññātasikkhāpadaṁ(令父母及丈夫)未聽許(之式叉摩那受具戒)
*81.Pārivāsikasikkhāpadaṁ由別住者(承諾式叉摩那受具戒)
*82.Anuvassasikkhāpadaṁ年年(使受具戒)
*83.Ekavassasikkhāpadaṁ一年(度兩人受具戒)
Chattupāhanavaggonavamo持傘著履品第九
*84.Chattupāhanasikkhāpadaṁ持傘著履
*87.Itthālaṅkārasikkhāpadaṁ穿戴婦女裝飾物
*88.Gandhavaṇṇakasikkhāpadaṁ塗香、施粉
*90.Bhikkhuni-ummaddāpanasikkhāpadaṁ使比丘尼揉(或按摩)
*91.Sikkhamāna-ummaddāpanasikkhāpadaṁ使式叉摩那揉(或按摩)
*92.Sāmaṇerī-ummaddāpanasikkhāpadaṁ使沙彌尼揉(或按摩)
*93.Gihini-ummaddāpanasikkhāpadaṁ使白衣女揉(或按摩)
*94.Anāpucchāsikkhāpadaṁ(於比丘前)不問而坐
*95.Pañhāpucchanasikkhāpadaṁ(未得許可而)問比丘
*96.Asaṁkaccikasikkhāpadaṁ不著僧祇支(入村)
97.Musāvādasikkhāpadaṁ妄語(=Bhikkhu
P 1)
98.Omasavādasikkhāpadaṁ辱罵(=Bhikkhu
P 2)
99.Pesuññasikkhāpadaṁ誹謗(=Bhikkhu
P 3)
100.Padasodhammasikkhāpadaṁ逐句地(一起誦讀法)
(=Bhikkhu P 4)
101.Paṭhamasahaseyyasikkhāpadaṁ(與未受具足戒)同床睡覺(1)
(=Bhikkhu P 5)
102.Dutiyasahaseyyasikkhāpadaṁ(與男人)同床睡覺(2)
(=Bhikkhu P 6)
103.Dhammadesanāsikkhāpadaṁ說法(超過五六句)
(=Bhikkhu P 7)
104.Bhūtārocanasikkhāpadaṁ愛真實(告訴未受具者證得上人法)
(=Bhikkhu P 8)
105.Duṭṭhullārocanasikkhāpadaṁ(告訴未受具比丘尼的)重罪(=Bhikkhu
P 9)
106.Pathavīkhaṇanasikkhāpadaṁ挖掘土地(=Bhikkhu
P 10)
107.Bhūtagāmasikkhāpadaṁ(砍伐)植物(=Bhikkhu
P 11)
108.Aññavādakasikkhāpadaṁ轉移其它話題(顧左右而言他)
(=Bhikkhu P 12)
109.Ujjhāpanakasikkhāpadaṁ(公開)指責(=Bhikkhu
P 13)
110.Paṭhamasenāsanasikkhāpadaṁ臥具(不收就離開)(一)
(=Bhikkhu P 14)
111.Dutiyasenāsanasikkhāpadaṁ臥具(不收就離開)(二)
(=Bhikkhu P 15)
112.Anupakhajjasikkhāpadaṁ擠開(先到僧房的比丘尼)
(=Bhikkhu P 16)
113.Nikkaḍḍhanasikkhāpadaṁ趕人出房(=Bhikkhu
P 17)
114.Vehāsakuṭisikkhāpadaṁ閣樓(使用可拆卸的床椅)
(=Bhikkhu P 18)
115.Mahallakavihārasikkhāpadaṁ(建造)大房子(=Bhikkhu
P 19)
116.Sappāṇakasikkhāpadaṁ有生物的水(澆到草或地上)
(=Bhikkhu P 20)
117.Āvasathapiṇḍasikkhāpadaṁ在公共施食處(取食一次)
(=Bhikkhu P 31)
118.Gaṇabhojanasikkhāpadaṁ眾食(四人以上一起受邀吃飯)
(=Bhikkhu P 32)
119.Kāṇamātusikkhāpadaṁ瞎女(未分享糕點或乾餅)
(=Bhikkhu P 34)
120.Vikālabhojanasikkhāpadaṁ非時食(=Bhikkhu
P 37)
121.Sannidhikārakasikkhāpadaṁ儲存(超過正午的食物)
(=Bhikkhu P 38)
122.Dantaponasikkhāpadaṁ齒木(=Bhikkhu
P 40)
123.Uyyojanasikkhāpadaṁ(托缽途中)趕走同伴(=Bhikkhu
P 42)
124.Sabhojanasikkhāpadaṁ有情欲的人家(=Bhikkhu
P 43)
125.Rahopaṭicchannasikkhāpadaṁ單獨與男人坐在隱蔽處(=Bhikkhu
P 44)
126.Rahonisajjasikkhāpadaṁ單獨與男人共坐(=Bhikkhu
P 45)
127.Cārittasikkhāpadaṁ(用餐前後到其他人家)拜訪(=Bhikkhu
P 46)
128.Mahānāmasikkhāpadaṁ向摩訶男居士(索求供養)
(=Bhikkhu P 47)
129.Uyyuttasenāsikkhāpadaṁ(往觀)出征的軍隊(=Bhikkhu
P 48)
130.Senāvāsasikkhāpadaṁ軍中住(=Bhikkhu
P 49)
131.Uyyodhikasikkhāpadaṁ(住軍中觀)演習(=Bhikkhu
P 50)
132.Surāpānasikkhāpadaṁ喝穀酒(等)
(=Bhikkhu P 51)
133.Aṅgulipatodakasikkhāpadaṁ手指搔癢(=Bhikkhu
P 52)
134.Hasadhammasikkhāpadaṁ(水中)嬉戲(=Bhikkhu
P 53)
135.Anādariyasikkhāpadaṁ不恭敬(=Bhikkhu
P 54)
136.Bhiṁsāpanasikkhāpadaṁ嚇驚(比丘尼)
(=Bhikkhu P 55)
137.Jotisikkhāpadaṁ點火(取暖)
(=Bhikkhu P 56)
138.Nahānasikkhāpadaṁ洗澡(半個月超過一次)
(=Bhikkhu P 57)
139.Dubbaṇṇakaraṇasikkhāpadaṁ(新衣染)難看的顏色(=Bhikkhu
P 58)
140.Vikappanasikkhāpadaṁ分享衣服(對方沒有捨出就使用)
(=Bhikkhu P 59)
141.Apanidhāpanasikkhāpadaṁ藏匿比丘尼衣缽(等)(=Bhikkhu
P 60)
142.Sañciccasikkhāpadaṁ故意(奪命)
(=Bhikkhu P 61)
143.Sappāṇakasikkhāpadaṁ有生物(的水) (=Bhikkhu
P 62)
144.Ukkoṭanasikkhāpadaṁ擾亂(明知已經依法處置的案件)
(=Bhikkhu P 63)
145.Theyyasatthasikkhāpadaṁ與賊隊相約(=Bhikkhu
P 66)
146.Ariṭṭhasikkhāpadaṁ殘酷的(主張淫欲不會障礙修行)
(=Bhikkhu P 68)
147.Ukkhittasambhogasikkhāpadaṁ.中止共食(=Bhikkhu
P 69)
148.Kaṇṭakasikkhāpadaṁ障礙(法)
(=Bhikkhu P 70)
149.Sahadhammikasikkhāpadaṁ依法(規勸)
(=Bhikkhu P 71)
150.Vilekhanasikkhāpadaṁ迷惑小小學處(=Bhikkhu
P 72)
151.Mohanasikkhāpadaṁ(不因)無知(而開脫罪狀)
(=Bhikkhu P 73)
152.Pahārasikkhāpadaṁ打(比丘尼)
(=Bhikkhu P 74)
153.Talasattikasikkhāpadaṁ(舉)掌作武器(=Bhikkhu
P 75)
154.Amūlakasikkhāpadaṁ無憑無據地(毀謗比丘尼)
(=Bhikkhu P 76)
155.Sañciccasikkhāpadaṁ故意(導致比丘尼追悔)
(=Bhikkhu P 77)
156.Upassutisikkhāpadaṁ(比丘尼諍論後)竊聽(=Bhikkhu
P 78)
157.Kammappaṭibāhanasikkhāpadaṁ拒絕羯磨(=Bhikkhu
P 79)
158.Chandaṁ-adatvāgamanasikkhāpadaṁ沒有表明同意(如法羯磨)
(=Bhikkhu P 80)
159.Dubbalasikkhāpadaṁ批評如法分配衣服(=Bhikkhu
P 81)
160.Pariṇāmanasikkhāpadaṁ轉移(供養)
(=Bhikkhu P 82)
161.Ratanasikkhāpadaṁ寶物(=Bhikkhu
P 84)
162.Sūcigharasikkhāpadaṁ針盒(=Bhikkhu
P 86)
163.Mañcapīṭhasikkhāpadaṁ新床或長板凳(=Bhikkhu
P 87)
164.Tūlonaddhasikkhāpadaṁ鋪蓋棉花(在床或長板凳上)
(=Bhikkhu P 88)
165.Kaṇḍuppaṭicchādisikkhāpadaṁ覆瘡衣(=Bhikkhu
P 90)
166.Nandasikkhāpadaṁ難陀(比丘尼叫人做衣服超過善逝衣尺寸)
(=Bhikkhu P 92)
*1.Sappiviññāpanasikkhāpadaṁ(無病)索求酥
*2.Telaviññāpanasikkhāpadaṁ(無病)索求油
*3.Madhuviññāpanasikkhāpadaṁ(無病)索求蜜
*4.Phāṇitaviññāpanasikkhāpadaṁ(無病)索求糖蜜
*5.Macchaviññāpanasikkhāpadaṁ(無病)索求魚肉
*6.Maṁsaviññāpanasikkhāpadaṁ(無病)索求肉
*7.Khīraviññāpanasikkhāpadaṁ(無病)索求乳
*8.Dadhiviññāpanasikkhāpadaṁ(無病)索求酪
1.~2.Parimaṇḍalasikkhāpadaṁ圓整(穿內裙)
3.~4.Suppaṭicchannasikkhāpadaṁ整齊包好(衣服)
5.~6.Susaṁvutasikkhāpadaṁ.守護威儀
7.~8.Okkhittacakkhusikkhāpadaṁ垂目而視
9.~10.Ukkhittakasikkhāpadaṁ不拉高(衣服)
11.~14.Ujjagghikasikkhāpadaṁ大笑
15.~16.Kāyappacālakasikkhāpadaṁ不晃動身體
17.~18.Bāhuppacālakasikkhāpadaṁ不揮擺手臂
19.~20.Sīsappacālakasikkhāpadaṁ搖頭晃腦
21.~22.Khambhakatasikkhāpadaṁ扠腰
23.~24.Oguṇṭhitasikkhāpadaṁ包著頭
27.Sakkaccapaṭiggahaṇasikkhāpadaṁ感激接受
28.Pattasaññinīpaṭiggahaṇasikkhāpadaṁ注視缽接受
29.Samasūpakapaṭiggahaṇasikkhāpadaṁ接受成比例的羹飯
30.Samatittikasikkhāpadaṁ相等(缽)邊緣
31.Sakkaccabhuñjanasikkhāpadaṁ感激
32.Pattasaññinībhuñjanasikkhāpadaṁ注視缽吃
34.Samasūpakasikkhāpadaṁ等(比例)菜
35.Nathūpakatasikkhāpadaṁ不從頂端揉捏食物而吃
36.Odanappaṭicchādanasikkhāpadaṁ覆藏飯
37.Sūpodanaviññattisikkhāpadaṁ要求飯菜
38.Ujjhānasaññinīsikkhāpadaṁ心存不滿(注意他人的缽)
41.Anāhaṭasikkhāpadaṁ未拿來(張口待食)
42.Bhuñjamānasikkhāpadaṁ食時(勿放整個手指入嘴)
44.Piṇḍukkhepakasikkhāpadaṁ投入食物(入口)
45.Kabaḷāvacchedakasikkhāpadaṁ咬斷飯糰
46.Avagaṇḍakārakasikkhāpadaṁ(大口)張頰(吃)
47.Hatthaniddhunakasikkhāpadaṁ甩手地(吃)
48.Sitthāvakārakasikkhāpadaṁ飯粒散落
49.Jivhānicchārakasikkhāpadaṁ舌頭伸出
50.Capucapukārakasikkhāpadaṁ作咀嚼聲
51.Surusurukārakasikkhāpadaṁ(吃時)作囌囌聲
52.Hatthanillehakasikkhāpadaṁ舔手(吃)
53.Pattanillehakasikkhāpadaṁ不舔缽
54.Oṭṭhanillehakasikkhāpadaṁ不舔嘴唇
56.Sasitthakasikkhāpadaṁ含飯粒(任意倒棄)
57.Chattapāṇisikkhāpadaṁ手(拿)遮陽傘
60.Āvudhapāṇisikkhāpadaṁ手(拿)武器
65.Pallatthikasikkhāpadaṁ抱住膝蓋坐著
Pacchatogacchantīsikkhāpadaṁ 走在前面(等)
72.Uppathenagacchantīsikkhāpadaṁ(靠著)路邊走
73.Ṭhitā-uccārasikkhāpadaṁ站著大(小)便
74.Harite-uccārasikkhāpadaṁ在農作物上大(小)便
75.Udake-uccārasikkhāpadaṁ在水上大(小)便
1.當面法則 (Adhikaraṇa samathā
2. )
2.憶念法則 (Adhikaraṇa samathā
2. )
3.不再痴狂的法則 (Adhikaraṇa samathā
3. )
5.服從多數 (Adhikaraṇa samathā
5. )
6.處罰犯罪的人 (Adhikaraṇa samathā
5. )
(c-)Bhikkhunīpātimokkha 比丘尼波提木叉 檔案說明 本檔參照李鳳媚居士《巴利律比丘戒譯注》,及釋宗戒的《比丘波羅提木叉》。 比丘尼獨有的戒條由明法比丘翻譯。 |
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āsambuddhassa.
Bhikkhunīpātimokkhapāḷi
諸大姐!請僧團聽我(說)。今天是第十五(十四)日的布薩。如果僧團已經準備好了,僧團就可舉行布薩、誦波提木叉。僧團事前應做什麼?諸大姐!請宣告清淨。我將誦波提木叉,讓我們所有在場的僧眾都好好地注意聽它。如果有犯戒的人就要發露懺悔;沒有犯的人應該保持沈默。就因為保持沈默,我將知道諸大姐「是清淨的」。如同各別被問的人會回答,就像那樣,在這樣的集會中有多達三次的宣布。而到了第三次宣布時,如果任何比丘尼記得(曾犯戒)而不發露(懺悔)有犯,她就是故意妄語。諸大姐!而世尊說:故意妄語就是障礙(修行)的事情。因此,記得曾犯戒的比丘尼希望清淨就應該發露(懺悔)有犯。因為發露懺,她才有安樂。
諸大姐!因緣已經誦出了。
在這裡我問諸大姐:「妳們於此(類戒)是否清淨?」
第二次我再問:「妳們於此(類戒)是否清淨?」
第三次再問:「妳們於此(類戒)是否清淨?」
諸大姐!於此(類戒)是清淨的,所以默然。我如此認定這件事。
~Nidānaṁ niṭṭhitaṁ.~
在這裡,到了誦出這八驅擯戒。
一、若比丘尼,由於欲望,從事不淨行[1],即使與雄性動物,犯驅擯、不共住[2]。
二、若比丘尼以偷盜的意圖,從村落[3]或阿蘭若[4]拿了未被給予的東西,如同偷拿了這樣的未被給的東西時,國王們抓到盜賊後,或處死[5]、或囚禁、或放逐[6],說:「妳是盜賊、笨蛋、痴人、小偷。」像那樣,比丘尼偷了未被給予的東西[7],這也犯驅擯,不共住。[8]
三、若比丘尼故意[9]奪取人的生命[10],或是為她尋找攜帶武器的人,或是盛讚死亡的美好,或是煽動自殺,說:「嘿!人呀!這個悲苦的生命對你有什麼(用)呢?對於你,死比活著更好。」有這樣的心意和心思[11],用各種方法盛讚死亡的美好,或是煽動自殺,這也犯驅擯、不共住。[12]
四、若比丘尼沒有證知而聲稱自己有超越凡人的法[13]、足堪聖者的知識和洞見,說:「我知道這樣,我見到這樣。」從此以後,不管被詢問或未被詢問,希望淨化曾犯的人[14],她這樣說:「大姐!我不知道而如此地說我知道、沒見到而說我見到,我虛偽地妄說。」除了高估自己外,這也犯驅擯、不共住。[15]
五、若比丘尼,有染心[16],接受有染心男子[17],由鎖骨以下、膝蓋以上,撫摸、或碰觸、或捉、或捺、或抱[18]者,這也犯驅擯、不共住,膝蓋以上(之罪的原因)。[19]
六、若比丘尼,明知那位比丘尼犯驅擯法而不責備其罪[20],不告大眾,其後,該尼或活著、或死亡、或被驅逐、或入外道時[21],她這樣說:「大姐!我先前已知那比丘尼如此這般,乃因是姐妹(的關係),故自己不欲責其罪,不告眾。」這也犯驅擯、不共住,覆藏罪(的原因)。[22]
七、若比丘尼,追隨被和合僧依法、依律、依師教罷黜[23]之不恭敬[24]、未納受[25]、不作盟友[26]之比丘者,該比丘尼當由諸比丘尼這樣說:「大姐!這比丘被和合僧依法、依律、依師教罷黜之不恭敬、未納受、不作盟友者。大姐!勿追隨這比丘。」該比丘尼被諸比丘尼這樣勸告時,仍然那樣堅持,諸比丘尼應該乃至三次勸告該比丘尼放棄它。如果到了第三次被勸告時,(她)放棄它,那就好。如果不放棄,這也犯驅擯、不共住,追隨被罷黜(之比丘的原因)。[27]
八、若比丘尼,有染心,(1)接受有染心男子的手(2)或接受捉僧團梨衣角,(3)或站著、(4)或交談、(5)或到約定的地點、(6)或接受男子的抵達,(7)進入遮掩處,(8)或身體倚靠,這種跟隨非正法的情況,[28]她也犯驅擯、不共住,犯八事(的原因)。[29]
諸大姐!八驅擯的規則已經誦完了。
比丘尼犯了其中的任何一條,就不能跟諸比丘尼住在一起,以後就像是從前(未成為比丘尼)那樣,犯驅擯、不共住(的原因)。
在這裡我問諸大姐:「妳們於此(類戒)是否清淨?」
第二次我再問:「妳們於此(類戒)是否清淨?」
第三次再問:「妳們於此(類戒)是否清淨?」
諸大姐!於此(類戒)是清淨的,所以默然。我如此認定這件事。
~Pārājikaṁ niṭṭhitaṁ.~
諸大姐!現在到了誦出這十七僧殘戒。
一、若比丘尼,與居士、居士子[30]、奴婢[31]、傭人、乃至沙門出家者行訴訟[32],既使這比丘尼初次犯法,也是犯應被逐出的僧殘。[33]
二、若比丘尼明知[34]已被處分的賊女[35],未得到王、或僧團、或團體、或社團、或公會的允許[36],而指使受具足戒者,除了適切的狀況[37],既使這比丘尼初次犯法,也是犯應被逐出的僧殘。[38]
三、若比丘尼獨往村[39]中,或獨渡水,或晚上獨宿、或離眾而獨留於後者,既使這比丘尼初次犯法,也是犯應被逐出的僧殘。[40]
四、若比丘尼,不知道大眾的欲願,將和合僧依法、依律、依師教罷黜之不恭敬的比丘尼復權者,既使這比丘尼初次犯法,也是犯應被逐出的僧殘。[41]
五、若比丘尼,有染心,從有染心男子的手,接受硬食、接受軟食[42],或親手接受而咀嚼或食用,既使這比丘尼初次犯法,也是犯應被逐出的僧殘。[43]
六、若比丘尼這樣說︰「大姐!若是妳沒有染心,而那男人有染心或無染心又如何,聽我說,大姐!妳可以親手接受這男人給硬食或軟食而噉、食。」既使這比丘尼初次犯法,也是犯應被逐出的僧殘。[44]
七、若比丘尼成為媒人,傳達男子的意思給女子或女子的意思給男子,不論成就妻子或情婦[45],乃至只是暫時之妻,犯僧殘。[46]
八、若比丘尼懷著惡意、瞋恨、不滿,無憑無據地毀謗比丘尼犯驅擯戒,(心想):「或許我可因此使她脫離梵行。」從此之後,不管被詢問或未被詢問,這案件既無根據,而且比丘尼承認瞋恨,既使這比丘尼初次犯法,也是犯應被逐出的僧殘。[47]
九、若比丘尼懷著惡意、瞋恨、不滿,拿關涉到其它案件的某個點作藉口[48],毀謗為犯驅擯戒,(心想):「或許我可因此使她脫離梵行。」從此之後,不管被詢問或未被詢問,這案件既無根據,而且比丘尼承認瞋恨,既使這比丘尼初次犯法,也是犯應被逐出的僧殘。[49]
十、若比丘尼憤怒不悅時,這樣說︰「我捨佛,我捨法,我捨僧,我捨學,哪裡只有這沙門尼是釋迦沙門尼,也有其他有羞恥的、謹慎的、有學(戒)欲的沙門尼,我將去那裡修梵行。這比丘尼勸告憤怒不悅時,這樣說︰「大姐!不要憤怒不悅,這樣說︰「我捨佛,我捨法,我捨僧,我捨學,哪裡只有這邊的釋迦沙門尼,也有其他有羞恥的、謹慎的、欲學(戒)的沙門尼,我將去那裡修梵行。」大姐!應該高興!法已被善說,當修梵行!徹底地終止苦。該比丘尼被諸比丘尼這樣勸告時,仍然那樣堅持,諸比丘尼應該乃至三次勸告該比丘尼放棄它。如果到了第三次被勸告時,(她)放棄它,那就好。如果不放棄,直到第三次,那麼,該比丘尼犯應逐出的僧殘法。
十一、「若比丘尼,被某尼控告而心情低落,憤怒不悅時,這樣說︰「那些比丘尼是被貪欲引導的、那些比丘尼是被瞋恨引導的、那些比丘尼是被愚痴引導的、那些比丘尼是被恐懼引導的。」這位比丘尼勸告該比丘尼說︰「大姐!不要這樣說,被某尼控告而心情低落,憤怒不悅時,這樣說︰那些比丘尼是被貪欲引導的、那些比丘尼是被瞋恨引導的、那些比丘尼是被愚痴引導的、那些比丘尼是被恐懼引導的。」大姐!妳可能是被貪欲所引導的、被瞋恨所引導的、被愚痴所引導的、被恐懼所引導的。」該比丘尼被諸比丘尼這樣勸告時,仍然那樣堅持,這位比丘尼應該乃至三次勸告該比丘尼放棄它。如果到了第三次被勸告時,(她)放棄它,那就好。如果不放棄,直到第三次,那麼,該比丘尼犯應逐出的僧殘法。
十二、住得親近[50]的比丘尼,行惡行、得惡名聲、壞名望[51],她們是比丘尼僧團的惱亂者,相互掩過飾非者。諸比丘尼應對此比丘尼這樣說:住得親近的姐妹,作諸惡行、得諸惡名聲、壞名望,她們是比丘尼僧團的惱亂者,互相掩過飾非。大姐!僧團評判妳離開,遠離其他的姐妹。」該比丘尼被諸比丘尼這樣勸告時,仍然那樣堅持,那些比丘尼應該乃至三次勸告該比丘尼放棄它。如果到了第三次被勸告時,(她)放棄它,那就好。如果不放棄,直到第三次,那麼,該比丘尼犯應逐出的僧殘法。[52]
十三、若比丘尼這樣說:「大姐!妳們住得親近,不要(當作)分開住,僧團中其他比丘尼也是同樣(行惡)行、得同樣(惡)名聲、同樣(壞)名望,為比丘尼僧團之惱亂者、相互掩過飾非,僧團卻不對她們說怎樣,那是由於僧團懦弱,而鄙視、輕視、難堪、流言,才這麼(對我們)說:『諸大姐住得親近,行惡行、得壞名聲、壞名望,是比丘尼僧團的惱亂者,互相掩過飾非。大姐!僧團評判妳離開,遠離其他的姐妹。』」該比丘尼應該被諸比丘尼這樣勸告:「大姐!不要那樣說:『大姐!妳們住得親近,妳們不要(當作)分開住。僧團有其他比丘尼也是同樣(行惡)行、得同樣(壞)名聲、同樣(壞)名望,是比丘尼僧團的惱亂者,互相掩過飾非;僧團卻不對她說怎樣,那是由於僧團懦弱,而鄙視、輕視、難堪、流言,才這麼(對我們)說:大姐!妳們住得親近,這樣行惡行、得壞名聲、壞名望是比丘尼僧團的惱亂者,互相掩過飾非。大姐!僧團評判妳離開,遠離其他的姐妹。』」該比丘尼被諸比丘尼這樣勸告時,仍然那樣堅持,諸比丘尼應該乃至三次勸告該比丘尼放棄它。如果到了第三次被勸告時,(她)放棄它,那就好。如果不放棄,直到第三次,那麼,該比丘尼犯應逐出的僧殘法。[53]
十四、若比丘尼致力於破壞和合的僧團,或者是採取導致破壞的案件,並且持續推動。這位比丘尼應該被諸比丘如此勸告:「讓大姐不要致力於破壞和合的僧團,也不要採取導致破壞的案件而持續推動」。請大姐與僧團和合,因為和合的僧團歡喜無諍地一起誦(戒),就生活安樂」。該比丘尼被諸比丘尼這樣勸告時,仍然那樣堅持,諸比丘尼應該乃至三次勸告該比丘尼放棄它。如果到了第三次被勸告時,(她)放棄它,那就好。如果不放棄,直到第三次,那麼,該比丘尼犯應逐出的僧殘法。
十五、若比丘尼有一個、兩個、或三個比丘尼追隨者,站在她那邊講話,如果她們這樣說:「諸大姐!不要說這位比丘尼的任何事情。這位比丘尼是講法的人,這位比丘尼是講戒律的人,而且這位比丘尼選取我們的需求和喜好來說,知道我們(的需要)而說,那是適合我們的。」該比丘尼應該被諸比丘尼這樣勸告:「讓諸大姐不要那樣說,這位比丘尼不是講法的人,這位比丘尼不是講律的人。諸大姐不要贊成破壞僧團。請諸大姐與僧團和合,因為和合的僧團歡喜、無諍地一起誦戒,就生活安樂」。」該比丘尼被諸比丘尼這樣勸告時,仍然那樣堅持,諸比丘尼應該乃至三次勸告該比丘尼放棄它。如果到了第三次被勸告時,(她)放棄它,那就好。如果不放棄,直到第三次,那麼,該比丘尼犯應逐出的僧殘法。
十六、有個性不聽話的比丘尼,在包含於誦出的學處內被諸比丘尼依法勸告,她使得自己難以被勸告,(說):「諸大姐!不要勸我任何好的或是壞的,我也不會去勸告諸大姐任何好的或是壞的,請諸大姐免勸告我!」該比丘尼應該被諸比丘尼這樣勸告:大姐不要使得自己難以被勸告,請大姐使得自己可被勸告。請大姐也依法勸告諸比丘尼,諸比丘尼也會依法勸告大姐,因為世尊的徒眾就那樣成長,那也靠互相勸告、互相導正錯誤。該比丘尼被諸比丘尼這樣勸告時,仍然那樣堅持,諸比丘尼應該乃至三次勸告該比丘尼放棄它。如果到了第三次被勸告時,(她)放棄它,那就好。如果不放棄,直到第三次,那麼,該比丘尼犯應逐出的僧殘法。
十七、比丘尼依靠某一個村落或城鎮而生活,(她)是好家庭的破壞者、行為不好。而她的壞行為既被看見又被聽見,且她所破壞的好家庭既被看見又被聽見。該比丘尼應該這樣被諸比丘尼勸告:大姐是好家庭的破壞者、行為不好。而大姐的壞行為既被看見又被聽見,且大姐所破壞的好家庭既被看見又被聽見。請大姐離開這個地方,妳在這裡住夠了。當該比丘尼被諸比丘尼那樣勸告時,她這樣地告訴諸比丘尼:「諸比丘尼是被貪欲引導的、被瞋恨引導的、被愚痴引導的、且被害怕引導的。因為犯了像這樣的戒,趕走某些人,不趕走某些人」。該比丘尼應該被諸比丘尼這樣勸告:「大姐不要那樣說,諸比丘尼不是被貪欲引導的、不是被瞋恨引導的、不是被愚痴引導的、且不是被害怕引導的。大姐是好家庭的破壞者、行為不好,而大姐的壞行為既被看見又被聽見,且大姐所破壞的好家庭既被看見又被聽見。請大姐離開這個地方,妳住在這裡夠(久)了。該比丘尼被諸比丘尼這樣勸告時,仍然那樣堅持,諸比丘尼應該乃至三次勸告該比丘尼放棄它。如果到了第三次被勸告時,(她)放棄它,那就好。如果不放棄,直到第三次,那麼,該比丘尼犯應逐出的僧殘法。
諸大姐!十七僧殘的規則已經誦出了。九條戒是初次即犯,八(條戒)是到了第三次(羯磨才犯)。若比丘尼犯了其中的任一條,這比丘尼應行履行二部僧團的半月摩那埵,舉行復權的比丘尼,在那裡應有二十位比丘尼的僧團,即使只差一位,不足二十位的比丘尼僧團,為這位比丘尼出罪的話,這位比丘尼未出罪,而且這些比丘尼應該被呵責。在這裡這是正確的(過程)。
在這裡我問諸大姐:「妳們於此(類戒)是否清淨?」
第二次我再問:「妳們於此(類戒)是否清淨?」
第三次我再問:「妳們於此(類戒)是否清淨?」
諸大姐於此(類戒)是清淨的,所以默然。我如此認定這件事。
~Saṅghādiseso niṭṭhito.~
諸大姐!現在到了誦出這三十捨懺戒。
一、若比丘尼,囤積缽者,犯捨懺。[54]
二、若比丘尼,執持非時衣,分配為時衣者,犯捨懺。[55]
三、若比丘尼,與(其他)比丘尼交換衣,之後她這樣說:「喂!大姐!妳的衣,還衣給我。妳的衣是妳的,我的衣是我的。我的衣拿來,(妳)自己的拿去!」而搶奪或使人搶奪者,犯捨懺。[56]
四、若比丘尼,先索求某物,後索求別的,犯捨懺。[57]
五、若比丘尼,先交易某物,後換別的,犯捨懺。
六、若比丘尼,使用已為僧團指定交易某物的某資財,卻改交易他物者,犯捨懺。[58]
七、若比丘尼,使用已為僧團指定交易某物的某資財,自己乞求交易他物者,犯捨懺。
八、若比丘尼,使用已為大眾指定交易某物的某資財,卻交易他物者,犯捨懺。
九、若比丘尼,使用已為大眾指定交易某物的某資財,自己乞求交易他物者,犯捨懺。
一○、若比丘尼,使用已為個人指定交易某物的某資財,自己乞求交易他物者,犯捨懺。
~Pattavaggo paṭhamo.~
十一、若比丘尼乞求重衣者,最高可求值四個「康沙」,若過此等值,犯捨懺。
十二、若比丘尼乞求輕衣者,最高可求值兩個半「康沙」,若過此等值,犯捨懺。
十三、當比丘尼備妥了衣服、已經捨去迦提那(雨安居功德衣的特許)時,額外的布最多可以保存十天,超過這(期限)的話,犯捨懺。
十四、當比丘尼備妥好了衣服、已經捨迦提那(功德衣的特許)時,比丘尼即使一個晚上離開三衣而住的話,除了比丘尼(僧團)同意外,犯捨懺。
十五、當比丘尼備妥了衣服、已經捨出迦提那(功德衣的特許)時,如果在不恰當的時間有布料要給比丘尼,想要(衣)的比丘尼可以接受,接受後應該儘快作好。如果這(布料)不夠(作成衣),那位比丘尼最多可以存放這塊布一個月,以期補足不夠的。如果存放超過這(期限),即使是為了期待(補足不夠的),犯捨懺。
十六、若比丘尼向沒有親戚關係的在家男或女乞求衣(料),除了(適當的)情況以外,犯捨懺。這裡的適當情況是這樣:比丘尼的衣服被偷、或是衣服破掉。這是這裡的適當情況。
十七、沒有親戚關係的在家男或女邀請,恣意地拿許多布料,這位比丘尼最多可以接受內裙及上衣(的布料)。如果接受超過這(限量),犯捨懺。
十八、若比丘尼,指定非親戚關係的在家男或女備妥了布料的資金,(想︰)「用這布料的資金買布料後,我要送布料給某某比丘尼穿。」然後,如果這位比丘尼未受邀請前就去對布料提出建議,說:「實在很好,請大德用這布料的資金買這樣子那樣子的布料送給我。」出於想要好的布料,犯捨懺。
十九、若比丘尼,指定兩位(與該比丘尼)沒有親戚關係的在家男或女備妥了各自的布料資金,(討論說):「用這些各自的布料資金買各自的布料後,我們就送布料給某某比丘尼。」然後,如果這位比丘尼未受邀請前就去對布料提出建議,說:「實在很好,請諸大德用這些各自的布料資金,二人就合買一塊這樣子那樣子的布料送給我。」出於想要好的(布料),犯捨懺。
二十、為了特定的比丘尼,如果國王、國王的臣屬、婆羅門、或在家人派使者送布料的資金(去給她),(說):「妳用這布料的資金買布料後,送布料給某某比丘尼。」如果這位使者參見這位比丘尼後,如此說:「大姐!這布料的資金特別為大姐帶來了;請大姐收下布料的資金。」這位比丘尼可以如此告訴這位使者,說:「朋友!我們不收布料的資金,而布料則我們在恰當的時間適合接受。」如果這位使者如此問這位比丘尼:「大姐有任何的侍者嗎?」
諸比丘尼!需要布料的比丘尼可以指出(擔任)侍者的道埸服務員或優婆塞,(說):「朋友!這位是諸比丘尼的侍者。」如果這位使者指導那侍者、拜見那位比丘尼後,如此報告:「大姐!我已經指導大姐指示的那位侍者,請大姐在恰當的時候去,他就會送布料給妳。」諸比丘尼!需要布料的比丘尼前往後,可以敦促侍者兩三次,提醒(他)說:「朋友!我需要布料。」當(侍者)被敦促提醒兩三次時,這布料到手,這樣那就好。如果沒有到手,(那比丘尼)可以為了(布料)沈默地站著四次、五次,最多六次。為了(布料)沈默地站著四次、五次,最多六次時,如果這布料到手,這樣就就好。如果沒有到手,當(那比丘尼)盡力超了過那(次數)時,這布料到手(的話),犯捨懺。如果(布料)沒有到手,從哪裡為她送來布料資金,(那比丘尼)就應該親自去、或應該派使者去那裡(說):「諸大德!您為了比丘尼送來的那布料的資金,沒有提供給那位比丘尼任何好處。請大德受用自己的(布料資金),您自己的不要失去。在這裡這是正確的(過程)。
~Cīvaravaggo dutiyo.~
二十一、若比丘尼允諾拿、或叫人拿、或存放金、銀[60],犯捨懺。
二十二、若比丘尼從事於買賣各種[61]金銀,犯捨懺。
二十三、若比丘尼從事於各種[62]買賣,犯捨懺。
二十四、若比丘尼以不到五個補綴的缽換其它的新缽,犯捨懺。這位比丘尼應該捨這個缽給比丘尼(僧)眾。而那比丘尼眾(輾轉遞捨後的)任何最後的缽應該交給這位比丘尼,(並說):「比丘尼!這個是妳的缽,應該保持(用)到壞掉為止。」在這裡這是正確的(過程)。
二十五、有這些生病的比丘尼服用的藥,也就是:酥油、奶油、油、蜂蜜、糖漿[63],接受這些(藥)後,最多儲存七天可以使用。如果超過這期限,犯捨懺。
二十六、若比丘尼贈送自己的衣服給(其他)比丘尼後,憤怒不悅地取回或叫人取回(衣服)的話,犯捨懺。
二十七、若比丘尼自己乞求紗線,請織工們織成布料的話,犯捨懺。
二十八、為了特定比丘尼,沒有親戚關係的在家男或女叫織工織布料(給她)。之後,如果這位比丘尼未受邀請就去織工那裡對布料提出建議:「朋友!這布料是特別為我織的,要織得長一點、寬一點、緊密一點,好好地織,好好地散布,好好地梳理,好好地整平。或許我們也會送點禮物給大德。」而這位比丘尼那樣說了後,如果送某些禮物,即使只是托缽的食物[64]也算,犯捨懺。
二十九、未到三個月(的雨安居)的迦提月滿月[65]的前十天,如果有布料急著(布施)給比丘尼的話,當比丘尼知道是急著(布施的布料)時,可以接受。接受後,可以存放到適合(做)衣服的時候。如果存放超過那(時限),犯捨懺。
三十、若比丘尼明知而轉移供養僧團的物品給自己,犯捨懺。
Pattavaggotatiyo.
諸大姐!三十捨懺的規則已經誦出了。在這裡我問諸大姐:「妳們於此(類戒)是否清淨?」第二次我再問:「妳們於此(類戒)是否清淨?」第三次再問:「妳們於此(類戒)是否清淨?」諸大姐於此(類戒)是清淨的,所以默然。我如此認定這件事。
~Nissaggiyapācittiyā niṭṭhitā.~
諸大姐!現在到了誦出這百六十六懺悔戒。
一、若比丘尼,吃蒜[66]者,犯懺悔。
二、若比丘尼,剃除密處毛[67]者,犯懺悔。
三、以掌打人[68]者,犯懺悔。
四、使用樹膠生支[69]者,犯懺悔。
五、諸比丘尼以水洗淨(密處)[70]時,最多可入二指節,若過此者,犯懺悔。
六、若比丘尼,以飲料或扇伺候吃飯的比丘者,犯懺悔。
七、若比丘尼,乞或指使乞生穀,炒或指使炒,搗或指使搗,煮或指使煮而食者,犯懺悔。
八、若比丘尼,以大便、或小便、或垃圾、或剩飯,棄或指使棄於牆外或牆垣外者,犯懺悔。[71]
九、若比丘尼,丟棄小便、或大便、或垃圾、或剩餘飯菜於農作物上,或指使棄者,犯懺悔。
十、若比丘尼,往觀聽舞蹈、唱歌或演奏[72]者,犯懺悔。
~Lasuṇavaggo paṭhamo niṭṭhito.~
十一、若比丘尼,在暗夜無燈中與男人一對一站著交談[73]者,犯懺悔。
十二、若比丘尼,在隱密處[74]與男人一對一站著交談者,犯懺悔。
十三、若比丘尼,在空地與男子一對一站著交談者,犯懺悔。
一四、若比丘尼,或在街道、或死巷、或十字路口,與男子一對一站著交談,或密談,或打發友伴比丘尼離去[75]者,犯懺悔。
一五、若比丘尼,在食前至俗家坐於座位,不告主人而離去者,犯懺悔。
一六、若比丘尼,在食後到俗家,不告主人而坐或臥者,犯懺悔。
一七、若比丘尼,在非時[76]到俗家,不告主人而鋪床座或指使鋪床座而坐、臥者,犯懺悔。
一八、若比丘尼,因誤解、誤會而激怒他人者,犯懺悔。
一九、若比丘尼,咒詛自己或他人生地獄、去梵行者,犯懺悔。[77]
二○、若比丘尼,打自己而哭泣者,犯懺悔。
~Rattandhakāravaggo dutiyo niṭṭhito.~
二一、若比丘尼,裸體沐浴者,犯懺悔。
二二、比丘尼作沐浴衣時,應依尺寸作,即依善逝張手[78],長四張手、寬二張手,若超過尺寸者,犯懺悔,應切斷之。[79]
二三、若比丘尼,拆解或指使拆解某比丘尼的衣之後,若該尼沒有障難,不予縫製,也不請人縫製而盡力,過四五日者,犯懺悔。
二四、若比丘尼,若不穿僧伽梨,過五日者,犯懺悔。
二五、若比丘尼,穿他人之衣[80]者,犯懺悔。
二六、若比丘尼,妨礙大眾得衣者,犯懺悔。
二七、若比丘尼,阻擋如法分配衣者,犯懺悔。[81]
二八、若比丘尼,贈衣給沙門無家者、遍行者或女遍行者,犯懺悔。
二九、若比丘尼,期待未確定之衣而過衣時者,犯懺悔。
三○、若比丘尼,阻擋如法取消迦絺那利益者,犯懺悔。
~Naggavaggotatiyo
niṭṭhito.~
三一、若比丘尼,若兩人同睡一床者,犯懺悔。
三二、若比丘尼,若兩人同蓋一被者,犯懺悔。
三三、若比丘尼,對比丘尼故意惱亂者,犯懺悔。
三四、若比丘尼,不伺候又不找人伺候同住[82]之生病比丘尼者,犯懺悔。
三五、若比丘尼,給比丘尼住屋後,瞋怒不喜即趕走或指使趕走者,犯懺悔。
三六、若比丘尼,若與居士或居士子住得親近者,諸比丘尼應對讓比丘尼這樣說:「大姐!勿與居士及居士子住得親近。大姐!僧團評判妳離開,遠離其他的姐妹。」而該比丘尼被諸比丘尼這樣勸告時,仍然那樣堅持,諸比丘尼應該乃至三次勸告這位比丘尼去放棄那(主張)。如果到了第三次被勸告時,(她)放棄它,那就好。如果不捨棄,犯懺悔。
三七、若比丘尼,若在國內,她知道有危險[83],卻不跟遊走的商隊走者,犯懺悔。
三八、若比丘尼,若在國外,她知道有危險,卻不跟遊走的商隊走者,犯懺悔。
三九、若比丘尼,若於雨期中[84]遊行者,犯懺悔。
四○、若比丘尼,雨安居結束[85]後,若不出去遊走五六由旬,犯懺悔。
~Tuvaṭṭavaggo catuttho niṭṭhito.~
四一、若比丘尼,若去參觀王宮、或畫室、或公園、或園林、或蓮池者,犯懺悔。
四二、若比丘尼,享用長椅[86]或裝飾尾毛的床[87]者,犯懺悔。
四三、若比丘尼,若紡紗者,犯懺悔。
四四、若比丘尼,為在家人作事,犯懺悔。
四五、若比丘尼,受比丘尼之請託:「大姐!請來息諍。」(應諾:)「好!」而後沒有障難,卻沒有去平息,也不盡力行事者,犯懺悔。
四六、若比丘尼,親手送硬食、軟食給無家者、或男遍行者、女遍行者,犯懺悔。
四七、若比丘尼,不丟掉月華衣[88]而(繼續)使用者,犯懺悔。
四八、若比丘尼,若不捨住處而出遊者,犯懺悔。
五○、若比丘尼,教畜生咒,犯懺悔。
~ Cittāgāravaggo pañcamo niṭṭhito. ~
五一、若比丘尼,明知有比丘之僧園,未經同意而進入者,犯懺悔。
五二、若比丘尼,辱罵或責備比丘者,犯懺悔。
五三、若含瞋的比丘尼,責罵大眾者,犯懺悔。
五四、若已受請的比丘尼,已吃飽,卻又嚼食或噉食者,犯懺悔。
五五、若比丘尼,慳俗家[91]者,犯懺悔。
五六、若比丘尼,在無比丘之住處入安居者,犯懺悔。
五七、若比丘尼,安居結束,未於二部僧中依見、聞、疑等三事行自恣者,犯懺悔。
五八、若比丘尼,不為教誡[92]或共住而往者,犯懺悔。
五九、比丘尼於每半月應於比丘僧求二法,即問布薩及求教誡[93],違此者,犯懺悔。
六○、若比丘尼,在肢節生癰瘡,不敬僧團或大眾,單獨與男子一對一,或分開、或破開、或洗、或塗、或縛、或解者,犯懺悔。
~Ārāmavaggo chaṭṭho niṭṭhito.~
六一、若比丘尼,使孕婦受具戒者,犯懺悔。
六二、若比丘尼,使有幼兒之婦女[94]受具戒者,犯懺悔。
六三、若比丘尼,使未二年學六法戒之式叉摩那受具戒者,犯懺悔。
六四、若比丘尼,未得僧團之許可而使於二年學六法戒的式叉摩那受具戒者,犯懺悔。
六五、若比丘尼,使未滿二十歲之有性行為的女人[95]受具戒者,犯懺悔。
六六、若比丘尼,使滿二十歲之有性行為的女人,未於二年學六法戒而受具戒者,犯懺悔。
六七、若比丘尼,未得僧團之許可而使滿二十歲之有性行為的女人,已於二年學六法戒者,犯懺悔。
六八、若比丘尼,使弟子[96]受具戒後,兩年不督導又不指派督導者,犯懺悔。
六九、若比丘尼,受具戒後,兩年不隨(師)學者,犯懺悔。
七十、若比丘尼,使弟子受具戒後,不應遠離或不應指派她遠離五六由旬者,(否則)犯懺悔。
~Gabbhinivaggo
sattamo niṭṭhito.~
七一、若比丘尼,使未滿二十歲[97]之童女受具戒者,犯懺悔。
七二、若比丘尼,使滿二十歲之童女未於二年學六法戒而受具戒者,犯懺悔。
七三、若比丘尼,未得僧團之許可而使滿二十歲之童女於二年學六法戒者受具戒,犯懺悔。
七四、若比丘尼,未滿十二夏而使人受具戒者,犯懺悔。
七五、若比丘尼,滿十二夏,未得僧團之許可而使人受具戒者,犯懺悔。
七六、若比丘尼,被勸告:「大姐!妳所授具戒已充足。」而應諾:「是!」事後卻抱怨者,犯懺悔。
七七、若比丘尼,對式叉摩那說:「大姐!如果妳給我衣,我讓妳受具戒。」該尼往後無障難而不使她受具戒,又不指派幫她受具戒而盡力者,犯懺悔。
七八、若比丘尼,對式叉摩那言:「友!汝若二年隨我學者,我使汝受具戒。」其後彼尼無障難而不使她受具戒,又不指派幫她受具戒而盡力者,犯懺悔。
七九、若比丘尼,跟男子及年輕人交往而打情罵俏,陷入幽怨的式叉摩那受具戒者,犯懺悔。[98]
八十、若比丘尼,使父母及丈夫未聽許之式叉摩那受具戒者,犯懺悔。
八一、若比丘尼,欲由別住者承諾使式叉摩那受具戒者,犯懺悔。
八二、若比丘尼,年年使人受具戒者,犯懺悔。
八三、若比丘尼,一年度兩人受具戒者,犯懺悔。
~Kumāribhūtavaggo aṭṭhamo niṭṭhito.~
八四、若比丘尼,無病而持蓋著履者,犯懺悔。
八五、若比丘尼,無病乘車者,犯懺悔。
八六、若比丘尼,纏腰布者,犯懺悔。
八七、若比丘尼,穿戴婦女裝飾物者,犯懺悔。
八八、若比丘尼,若塗香、施脂粉[99]者,犯懺悔。
八九、若比丘尼,以香粉、油粉塗於身者,犯懺悔。[100]
九○、若比丘尼,使比丘尼揉或按摩者,犯懺悔。
九一、若比丘尼,使式叉摩那揉或按摩者,犯懺悔。
九二、若比丘尼,使沙彌尼揉或按摩者,犯懺悔。
九三、若比丘尼,使在家女揉或按摩者,犯懺悔。
九四、若比丘尼,在比丘前,不問而坐於床座者,犯懺悔。
九五、若比丘尼,未得許可而問比丘者,犯懺悔。
九六、若比丘尼,不著僧祇支[101]而入村者,犯懺悔。
~Chattupāhanavaggo navamo niṭṭhito.~
九七、故意說謊,犯懺悔。
九八、辱罵,犯懺悔。
九九、誹謗[103]比丘尼,犯懺悔。
一○○、若比丘尼帶領未受具足戒的人逐句地(一起)誦讀法,犯懺悔。
一○一、若比丘尼與未受具足戒的人一起睡覺,超過兩、三夜的話,犯懺悔。
一○二、若比丘尼與男人一起睡覺,犯懺悔。
一○三、任何比丘對男人說法超過五六句,除了能理解的女子在場,犯懺悔。
一○四、任何比丘告訴未受具足戒的人(證得)上人法,即使是真的,犯懺悔。
一○五、若比丘尼向未受具足戒的人說(某)比丘尼的粗惡罪[104],除了比丘尼(僧團)同意外,犯懺悔。
一○六、若比丘尼挖掘或叫人挖掘土地,犯懺悔。
~Musāvādavaggo dasamo niṭṭhito.~
一○七、砍伐植物犯懺悔。[105]
一○八、轉移其它話題,或(以沈默來)惱亂,犯懺悔[106]。
一○九、如果(公開)指責,或(私下)批評(僧職人員)[107],犯懺悔。
一一○、若比丘尼在空地上舖(曬)或叫人舖(曬)僧團的床、長板凳、床墊、坐墊,她離開那(用具)時,既未(自己)收也沒有叫人收或未請(人代收),便走了,犯懺悔。
一一一、若比丘尼在僧房中舖設或叫人舖設臥具,她離開那(臥具)時,既未(自己)收也沒叫人收或未請(人代收),便走了,犯懺悔。
一一二、若比丘尼明知而擠進開事先已到僧房裡的比丘尼,而躺下去,(說):「覺得擁擠的人就會離開。」就因這樣的理由而擠進去,不為其它(理由),犯懺悔。
一一三、若比丘尼憤怒不悅,從僧房中把比丘尼拖出去或叫人拖出去,犯懺悔。
一一四、若比丘尼在僧房樓上,坐或躺在腳會脫落的床或長板凳上,犯懺悔。
一一五、比丘尼叫人建造大房子時,限於門的附近,為了裝設門楣和預留窗戶,(工作人員)站在植物稀少的地方可以塗蓋兩三層。[108]即使(工作人員)站在植物稀少的地方,如果塗蓋超過了那(限定),犯懺悔。
一一六、若比丘尼明知而澆有生物的水到草或地上,或叫人澆,犯懺悔。
~Bhūtagāmavaggo ekādasamo niṭṭhito.~
一一七、無病比丘尼可以在公共施食處[109](取)食一次。如果吃超過那(次數),犯懺悔。
一一八、(四人以上的比丘尼)眾一起(受邀)吃飯,除了適當的條件,犯懺悔。這裡的適當時候是這樣:生病時,佈施布時,作衣時,旅行時,乘船時,大眾集會時,(外道)沙門(供養)食物時。這是這裡的適當條件。
一一九、(在家人)邀請到了家裡的比丘尼恣意地拿糕點或乾餅,需要的比丘尼可以接受兩三滿缽。如果接受超過那(限量),犯懺悔。接受兩三滿缽,從那裡帶回去後,她應該與諸比丘尼一起分享。這樣(地分享)在這裡是正確的。
一二○、如果任何比丘尼非時(在午後至隔天太陽出來前)咀嚼或食用硬食或軟食,犯懺悔。
一二一、若比丘尼咀嚼或食用儲存(超過正午)的硬食或軟食,犯懺悔。
一二二、若比丘尼拿未給與(她)的食物到嘴吧,犯懺悔。除了水和(刷牙用的)齒木外。
一二三、若比丘尼如此對比丘尼說:「大姐!來呀,我們去村裡或鎮上托缽。」不管叫不叫人給她(食物)就趕走(她),說:「大姐!走吧,和妳一起說話或是坐在一起對我不方便,我一個人說話或坐著才方便。」就為了這樣的理由而趕(她走),不是因為其它(理由),犯懺悔。
一二四、若比丘尼擅入(主人)懷有情欲的人家[110]中坐下來,犯懺悔。[111]
一二五、若比丘尼和男人一起單獨地坐在隱密處,犯懺悔。
一二六、若比丘尼和男人一對一單獨地坐著,犯懺悔。
~Bhojanavaggo
dvādasamo
niṭṭhito.~
一二七、若比丘尼已經受(某人)邀請吃飯,沒有告訴共住的比丘尼,就在用餐前或用餐後拜訪(其他)人家,除了適當的情況,犯懺悔。這裡的適當情況是這樣:佈施布時,作衣時。這是這裡的適當情況。
一二八、無病比丘尼可以接受四個月的藥資具供養,除了再次邀請、永久的邀請以外,如果接受超過那限制,犯懺悔。
一二九、若比丘尼去看出征的軍隊,除了適當的理由外,犯懺悔。
一三○、(如果)這位比丘尼有任何由理要去軍中,這位比丘尼可以和軍隊同宿二至三夜,如果住超過那(期限),犯懺悔。
一三一、如果比丘尼與軍隊同宿二至三夜時,如果她前往(觀看)演習、集合、佈署或閱兵,犯懺悔。
一三二、喝穀酒或水果酒[112],犯懺悔。
一三三、以手指搔癢(他人),犯懺悔。
一三四、在水中嬉戲[113],犯懺悔。
一三五、(受教誡時態度)不恭敬,犯懺悔。
一三六、若比丘尼嚇比丘尼,犯懺悔。
~Cārittavaggo terasamo niṭṭhito.~
一三七、若比丘尼無病,想要取暖而點火或叫人點火,除了適當的理由外,犯懺悔。
一三八、若比丘尼半個月內洗澡(超過一次),除了適當的情況,犯懺悔。在這裡這是適當情況。認為「夏季剩下一個半月」和「雨季的第一個月」,這兩個半月是暑時,(還有)熱時,病時,工作時,
旅行時,風雨時。這是這裡的適當情況。
一三九、若比丘尼得到新衣服[114]的時候,應該染上三種不好看的顏色的其中一種,或是青色或泥色或黑褐色[115]。如果比丘未染上三種不好看的顏色的其中一種就穿用新衣服,犯懺悔。
一四○、若比丘尼與比丘、或比丘尼、或式叉摩那、或沙彌、沙彌尼,分享衣服,(對方)沒有捨出,就使用,犯懺悔。
一四一、若比丘尼藏或叫人藏(其他)比丘尼的缽、或衣布、或坐具、或針盒、或腰帶,即使只為了開玩笑,犯懺悔。
一四二、若比丘尼故意奪取生物的性命,犯懺悔。
一四三、若比丘尼使用明知有生物的水,犯懺悔。
一四四、若比丘尼為了重新羯磨,擾亂明知已經依法處置的案件,犯懺悔。
一四五、若比丘尼明知而與賊隊相約,走上同一條道路,即使只(穿過)村落之間,犯懺悔。
一四六、若比丘尼如此說:「我如此理解世尊所開示的法,對於從事任何這些世尊所說的障礙法[116]的人,事實上沒有障礙。」該比丘尼應該被諸比丘尼如此勸告:「大姐!不要這樣說,不要誤解世尊因為誤解世尊是不好的,而且世尊並沒有這樣說。朋友!世尊用許多方法說明障礙法,而且從事這些事情足以造成障礙。」
而該比丘尼被諸比丘尼這樣勸告時,仍然那樣堅持,諸比丘尼應該乃至三次勸告該比丘尼去放棄那(主張)。如果到了第三次被勸告時,(她)放棄它,那就好。如果不捨棄,犯懺悔。
~Jotivaggo cuddasamo niṭṭhito.~
一四七、若比丘尼明知(犯戒)比丘尼那樣子主張(淫行非障道法)、未(被僧團)依法解除(不分享生活的處分)、尚未放棄那邪見,她與犯者共食[117]、共住[118]、或共宿的話,犯懺悔。
一四八、沙彌尼也這樣說:「我如此理解世尊所開示的法,對於從事這些世尊所說的障礙法的人,事實上沒有障礙。」這位沙彌尼應該被諸比丘尼這樣勸誡:「大姐!沙彌尼!不要這樣說,不要誤解世尊,因為誤解世尊是不好的,而且世尊並沒有這樣說。大姐!沙彌尼!世尊用許多方法說明障礙的事情,而且從事這些事情足以造成障礙。」
而這位沙彌尼被諸比丘尼這樣勸戒時,仍然那樣堅持,諸比丘尼應該如此訓誡這位沙彌尼:「大姐!沙彌尼!今後妳既不能尊稱世尊為導師,而且,其他的沙彌尼得與諸比丘尼同宿兩三夜(的許可),妳也沒有這種(權力)了。喂!妳走開,離開。」
若有比丘尼明知如此被滅擯的沙彌尼,而安慰她或受她服務,或與她共食或共宿,犯懺悔。
一四九、若比丘尼被諸比丘尼依法規勸時,她這樣說:「大姐!我尚未請教其他精通戒律的有學問比丘尼(之前),我就不遵行這條學處。」犯懺悔。
諸比丘尼!正在學習的比丘尼應該請教詢問(以求)理解。在這裡這是正確的(做法)。
一五○、若比丘尼在誦波提木叉時,她這樣說:「為什麼誦出這些細小和更細小的學處呢?最多只是導致追悔、困擾、迷惑而已。」當毀謗學處,犯懺悔。
一五一、若比丘尼每半個月在誦波提木叉時,她這樣說:
「大姐!現在我才知道,這條規則確實也在(戒)經中傳承、包含在(戒)經中,每半個月誦出來。」如果其他比丘尼知道這位比丘尼,誦波提木叉時這位比丘尼以前出席過兩三次,更何況說(她已出席)多次。這位比丘尼既不因無知而開脫,而且應如法地處理(她)在此所犯的錯,(僧團)並應進一步加上愚癡(的罪)給她:「大姐!這(誦戒)對妳沒有獲益,這(誦戒)對妳難以獲益,妳在誦波提木叉時不好好地集中目標注意(聽)。」因為導致愚癡,這犯懺悔。
一五二、若比丘尼憤怒不悅而打比丘尼,犯懺悔。
一五三、若比丘尼憤怒不悅,對著比丘尼舉起手掌當作武器,犯懺悔。
一五四、若比丘尼無憑無據地毀謗比丘尼犯僧殘戒,犯懺悔。
一五五、若比丘尼故意導致比丘尼追悔,(想著):「這樣(一來),她就會有一下子的不安」。就因這樣的理由而做,不是其它理由,犯懺悔。
一五六、若比丘尼站著竊聽發生過諍論、吵嘴或口角的比丘(的談話),(心想):「我要聽聽她們在說什麼」,就因這樣的理由而做,不為其它理由,犯懺悔。
~Diṭṭhivaggo pannarasamo niṭṭhito.~
一五七、若比丘尼(未出席),(而委託餘比丘尼)表明同意如法的羯磨,後來卻批評(那)羯磨,犯懺悔。
一五八、若比丘尼在僧團討論事情時,沒有表明同意(如法羯磨)就起座離開,犯懺悔。
一五九、若比丘尼在和合的僧團分給(某比丘尼)衣服後批評(那)分配,說:「諸比丘尼依照交情挪用僧團獲得的物品」,犯懺悔。
一六○、若比丘尼明知而挪用供養僧團的物品給個人,犯懺悔。
一六一、若比丘尼除了在(自己的)道場或住處,撿拾或叫人撿拾寶物或被認為是寶物的東西,犯懺悔。而在自己的道場或住處撿拾或叫人撿拾後,寶物或被認為是寶物的東西,
應該被比丘尼保存(而考慮):「那擁有的人會(來)帶走」。在這裡這是正確的(做法)。
一六二、若比丘尼叫人作骨製、象牙[119]製或獸角製的針盒,犯懺悔,(而且針盒)應打破。
一六三、比丘尼叫人作新床或長板凳時,腳可以作八(善逝)指的指長,除了下面的接榫部份,由於超過這(長度),犯懺悔,(而且過長部份)應切除。
一六四、若比丘尼叫人鋪蓋棉花[120]在床或長板凳上,犯懺悔,而且棉花應拿掉。
一六五、當比丘尼叫人做覆瘡衣時,應該按照尺寸。這裡的尺寸是這樣:長四善逝張手、寬二善逝張手,由於超過這(尺寸),犯懺悔,(而且超過的部份)應剪掉。
一六六、若比丘尼叫人做衣服,(同於)善逝衣尺寸或超過,犯懺悔,(而且超過的部份)應剪掉。這裡的善逝的善逝衣尺寸是這樣:長九善逝張手、寬六善逝張手。這是善逝的善逝衣尺寸。
~Dhammikavaggo soḷasamo niṭṭhito.~
諸大姐!一百六十六懺悔的規則已經誦出了。
在這裡我問諸大姐:「妳們於此(類戒)是否清淨?」
第二次我再問:「妳們於此(類戒)是否清淨?」
第三次再問:「妳們於此(類戒)是否清淨?」
諸大姐於此(類戒)是清淨的,所以默然。我如此認定這件事。
~Pācittiyā niṭṭhitā.~
諸大姐!現在到了誦出這八應悔過戒。
一、若比丘尼,無病索求酥而食者,此比丘尼應悔過:「大姐!我犯卑賤的、無益的法而應悔過,我為此悔過。」
二、若比丘尼,無病索求油而食者,此比丘尼應悔過:「大姐!我犯卑賤的、無益的法而應悔過,我為此悔過。」
三、若比丘尼,無病索求蜜而食者,此比丘尼應悔過:「大姐!我犯卑賤的、無益的法而應悔過,我為此悔過。」
四、若比丘尼,無病索求糖蜜而食者,此比丘尼應悔過:「大姐!我犯卑賤的、無益的法而應悔過,我為此悔過。」
五、若比丘尼,無病索求魚肉而食者,此比丘尼應悔過:「大姐!我犯卑賤的、無益的法而應悔過,我為此悔過。」
六、若比丘尼,無病索求肉而食者,此比丘尼應悔過:「大姐!我犯卑賤的、無益的法而應悔過,我為此悔過。」
七、若比丘尼,無病索求乳而食者,此比丘尼應悔過:「大姐!我犯卑賤的、無益的法而應悔過,我為此悔過。」
八、若比丘尼,無病索求酪而食者,此比丘尼應悔過:「大姐!我犯卑賤的、無益的法而應悔過,我為此悔過。」諸大姐!八悔過的規則已經誦出了。
在這裡我問諸大姐:「妳們於此(類戒)是否清淨?」
第二次我再問:「妳們於此(類戒)是否清淨?」
第三次再問:「妳們於此(類戒)是否清淨?」
諸大姐於此(類戒)是清淨的,所以默然。我如此認定這件事。
~Pāṭidesanīyā niṭṭhitā.~
諸大姐!現在到了誦出這些應當學習的戒。
「我要圓整地整齊穿好(內裙)」,應當學。
「我要圓整地整齊穿好(上衣)」,應當學。
三、「在住宅區,我要包好(衣服)走」,應當學。
四、「在住宅區[121],我要包好(衣服)坐」,應當學。
五、「在住宅區,我要好好守護(威儀)走」,應當學。
六、「在住宅區,我要好好守護(威儀)坐」,應當學。
七、「在住宅區,我要垂目而視走」,應當學。
八、「在住宅區,我要垂目而視坐」,應當學。
九、「在住宅區,我不要拉高(衣服)走」,應當學。
十、「在住宅區,我不要拉高(衣服)坐」,應當學。[122]
~Parimaṇḍalavaggo paṭhamo niṭṭhito.~
十一、「在住宅區,我不要大笑[123]走」,應當學。
十二、「在住宅區,我不要大笑坐」,應當學。
十三、「在住宅區,我要小聲(談話)走」,應當學。
十四、「我要小聲(談話)坐」,應當學。
十五、「在住宅區,我不要搖晃身體走」,應當學。
十六、「在住宅區,我不要搖晃身體坐」,應當學。
十七、「在住宅區,我不要揮擺手臂走」,應當學。
十八、「在住宅區,我不要擺動手臂坐」,應當學。
十九、「在住宅區,我不要搖頭晃腦走」,應當學。
二十、「在住宅區,我不要搖頭晃腦坐」,應當學。
~Ujjagghikavaggo dutiyo niṭṭhito.~
二一、「在住宅區,我不要扠腰走」,應當學。
二二、「在住宅區,我不要撐著頭坐」,應當學。
二三、「在住宅區,我不要包著(頭)走」,應當學。
二四、「在住宅區,我不要包著(頭)坐」,應當學。
二五、「在住宅區,我不要以腳尖或腳踵走」,應當學。
二六、「在住宅區,我不要抱住膝蓋坐」,應當學。
二七、「我要心存感激地接受食物」,應當學。
二八、「我要注視著缽接受食物」,應當學。
二九、「我要接受與食物成比例的羹[124]」,應當學。
三十、「我要接受食物(只)齊缽緣(內)」,應當學。
~Khambhakatavaggo
tatiyo niṭṭhito.~
三一、「我要心存感激地吃飯」,應當學。
三二、「我要注視著缽吃飯」,應當學。
三三、「我要順序(不挑東挑西)地用餐」,應當學。
三四、「我要成比例地吃飯與(四分之一的)菜」,應當學。
三五、「我不(將缽內食物做成塔形而)從頂端揉捏食物來吃」,應當學。
三六、「我不用飯蓋住菜或佐料,以求更多的(菜或佐料)」,應當學。
三七、「無病時,我不要為了自己的需要(主動)要求菜或飯來吃」,應當學。
三八、「我不心存不滿而看注意別人的缽」,應當學。
三九、「我不要做過大的飯糰」,應當學。
四十、「我要做圓的飯糰」,應當學。
~Sakkaccavaggo
catuttho niṭṭhito.~
四一、「我不要飯糰未送至(嘴吧)時就張開口」,應當學。
四二、「我(送)食時不要放整個手指進入嘴裡」,應當學。
四三、「我不要口含飯糰說話」,應當學。
四四、「我不要以投擲食物(入口的方式)來吃」,應當學。
四五、「我不要咬斷飯糰來吃」,應當學。
四六、「我不要(大口)張頰來吃」,應當學。
四七、「我不要甩手地吃」,應當學。
四八、「我要不散落飯粒地吃」,應當學。
四九、「我不要伸出舌頭地吃」,應當學。
五十、「我不要咀嚼出聲地吃」,應當學。
~Kabaḷavaggo pañcamo niṭṭhito.~
五一、「我不要囌囌吸吮出聲地吃」,應當學。
五二、「我不要舔著手地吃」,應當學。
五三、「我不要舔著缽吃」,應當學。
五四、「我不舔著嘴唇吃」,應當學。
五五、「我不要用沾過食物的手來拿飲水瓶」,應當學。
五六、「我不要將含著飯粒的洗缽水倒棄」,應當學。
五七、「我不要對無病而手(拿)遮陽傘的人說法」,應當學。
五八、「我不要對無病而手(拿)拐杖的人說法」,應當學。
五九、「我不要對無病而手(拿)刀的人說法」,應當學。
六十、「我不要對無病而手(拿)武器的人說法」,應當學。
~Surusuruvaggo chaṭṭho niṭṭhito.~
六一、「我不要對無病而穿涼鞋的人說法」,應當學。
六二、「我不對無病而穿鞋子的人說法」,應當學。
六三、「我不要對無病而坐在車上的人說法」,應當學。
六四、「我不要對無病而躺在床上的人說法」,應當學。
六五、「我不要對無病而抱住膝蓋坐著的人說法」,應當學。
六六、「我不要對無病而綁頭巾的人說法」,應當學。
六七、「我不對無病而包住頭的人說法」,應當學。
六八、「我坐在地上時,不要對無病而坐在位子的人說法」,應當學。
六九、「我坐在低的位子時,不要對無病而坐在高的位子的人說法」,應當學。應當學。
七十、「我站著時,不要對無病而坐著的人說法」,應當學。
七一、「我走在後面時,不要對無病而走在前面的人說法」,應當學。
七二、「我靠著路邊走時,不要對無病而走在路上的人說法」,應當學。[125]
七三、「我無病時不要站著大小便」,應當學。
七四、「我無病時不要在農作物上大小便、吐痰」,應當學。
七五、「我無病不在水上大小便、吐痰」,應當學。
~Pādukavaggo sattamo niṭṭhito.~
諸大姐!應當學習的規則已經誦出了。
在這裡我問諸大姐:「妳們於此(類戒)是否清淨?」
第二次我再問:「妳們於此(類戒)是否清淨?」
第三次再問:「妳們於此(類戒)是否清淨?」
諸大姐於此(類戒)是清淨的,所以默然。我如此認定這件事。
~Sekhiyā niṭṭhitā.~
諸大姐!現在到了誦出七條解決案件的規則[126]。
為了解決平息不斷生起的案件,(有如下的規則:)
一、應遵行當面的法則。
二、應遵行憶念的法則。
三、應遵行(宣佈犯者已)不痴狂的法則。
四、依(犯者)表白的內容處理。
五、依多數(決定)。
六、(處罰)那犯罪的人。
七、如草覆蓋(土地般,雙方盡棄過惡)。
諸大姐,七條解決案件的規則已經誦出了。
在這裡我問諸大姐:「妳們於此(類戒)是否清淨?」
第二次我再問:「妳們於此(類戒)是否清淨?」
第三次再問:「妳們於此(類戒)是否清淨?」
諸大姐於此(類戒)是清淨的,所以默然。我如此認定這件事。
~Adhikaraṇasamathā niṭṭhitā(解決案件的規則)~
諸大姐!已誦出序言,
已誦出八驅擯戒,
已誦出十七僧殘戒,
已誦出三十捨懺戒,
已誦出一百六十六懺悔戒,
已誦出八悔過戒,
已誦出眾學戒,
已誦出七滅諍戒。
這諸多傳承、包含於彼世尊的戒經,每由個月要誦出。在這(經分別)裡的,大眾都應該和合歡喜無諍地學習。
~Vitthāruddeso catuttho niṭṭhito.~
~Bhikkhunipātimokkhaṁ niṭṭhitaṁ.~
~ 比丘尼波提木叉竟 ~
Vinayapiṭake
Bhikkhunīpātimokkha
比丘尼波提木叉
from Chaṭṭha Saṅgāyana (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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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vassārāma
2552 B.E. (2008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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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佛曆2552年(公元2008年) 7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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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ārā.III,24.(CS:Pārā.pg.28)︰「不淨行(淫欲法)︰任何非正法、村民法、賤民法、猥褻的、(淫)水的、秘密、雙雙達到三摩缽地(性高潮),這是淫欲法。」
[2] Pāci.IV,214 (CS:pg.277)︰「(波羅夷)︰如斷頭之男人,以他的身軀不能活命。如是,比丘尼有染心,接受有染心男子由鎖骨以下、膝蓋以上,撫摸、或碰觸、或捉、或捺、或抱,非沙門女、非釋迦女。這樣稱為‘驅擯’。」「不共住︰共住是同一羯摩,同一說戒,同學,這樣稱為‘共住’。她不跟她在一起,這樣稱為‘不共住’。」
▓兩人俱有染心,由鎖骨以下、膝蓋以上,身與身相摩者,驅擯。以身摩身上物者,犯偷蘭遮。以著身之物摩身者,犯偷蘭遮。以著身之物摩著身之物者,犯突吉羅。以離手之物摩身者,犯突吉羅。以離手之物摩離手之物,犯突吉羅。
▓(兩人俱有染心,)由鎖骨以上、膝蓋以下︰身與身相摩者,犯偷蘭遮。以身摩身上物者,犯突吉羅。以著身之物摩身者,犯突吉羅。以著身之物摩著身之物者,犯突吉羅。以離手之物摩身者,犯突吉羅。以離手之物摩離手之物,犯突吉羅。
▓一人有染心,由鎖骨以下、膝蓋以上,身與身相摩者,犯偷蘭遮。以身摩身上物者,犯突吉羅。以著身之物摩身者,犯突吉羅。以著身之物摩著身之物者,犯突吉羅。以離手之物摩身者,犯突吉羅。以離手之物摩離手之物,犯突吉羅。
▓(一人有染心,)由鎖骨以上、膝蓋以下︰身與身相摩者,犯突吉羅。以身摩身上物者,犯突吉羅。以著身之物摩身者,犯突吉羅。以著身之物摩著身之物者,犯突吉羅。以離手之物摩身者,犯突吉羅。以離手之物摩離手之物,犯突吉羅。
▓兩人俱有染心,夜叉、或餓鬼、或黃門、或具有人形之畜生,由鎖骨以下、膝蓋以上,身與身相摩者,犯偷蘭遮。以身摩身上物者,犯突吉羅。以著身之物摩身者,犯突吉羅。以著身之物摩著身之物者,犯突吉羅。以離手之物摩身者,犯突吉羅。以離手之物摩離手之物,犯突吉羅。
▓(兩人俱有染心,夜叉、或餓鬼、或黃門、或具有人形之畜生,)由鎖骨以上、膝蓋以下︰身與身相摩者,犯突吉羅。以身摩身上物者,犯突吉羅。以著身之物摩身者,犯突吉羅。以著身之物摩著身之物者,犯突吉羅。以離手之物摩身者,犯突吉羅。以離手之物摩離手之物,犯突吉羅。
▓一人有染心,(夜叉、或餓鬼、或黃門、或具有人形之畜生,)由鎖骨以下、膝蓋以上,身與身相摩者,犯突吉羅。以身摩身上物者,犯突吉羅。以著身之物摩身者,犯突吉羅。以著身之物摩著身之物者,犯突吉羅。以離手之物摩身者,犯突吉羅。以離手之物摩離手之物,犯突吉羅。
▓(一人有染心,夜叉、或餓鬼、或黃門、或具有人形之畜生,)由鎖骨以上、膝蓋以下︰身與身相摩者,犯突吉羅。以身摩身上物者,犯突吉羅。以著身之物摩身者,犯突吉羅。以著身之物摩著身之物者,犯突吉羅。以離手之物摩身者,犯突吉羅。以離手之物摩離手之物,犯突吉羅。
[3] Pārā.III,46(CS:pg.56)︰「村落︰有一屋村落,有二屋村落,有三屋村落,有四屋村落,有人村落,有無人村落,有圍牆村落,無圍牆村落,有牛舍等的村落,有商隊住四個月以上的村落,以上稱為村落。」
「村落近郊︰有圍牆之村落,人站在村門中,丟石頭所落之處︰於無圍牆之住家,人站在住家門中,丟石頭所落之處。」
[4] Pārā.III,46(CS:pg.57)︰「阿蘭若︰村落及村落近郊之外,稱為阿蘭若。」 《分別論》(Vibh.p.251.):「於帝柱之外,一切都為阿練若。」Samantapāsādikā(一切歡喜, Sp.p.301.):「至少要有五百弓(一弓約四肘長)的距離才名阿練若。」
[5] Pārā.III,46(CS:pg.57)︰「或處死︰或以手、或以足、或以鞭、或以棒、或以半杖、或斷肢刑而殺死。」
[6] Pārā.III,46(CS:pg.57)︰「放逐︰放逐於村外、或鄉外、或城外、或省外、或國外。」
[7] Pārā.III,46(CS:pg.57)︰「不給予︰凡是不給予,非捨棄物,非永遠捨棄物,被守護之物,被人珍愛,他人所有物,此稱為「不給予」。」「取︰奪、取去、盜、搞壞原位(威儀路)、脫離本處、等候於某特定的地方(而取)。」
[8] Pārā.III,55(CS:pg.69)︰「不犯(偷)之想︰親厚想、暫借、鬼物、畜生擁有物、垃圾想;癡狂想、心亂者、惱痛者、最初之犯行者。」
[9] Pārā.III,73(CS:pg.92)︰「故意︰由知、由認識、確知而存心違犯。」Pāci.IV,215(CS:pg.279)︰「不犯者︰非故意者、失念者、無知者、不受(樂)者、癡狂者、心亂者、痛惱者、(佛世)最初犯行者。」
[10] Pārā.III,73(CS:pg.92)︰「人體︰凡是第一心已被生在母的子宮者,第一識已出現;直至死時,於其中間,這稱為‘人體’。」
[11] 「行動」(vāyamati努力)而符合殺罪,列舉以下數項:
(1) 自手殺生,或對方因此墮死,或隔一段時間才死。
(2) 唆教人去殺生,而自己在旁觀。
(3) 遣使人殺生。遣使人去殺某人,或被遣者輾轉遣他人去殺。
(4) 懸賞殺人,或唆使人懸賞殺人。
(5) 自己勸人(眾生)去死,或教別人去勸人(眾生)去死,或寫書、撰文勸死。
(6) 給人(眾生)毒藥或殺具,此人(眾生)因此自盡;或下毒在眼、耳、鼻、身上、瘡中;或給墮胎藥;或以咒術殺生(‘明(咒)’所作vijjamaya);或以神變所作(殺)(iddhimaya)。
若是給糖、蜜等,而想︰「吃這個當死。」則犯突吉羅;若產生痛苦,則犯偷蘭遮;若致死,則犯波羅夷。
[12] Pārā.III,78(CS:pg.99)︰「不犯︰無意圖、無知、無意圖致死者、癡狂者,最初之犯行者。」
[13] Pārā.III,91(CS:pg.117)︰「超越凡人的法(上人法)︰禪那(初禪乃至第四禪)、解脫(空、無相、無願)、三昧(空、無相、無願)、正受(三摩缽地,空、無相、無願)、智見(三明)、修道(指四聖諦等三十七菩提分)、證果(證初果乃至四果)、斷染(斷染瞋癡)、心離蓋(離染瞋癡)、心樂空屋(樂在初禪乃至第四禪)。」
[14] 希望淨化︰希望成為女居士,希望成為優婆夷,希望成為女淨人,希望成為沙彌尼。(cf. Pāci.IV,92;CS:pg.118)
[15] Pārā.III,100(CS:pg.138)︰「不犯︰增上慢、無意圖的說溜嘴者、癡狂者、心亂者、痛惱者、最初之犯行者。」
[16] Pāci.IV,214 (CS:pg.276)︰「充滿欲望的︰有依戀,有欲望,被愛所綁的。」
[17] Pāci.IV,214 (CS:pg.276)︰「男補伽羅︰男人,非男夜叉、非男鬼、非雄性畜生;是有智的、適當的身體的接觸與從事。」
[18] Pāci.IV,214 (CS:pg.277)︰「接受擁抱︰接受抓住肢體擠壓。」
[19] 《四分比丘尼戒本》(T22.1031.3)作︰「從腋已下、膝已上身相觸,若捉摩、若牽、若推、若上摩、若下摩、若舉、若下、若捉、若捺,是比丘尼波羅夷、不共住,是身相觸也。」
Pāci.IV,215(CS:pg.279)︰「不犯︰無意圖、無知、無接受(樂)者、癡狂者、心亂者、痛惱者、最初之犯行者。」
[20] 不責備其罪︰《四分比丘尼戒本》(T22.1031.3)作︰「不自發露」。
[21] Pāci.IV,217 (CS:pg.281)︰「住︰住世的徵兆。死︰已死。被驅逐︰自己已背教者,或入他教。入外道︰移入外道。」
[22] Pārā.III,100(CS:pg.138)︰「不犯︰增上慢、無意圖妄語者、癡狂者、心亂者、痛惱者、最初之犯行者。」
[23] Pāci.IV,232(CS:pg.298)︰「罷黜(擯)︰由於不認罪、或不懺悔、或不捨惡見,而被罷黜。」
[24] Pāci.IV,218(CS:pg.282)︰「不恭敬︰輕視僧伽、別眾、人、羯摩。」
[25] Pāci.IV,218(CS:pg.282)︰「未納受︰被罷黜者未復權。」
[26] Pāci.IV,219(CS:Pāci.pg.282)︰「不作盟友︰同一個宗教團體的比丘稱為盟友;他與他不同,因此稱為不作盟友。」
[27] Pāci.IV,220(CS:pg.284)︰「不犯︰非同學者、放棄者、癡狂者、心亂者、痛惱者、最初之犯行者。」
[28] Pāci.IV,221(CS:pg.286)︰(1)接受(有染心男子的)手︰手,指從手肘到指端抓取。抓取鎖骨以上,膝蓋以下(的肌膚)行其非法(=染法)而享受者,犯偷蘭遮。
(2)接受捉僧伽梨衣角︰接受捉取已穿著、已裹住(的僧伽梨),行其非法而享受者,犯偷蘭遮。
(3)站著︰靠近男子一臂之距內,行其非法而享受者,犯偷蘭遮。
(4)交談︰靠近男子一臂之距內站著交談,行其非法而享受者,犯偷蘭遮。
(5)到約定的地點︰與男子行其非法而享受--“來到諸女的空間”就是‘去’,步步犯惡作(突吉羅)。靠近男人一臂之距內,犯偷蘭遮。
(6)接受男子的抵達︰接受男子的抵達,行其非法而享受者,犯惡作。靠近(男人)一臂之距內,犯偷蘭遮。
(7)進入遮掩處︰(與男人)進入遮掩處,行其非法而享受者,犯偷蘭遮。
(8)身體倚靠︰身體倚靠男人在一臂之距內站著,行其非法而享受者,犯偷蘭遮。
《四分律》卷第二十二︰「於七事中。若不發露懺悔罪未除。若犯第八事波羅夷。」(T22.716.2)
[29] 《四分比丘尼戒本》(T22.1031.3)︰「若比丘尼染污心,知男子染污心受,捉手、捉衣、入屏處、共立、共語、共行、或身相倚、或共期,是比丘尼波羅夷、不共住,犯此八事故。」
[30] Pāci.IV,224(CS:pg.290)︰「居士子︰居士的兒子及(兒子的)兄弟。」
[31] Pāci.IV,224(CS:pg.290)︰「奴婢(奴隸)︰在家中生的(奴婢)、買來的、擄掠的」。
[32] Pāci.IV,224(CS:pg.289)︰「訴訟︰告官(爭論人事、忿怒事)。」Sp.Pāci.IV,907 (CS:Pāci.pg.180)︰「仲裁︰法官裁判。凡是涉及出家人的訴訟之語。」 akārikā(=aṭṭakārikā),【陰】即女訴訟當事人。
[33] 《四分比丘尼戒本》(T22.1032.1)︰「若比丘尼詣官言,居士、若居士兒、若奴、若客作人,若晝、若夜、若一念頃、若彈指頃、若須臾頃,是比丘尼犯初法應捨僧伽婆尸沙。」
Pāci.IV,225(CS:pg.290)︰「不犯︰被人強牽去者、乞求保護者、不指定人(而訴訟)、癡狂者、心亂者、痛惱者、最初之犯行者。」
[34] Pāci.IV,226(CS:pg.292)︰「明知︰自知或他人告知。或該女自白。」
[35] Pāci.IV,226(CS:pg.292)︰「處分︰凡是已作了處分(或處死)」。」「已作了處罰」︰指通緝中。「賊女︰偷拿值五個摩沙迦或五個摩沙迦被稱為女賊。」 Māsaka,【陽】直譯:摩沙迦(當時的錢幣)。規定偷竊五摩沙迦(古譯:五錢)或五摩沙迦以上的物品構成死罪,是比照印度摩揭陀當時的國法。五個摩沙迦相當於一個pāda。《五分律》《四分律》《十誦律》皆譯為「錢」,《僧祇律》譯為「分」。
《四分比丘尼戒本》(T22.1032.1)︰「罪應死,人所知。」
[36] Pāci.IV,226(CS:pg.292)︰「王︰由王所支配,應得王之許可。僧團︰由僧團所支配,應得僧團之許可。團體︰由團體所支配,應得團體之許可。社團︰由社團所支配,應得社團之許可。公會︰由公會所支配,應得公會之許可。」
[37] Pāci.IV,227(CS:pg.292)︰「除了(某種)適切的狀況︰適切的狀況除外。適切的狀況有二︰先於外道中出家或於其它之比丘尼僧中出家者。除適切的狀況外,欲授具足戒而求僧眾、或阿闍梨、或衣、或缽、或結戒場者,犯突吉羅。白(眾)者突吉羅,二羯摩者偷蘭遮。作完羯摩者,和尚僧殘,眾僧及阿闍梨突吉羅。」
《四分律》卷第二十二︰「不犯者。若不知。或白王大臣種姓。若罪應死王聽出家。若有罪聽出家。若於繫縛中放令出家。若救使得脫不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癡狂心亂痛惱所纏。」(《律部T22》p.720.1)
[38] Pāci.IV,227(CS:pg.293)︰「不犯︰不知而使受具者、得到許可而使受具者、有適切的狀況而使受具者、癡狂者、最初之犯行者。」
[39] Pāci.IV,230(CS:pg.296)︰「或獨往村中︰有圍牆的村落,第一腳跨越圍牆者,犯偷蘭遮,第二腳跨越圍牆者,犯僧殘。沒有圍牆的村落,第一腳跨越村落者,犯偷蘭遮,第二腳跨越村落者,犯僧殘。」
「或獨渡水︰河者,指淹沒(肚臍及兩膝)三輪。比丘尼不論於何處渡之,必弄濕下衣,第一腳渡者,犯偷蘭遮,第二腳渡者,犯僧殘。」
「或夜晚獨宿︰夜晚捨離友伴比丘尼一臂之距,至黎明即犯偷蘭遮,已離開者,犯僧殘。」
「或離眾而獨留於後者︰於無村落之空曠處,捨離友伴比丘尼之眼界或耳界者,已離開者,犯僧殘。)
[40] Pāci.IV,230(CS:pg.296)︰「不犯︰友伴比丘尼離去,或還俗,或歸外道,發生事故時,癡狂者,最初之犯行者。」
[41] Pāci.IV,232(CS:pg.299)︰「不犯︰僧伽作羯摩許可復權者,已知大眾欲使復權者,行懺悔法以復權者,僧伽作羯摩使復權時不在現場者,癡狂者,最初之犯行者。」
[42] Pāci.IV,233(CS:pg.300)︰「硬食(蔬果食):除了五種穀肉食﹑水與楊枝(齒木)之外的一切食物。軟食(穀肉食):指飯﹑粥﹑麥﹑魚﹑肉。」
[43] 《四分比丘尼戒本》(T22.1032.2)︰「若比丘尼,教比丘尼作如是語,大姊!彼有染污心、無染污心,能那汝何?汝自無染污心,於彼若得食,以時清淨受取,此比丘尼犯初法應捨僧伽婆尸沙。」
Pāci.IV,234(CS:pg.301)︰「不犯︰兩人俱無染心,知無染心而受,癡狂者,最初之犯行者。」
[44] Pāci.IV,235(CS:pg.305)︰「不犯︰知「無染心」而勸說者,說「瞋者不受」而勸說者,說「親族之憐愍而不受」勸說者,癡狂者,最初之犯行者。」
[45] Vin.(Pārā.III,139.;CS:pg.202)︰「妻子的性質︰將變成妻子。情婦的性質︰將變成情婦。」
[46] 《四分比丘尼戒本》(T22.1032.1)︰「若比丘尼媒嫁,持男語語女,持女語語男,若為成婦事,若私通事,乃至須臾,是比丘尼犯初法應捨僧伽婆尸沙。」
Pāci.IV,237(CS:pg.306)︰「不犯︰非同學者,放棄者,癡狂者,最初之犯行者。」
[47] 《四分比丘尼戒本》(T22.1032.1)︰「若比丘尼瞋恚不喜,以無根波羅夷法謗,欲破彼清淨行,後於異時,若問、若不問,是事無根說,我瞋恚故如是語,是比丘尼犯初法應捨僧伽婆尸沙。」
[48] 拿關涉到其它案件的某個點作藉口︰取類似點,亂加比配。《四分比丘尼戒本》(T22.1032.1)︰「於異分事中取片」。
[49] 《四分比丘尼戒本》(T22.1032.1)︰「若比丘尼瞋恚不喜,於異分事中取片,非波羅夷比丘尼,以無根波羅夷法謗,欲破彼人梵行。後於異時,若問、若不問,知是異分事中取片,彼比丘尼住瞋恚,故作如是說,是比丘尼犯初法應捨僧伽婆尸沙。」
Pāci.IV,238(CS:pg.309)︰「不犯︰非同學者,放棄者,癡狂者,最初之犯行者。」
[50] Pāci.IV,239CS:Pāci.pg.310)︰「住得親近︰稱為親近(saṁsaṭṭha(pp. of saṁ+sṛj發出)雜居),為不適當的身體的和講話有關連的親近活動。」 S.22.3./III,11.︰「居士!在此,有一類(出家)人與在家混雜居住,同喜,同愁,於樂中樂,於苦中苦,於生起作當作的事,自己陷入其中。」
[51] Pāci.IV,239CS:Pāci.pg.311)︰「壞名聲︰升起不好的名譽。壞名望︰過著壞的邪命生活。」
[52] 《四分比丘尼戒本》(T22.1033.1)︰「若比丘尼相親近住,共作惡行,惡聲流布,展轉共相覆罪,是比丘尼當諫彼比丘尼言︰大姊!汝等莫相親近,共作惡行,惡聲流布,共相覆罪,汝等若不相親近,於佛法中得增益安樂住。」是比丘尼諫彼比丘尼時,堅持不捨,是比丘尼應三諫,捨此事故,乃至三諫,捨者善,不捨者,是比丘尼犯三法應捨僧伽婆尸沙。」
[53]《四分比丘尼戒本》(T22.1033.1)︰「若比丘尼僧為作呵諫時,餘比丘尼教作如是言︰『汝等莫別住當共住,我亦見餘比丘尼,不別住共作惡行,惡聲流布共相覆罪,僧以恚故教汝別住。』是比丘尼應諫彼比丘尼言︰『大姊!汝莫教餘比丘尼言︰汝等莫別住,我亦見餘比丘尼,共住共作惡行,惡聲流布共相覆罪,僧以恚故教汝別住,今正有此二比丘尼,共住共作惡行惡聲流布,共相覆罪更無有餘,若此比丘尼別住,於佛法中有增益安樂住。』是比丘尼諫彼比丘尼時,堅持不捨,是比丘尼應三諫,令捨此事故,乃至三諫捨者善,不捨者,是比丘尼,犯三法應捨僧伽婆尸沙。」
[54] Pāci.IV,245(CS:pg.320)︰「不犯︰於黎明前受持、說淨、損壞、失掉、打破、燒毀、被搶走而取回者,以親厚想取,癡狂者,最初之犯行者。」
[55] Pāci.IV,246(CS:pg.322)︰「不犯︰分配非時衣為時衣想,分配時衣為時衣,癡狂者,最初之犯行者。」
[56] Pāci.IV,246(CS:pg.322)︰「不犯︰該尼施與,或該尼之親友取之,癡狂者,最初之犯行者。」
[57] 《四分比丘尼戒本》(T22.1034.2)︰「若比丘尼欲索是,更索彼者,尼薩耆波逸提。」
Pāci.IV,249(CS:pg.325)︰「不犯︰乞此物(不足)又乞(可成一套之)他物,乞他物有利得,癡狂者,最初之犯行者。」
[58] Pāci.IV,251(CS:pg.328)︰「不犯︰(購此)所餘用以購他物,問施主而轉用,事故時,癡狂者,最初之犯行者。」
[59] Udosita︰原意為「小屋」。
[60] Pārā.III,238(CS:pg.345)︰「金︰黃金。銀︰迦利沙缽拿(硬幣)、銅錢、木錢、樹膠錢等一般的通貨。」
[61] Pārā.III,239(CS:Pārā.pg.348)︰「各種不同︰已成品、未成品、或(兼具)已成品及未成品。已成品︰頭飾、頸飾、 手飾、腳飾、腰飾。未成品︰整塊未成品。已成品及未成品︰兩者兼具。」
[62] Pārā.III,242(CS:pg.351)︰「各種(物品的)買賣:包括︰衣服﹑食物﹑被褥﹑藥﹑化妝品﹑牙籤﹑紗線等。」
[63] 酥油(sappi乳酪、熟酥)、奶油(navanīta生酥)、油(tela茶油)、蜂蜜(madhu)、糖蜜(phāṇita石蜜)。
[64] Pārā.III,260(CS:pg.373)︰「托缽的食物︰粥﹑飯﹑蔬果食(硬食)﹑化妝品﹑牙籤﹑織布用的紗線﹑說法。」
[65] 迦提︰Kattikamāsa,【陽】迦底迦月(月份名,於十月至十一月之間,農曆9月16至10月15)。temāsipuṇṇmaṁ( =timāsipuṇṇma):第三個月的滿月,農曆10月15。迦提月滿月(kattikapuṇṇamaṁ)︰10月1至15日。
[66] Pāci.IV,259(CS:pg.340)︰Lasuṇaṁ nāma Māgadhakaṁ vuccati.(蒜︰摩揭陀國的(蒜)。) 「不犯︰洋蔥(珠蔥,onion;Allium cepa)、打破的、呵梨勒果、奢婆蒜,湯之調料,肉之調料,油之調合物,(加入)伴菜,調味,癡狂者,最初之犯行者。」
[67] Pāci.IV,260(CS:pg.341)︰「密處(陰部)︰兩陰部,性器具。」 《四分比丘尼戒本》(T22.1036.2)︰「若比丘尼,剃三處毛者,波逸提。」
[68] Pāci.IV,261(CS:pg.342)︰Talaghātakaṁ nāma samphassaṁ sādiyantī antamaso uppalapattenapi muttakaraṇe pahāraṁ deti, āpatti pācittiyassa.(掌摑︰接受觸(打),乃至以蓮葉擊打。)
[69] Pāci.IV,261(CS:pg.343)︰Jatumaṭṭhakaṁ nāma jatumayaṁ kaṭṭhamayaṁ piṭṭhamayaṁ mattikāmayaṁ.(樹膠生支(樹膠性具)︰紫膠製的,木製的,(穀粒等的)麵粉製的,泥製的。) 《四分比丘尼戒本》(T22.1036.2)︰「若比丘尼,以胡膠作男根,波逸提。」
[70] Pāci.IV,262(CS:pg.344)︰Udakasuddhikaṁ nāma muttakaraṇassa dhovanā vuccati.(以水洗淨︰以水洗淨性器官。)
[71] Pāci.IV,266(CS:Pāci.pg.348)︰「不犯︰ 檢視之後才丟,丟棄於非道路之處,癡狂者,最初之犯行者。」
[72] Pāci.IV,267(CS:pg.351)︰「舞蹈︰任何舞蹈。唱歌︰任何唱歌。演奏︰任何演奏。」 《增支部》(A.3.103./I,261.):「諸比丘!於聖者之律,唱歌是哭泣。諸比丘!於聖者之律,跳舞是瘋子。」 《四分律》卷第五十八(T22.998b)︰「於聖法律中,歌戲猶如哭,舞如狂者。」《增支部》(A.5.209./III,251.)︰「諸比丘!拉長歌音而誦(經)法有五種過患。什麼是五?(1)自己即愛著其音;(2)他人也愛著其音;(3)在家眾(聽到)發牢騷︰我們這樣唱歌,這些釋迦沙門子也唱歌;(4)修練音調也會妨礙禪定;(5)往後的人會效法所看到的。」
[73] Pāci.IV,269(CS:pg.352)︰Sallapeyya vāti purisassa hatthapāse ṭhitā sallapati .(交談︰與男人在伸手所及之處交談。)
[74] Pāci.IV,269(CS:pg.353)︰Paṭicchanno nāma okāso kuṭṭena vā kavāṭena vā kilañjena vā sāṇipākārena vā rukkhena vā thambhena vā kotthaḷiyā vā yena kenaci paṭicchanno hoti.(隱密處︰或圍牆,或窗戶,或草席,或(麻布製的)屏壁,或樹,或柱子,或粗布袋(sack?),任何這些空間是隱密處。)
[75] Pāci.IV,271(CS:pg.356)︰「打發第二位比丘尼︰打發第二位比丘尼,(為了)做不正當的行爲,不正當之欲。」
[76] Pāci.IV,166(CS:Pāci.pg.216)︰「非時︰已過中午,到(隔日)天亮。」
[77] 《四分比丘尼戒本》(T22.1036.3)︰「若比丘尼有小因緣事,便咒詛︰墮三惡道,不生佛法中!若我有如是事,墮三惡道,不生佛法中!若汝有如是事,亦墮三惡道,不生佛法中!波逸提。」
[78] 張手(vidatthi)︰表示張開的大拇指和中指兩端的距離,大概九英吋。善逝一張手(Sugata-vidatthi),等於中等身材的人之張手的三倍。
[79] 《四分比丘尼戒本》(T22.1037.1)︰「若比丘尼作浴衣,應量作,應量作者,長佛六磔手,廣二磔手半,若過者波逸提。」
[80] Pāci.IV,282(CS:pg.371)︰「他人之衣︰已持有五種衣,之外,偷竊他人之衣,或不查問,就穿著或覆蓋,犯罪、 犯懺悔。」
[81] 《四分比丘尼戒本》(T22.1037.2)︰「若比丘尼作如是意,眾僧如法分衣,遮令不分,恐弟子不得者,波逸提。」
[82] Pāci.IV,291(CS:Pāci.pg.383)︰「同住(同生活)︰住在同一尼精舍。」
[83] Pāci.IV,295(CS:pg.388)︰「在國內︰在該比丘尼的王國,她的國家。她知道有危險︰她曾看過在道上有強盜潛 藏,(在那裡)吃、住、坐、臥。」
[84] Pāci.IV,297(CS:pg.389)︰「雨期中︰前三個月,或後三個月沒有安居。」
[85] Pāci.IV,297(CS:pg.391)︰「雨安居結束︰前三個月,或後三個月雨安居結束。」
[86] Pāci.IV,299 (CS:pg.393)︰Āsandī nāma atikkantappamāṇā vuccati.(長椅︰超大尺寸的椅子。)
[87] Pāci.IV,299 (CS:pg.393)︰Pallaṅko nāma āharimehi vāḷehi kato hoti.(裝飾尾毛的床︰綺麗的、裝飾尾毛的(床)。)
[88] Pāci.IV,303 (CS:pg.399)︰「月華衣(月 經布)︰提供比丘尼月經使用的(布)。」
[89] Pāci.IV,305 (CS:pg.401)︰「畜生學(咒)︰任何外道無利益的(學問)。」
[90]《四分比丘尼戒本》(T22.1037.2)︰「若比丘尼誦習世浴咒術者,波逸提。」
[91] Pāci.IV,312(CS:pg.411)︰「俗家︰四種俗家—剎帝利俗家、婆羅門眾俗家、吠舍俗家、首陀羅俗家。」「慳俗家︰“比丘尼如何不應去”,諸比丘尼靠近說不名譽(誹謗)的俗家,犯懺悔。或諸比丘尼靠近俗家說不名譽,犯懺悔。」 《四分比丘尼戒本》(T22.1038.1)︰「若比丘尼於家生嫉妒心,波逸提。」
[92] Pāci.IV,315(CS:pg.414)︰「教誡︰八敬法。」
[93] Pāci.IV,315(CS:pg.415)︰「教誡︰八敬法。“我將不問布薩,我將不求教誡”,於擱置職責,犯懺悔。」
[94] Pāci.IV,318(CS:pg.418)︰「有幼兒之婦女︰(有幼兒之)母親,或養母。」
[95] Pāci.IV,322(CS:pg.422)︰「有性行為的女人︰男人到內室的女人。」 PED page 469︰‘antaragatā’touched by a man (lit. gone in by . . .), a woman who has sexual intercourse, a woman in intercourse with a man.(到內室的女人︰被男人撫摸,有性行為的女人,跟男人有性行為的女人。)
[96] Pāci.IV,291(CS:pg.383)︰「同住者(弟子)︰同居之女。」
[97] 未滿二十歲的人︰Vin.Mv.I,76(CS:pg.109)︰「未滿二十歲的人不堪忍耐寒、熱、飢、渴、虻(ḍaṁsa)、蚊(makasa)、風(vātā =kucchivāta-piṭṭhivātādivasa受胃腸風、背部風等的支配)、熱(ātapo= sūriyātapo太陽熱)、爬蟲類(sarīsapa蛇、蠍等)所咬,(不堪忍耐)差勁的話、不好聽的話,身體不持久受苦、猛、粗、利、不悅、不可意而奪命。」
[98]《四分比丘尼戒本》(T22.1037.3)︰「若比丘尼,知女人與童男、男子相敬愛愁憂瞋恚女人,度令出家授具足戒者, 波逸提。」
[99] Pāci.IV,341(CS:pg.456)︰Gandho nāma yo koci gandho. Vaṇṇakaṁ nāma yaṁ kiñci vaṇṇakaṁ. Nahāyeyyāti nahāyati. Payoge dukkaṭaṁ, nahānapariyosāne āpatti pācittiyassa.( (香︰任何香。脂粉︰任何脂粉。塗︰塗抹。施用者,犯惡作(突吉羅),塗抹全身者,犯懺悔(波逸提)。)
[100] 《四分比丘尼戒本》(T22.1038.1)︰「若比丘尼以胡麻滓,塗摩身者,波逸提。」
[101] Pāci.IV,345(CS:pg.462)︰「僧祇支︰鎖骨以上、膝蓋以下之覆蓋衣。」「不犯︰失衣、衣被燒、生病、無念、無知、發生事故時,癡狂者,最初之犯行者。」
[102] 97~166(同比丘波逸提法中之共通戒70條。)
[103] Pāci.IV,12. (CS:Pāci.pg.20) ︰「誹謗︰有兩種情況︰討好別人、有挑撥的意圖。」集錄十種誹謗情況︰(由)名字、種姓、工作、手藝、疾病、特徵(或男性性器官)、染、犯罪、責備。
[104] 粗惡罪(duṭṭhullā)︰犯八驅擯,及十七僧殘。(cf. Pāci.IV,128;CS:Pāci.pg.168)
[105] 《四分比丘尼戒本》(T22.1035.1)︰「若比丘尼壞鬼神村者,波逸提。」Pāci.IV,33(CS:pg.50)︰「不犯︰『知這(草木)、給這(草木)、運來這(草木)、這(草木)有用途、作淨這(草木)。』無意圖、無知、無意圖致死者、癡狂者,最初之犯行者。」
[106] Pāci.IV,37(CS:Pāci.pg.55)︰「回答其它話題︰在僧伽事當中,犯罪的詢問,不欲討論,不盡力於此,而顧左右而言他(,說)︰誰犯罪?犯什麼罪?在什麼地方犯罪?什麼是犯罪?妳對誰說?妳說什麼?」這是回答其它話題。」
「惱亂︰在僧伽事當中,犯罪的詢問,不欲討論,不盡力於此,沈默不答來惱亂。」
[107] Pāci.IV,38(CS:pg.57)︰僧團所選已受具足戒的人,擔任分配房舍﹑指定請吃飯者﹑食物﹑雜貨等職務。有關僧團執事,詳細請見《小品》第六〈住所犍度〉,其中共列舉了十一種僧團執事:(1)分配食物。(2)分配房舍。(3)管理倉庫。(4)接受衣服。(5)分配衣服。(6)分配粥。(7)分配水果。(8)分配飯。(9)分配雜物。(10)分配布。(11)管理清潔工人。
[108]《四分比丘尼戒本》(T22.1035.1)︰「若比丘尼作大房,戶扉窗牖及餘莊飾具,指授覆苫齊二三節,若過者,波逸提。」
[109] Pāci.IV,71 (CS:Pāci.pg.97)︰「公共施食處︰五種正食的某一個食物。在廳堂、暫時的棚、樹下、露天、.無限制的、就個人的需要及主意。無病比丘(只可)一次乞食。如果接受超過那(限量)‘我將吃的’,犯惡作。塞滿、再塞滿,犯懺悔。」
[110] Pāci.IV,95(CS:Pāci.pg.127)︰「有(情欲為)食物︰俗家中女與男,雙雙形影不離,雙雙不離染。」
[111] 《四分比丘尼戒本》(T22.1035.2)︰「若比丘尼,食家中有寶,強安坐者,波逸提。」「若比丘尼,食家中有寶, 在屏處坐者,波逸提。」
[112] Pāci.IV,110(CS:pg.146)︰「穀酒:包括五種穀酒︰穀酒﹑餅酒﹑米酒﹑酵母酒﹑調和酒。迷羅耶酒:花酒﹑果 酒﹑蜜酒﹑甘蔗酒,及上述諸酒的調和酒。喝:乃至喝吉祥草端的一滴酒,都算犯懺悔。」(cf. Vin.Pāci.IV,110))
[113] Pāci.IV,112 (CS:Pāci.pg.149)︰「水中嬉戲︰在水中超過腳踝,想笑,或跳入(水)或浮水或游泳,犯懺悔。」
[114] Pāci.IV,120 (CS:Pāci.pg.159)︰Navaṁ nāma akatakappaṁ vuccati. Cīvaraṁ nāma channaṁ cīvarānaṁ aññataraṁ cīvaraṁ.(新︰未作(點)淨。衣︰六種衣之一。) 六種衣︰saṅghāṭiṁ (僧伽梨)、uttarāsaṅgaṁ (鬱多羅僧)、antaravāsakaṁ (下裙、安陀會)、nisīdanaṁ (尼師壇) kaṇḍu-paṭicchādiṁ (覆瘡衣)、vassikasāṭikaṁ (雨浴衣)。作點淨唸誦︰Imaṁ bindu-kappaṁ karomi.(一忙‧敏度‧卡邦‧卡羅米)(我作點淨)
[115] 應該染上三種不好看的顏色的其中一種︰雖然(染)像吉祥草端的衣也可取。青︰兩種青︰銅青、青葉青。泥︰含水(之泥)。黑褐︰任何褐色。(《四分比丘尼戒本》(T22.1035.3)作︰「青、黑、木蘭」。)
[116] 障礙法︰障道法,行婬欲。
[117] Pāci.IV,137(CS:Pāci.pg.180)︰「一起吃︰有兩種意思──吃食物和聽法。」
[118] saṁvāseyya:共住。這裡的「住」重點是在於「住在僧團,遵守僧團的規定」。其反義字「asaṁvāsa」即「四驅擯」的戒條中「若有比丘....是驅擯,不共住」,最後那句「不共住」,含有「自僧團驅出」的意思。
[119] Pāci.IV,167(CS:Pāci.pg.217)︰「牙,即象牙(hatthidanto)」。
[120] tūla,棉花。Pāci.IV,170(CS:Pāci.pg.220)︰「棉花有三種──木棉﹑葛棉﹑草棉。」(cf. Vin. II,p.150)。
[121] Pāci.IV,176 (CS:Pāci.pg.228)︰「住宅區︰有車道、群衆、十字路、住家。」
[122] 《四分比丘尼戒本》(T22.1039.1)︰「不得反抄衣入白衣舍坐應當學」「不得反抄衣入白衣舍坐應當學」。
[123] 笑有六種︰1.sita, 面部表情顯露出笑。2.hasita, 輕微移動嘴唇,露出牙端而笑。3.vihasita, 笑出聲。4.upahasita, 笑得頭、肩、臂振動。 5.apahasita, 笑得掉下淚水。6.atihasita, 暴笑得整個身體前後振動。1~2為比丘被允許的笑,3~6則屬於大笑,不被聖法律所允許。
[124] Pāci.IV,190 (CS:Pāci.pg.249)︰「羹(sūpakaṁ)︰有兩種,綠豆(mugga)羹﹑蠶豆(māsa)羹。」
[125] 《四分比丘戒本》(T22.1040.1)︰「人在高經行處,己在下經行處,不應為說法,除病,應當學。」「人在道,己在非道,不應為說法,除病,應當學。」
[126] 七條解決案件的規則︰即七滅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