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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新雨雜誌》第39 (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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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目錄

正確的經濟生活/明法比丘

放下/明法比丘

佛教徒如何理財/明法比丘

回顧「八敬法」/明法比丘

謗法 /明法比丘

智者樂法聖喜尊者講  德雄比丘譯

心調得安樂聖喜尊者講 德雄比丘譯

正法之流變林欣

修行之路法光

認清自己,解救自己余福興

被扭曲的因果朱淑娥

法雨道場成立/明法比丘

法雨道場住眾規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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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的經濟生活

/明法比丘

「正命」(samma-ajiva)指正確的、正當的經濟生活,是佛教八正道之一,是往解脫道的必經之路。它指引在家佛教徒遠離不正當的、非法的謀生方法,而從事合乎法律、道德、隨順正法的行業。專心辦道比丘,須遠離為人醫療、占卜、算命、差遣,只依靠乞食度日,比丘在道場吃飯,由人授予也算是乞食而日常用品則需如法取得

    依現實來說,每個人的宿世因緣千差萬別,有的人因過去的善業,依靠祖產就可活命;昔時作福稍差的人,則需要學習及依靠才藝、技術活命;福報淺薄的人,只能依靠勞力活口依佛陀的教誡,任何人要得到今生、來世的安樂,在有生之年應以正當的途徑來生活。雖然人的命運與事業可能會不順利,但也不會壞到不能活命的地步。生活簡樸,什麼日子都可以過。雖然如此,一點也不窩囊,不但顯示強勁的生命力,也為智者所讚嘆。若念念不忘名聞利養,為其所繫縛,心一橫,可能就偏離正常的活命方式,不為國法所容,不符合正道,將為自己及親友埋下未來的禍端。

佛教主張要以正當的方式取得財物,但不鼓勵累積財產成為巨富。《雜阿含經》91佛說:「稱量財物,等入等出,莫令入多出少,出多入少。(參見《增支部》8.54)弟子在正當的工作及養家之餘,不要忘記布施行善、親近沙門聞法、修習解脫道。(《嘉義新雨雜誌》第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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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法比丘

放下執著,得到離繫;放下熱惱,得到清涼;放下紛擾,得到清淨;放下重擔,得到輕鬆。放下愈多得到愈多。其實放下只是放下有麻煩、有糾葛、有災難的情事,不是為了得到某種報酬而放下,但依現實來說,放下還是有快樂的覺受與心境。

執著是執取欲望、觀念、自我(或自我中心)。執取時,只憑感覺、慣習、信仰,不根據正確的知識或智慧。執取,有時是一廂情願,有時是雙方兩不厭,有時是若即若離,或者是胡里胡塗。等到惱患來了,才知道是壞事。若是沒有醒覺,一直在捉取,機會一來就馬上投懷送抱,則無由解脫。

放下是為了解脫,它的做法是,只要覺察到執取(欲望等)從心頭生起苗頭,不說它、不聽它、不想它,看它生,看它滅,基本上就可以斷絕。《雜阿含經》498說,舍利弗尊者做到了:「知一法即斷一法,知一法即證一法。」也就是說,不一定要經歷執取、執取之過患,才增長離執之智。

為什麼有些執取難以放下,譬如說欲望的藕斷絲連?因為當事者對欲望的過患不明白,也沒有決心要離.不善法。因此,除了守護、調伏六根之外,也應該了解執取的真相,看清楚執取的樣貌及其來路,也就較容易下手。放下,不必在意放得多快、多乾淨,要強化看住呼吸、感受,忍住欲望的衝動,不再回味、回顧,就有可能做到。(《嘉義新雨雜誌》第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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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徒如何理財

/ 明法比丘

  佛經有基本的理財觀念,做為在家人處置錢財的指引。依《雜阿含經》1283經,世尊說:「始學功巧業(才藝、技術),方便集財物,得彼財物已,當應作四分,一分自食用,二分營生業,餘一分藏密,以擬於貧乏(即以備不時之需)。」(大正2.353中。另參考《別雜阿含經》281經;《長部》31)

「一分自食用」,就是一份錢財(薪酬)用於三餐、衣物及日常開銷。

「二分營生業」,就是兩份錢財用於營謀生計。本經提到的營謀生共有六種:1.田種(種田、農業)2.行商賈(做生意)3.牧牛羊(畜牧業)4.興息(放款生息)5.邸舍以求利(租賃)6.造屋舍.床臥(建築業、傢俱業)。古代的行業當然不只這些,而現代有更多的行業。在農業方面,種樹作為長期投資(二十年或更久)似乎可以考慮。《佛教經濟學》作者E. F. Schumacher建議說:「每一個佛門子弟都應當每隔幾年種一棵樹,並照料到根深蒂固為止。佛教經濟學家能夠不費力地表明,普遍遵守這條律則,將導致高度的實質經濟發展,而不必依賴任何外援。東南亞國家的經濟落後,一大部份是由於對樹林維護的疏忽。」(新雨月刊第七期,1987.8.) 若要種樹可考慮種少病蟲害的本土樹種。關於投資方式,現代人有更多樣的選擇,股票、基金、保險、定期存款、互助會(不甚可靠)、房地產、各種投資等。

「餘一分藏密」就是一份錢財儲存起來,以備急需。古時「藏密」,是以甕裝金銀財寶埋在土裡。但這樣做並不是頂安全的。《伏藏經》就提醒埋在土裡的寶藏會因為自移動(土石流動)、遺忘,及.、夜叉(鬼神)、不喜歡的繼承人偷去,若把錢財布施出去就沒有被竊盜的疑慮。

有了錢財也要會守護,會賺會守,才能聚財,會賺不會守,不但血汗錢付諸東流,也許還會負債。《雜阿含經》1283經又說到:「不付老子財,不寄邊境民,不信姦狡人,及諸慳吝者,親附成事者,遠離不成事。」意思是說錢財不要交付老朽、不聰明者管理;也不要交付住在國與國的邊界的人,因為容易因戰爭或不安定的因素而失財;也不要交付奸詐狡滑的人,以免被用狡詐手法吞沒錢財;斤斤計較的吝嗇者也不可靠。依附事業成功者,遠離事業失敗者,這樣做事業較有贏面。排除虧錢的因素及考量生財之道,就可以做到得財、不失財,就如經中所說的守護具足「何等為守護具足謂善男子所有錢.穀,方便所得,自手執作,如法而得,能極守護,不令王、賊、水、火劫奪.漂沒令失、不善守護者亡失(老朽者等)、不愛念者輒取(不喜歡的繼承者拿走)及諸災患所壞。是名善男子善守護。」(《雜阿含經》91)

人的內在心性、修為,也是重要的影響財產的守住或亡失。《長部》第31經《教授尸迦羅越經》提到散財的六個因素:一、愛喝酒,二、不適當的時候逛街玩樂,三、愛看戲,四、愛賭博,五、結交惡友,六、懶惰。這六種虧損錢財的因素也要排除。

會賺錢又會守護財產,那麼財產肯定會像經典所說的:「方便修眾具,安樂以存世,如是善修業,黠慧以求財,財寶隨順生,如眾流歸海,如是財饒益,如蜂集眾味,晝夜財增長,猶如蟻積堆。

以錢滾錢,累積財產成為巨富是許多在家人的夢想,但是佛教重視的是現世得到解脫,對於世間的財產並不重視,世間的財物畢竟是王(政府的稅金、貶值、徵收、充公等)、盜賊、戰爭、敗家子、地震、水..風災共有,而且死後也帶不走,遺產又不能自動轉換成功德財。佛教主張錢財夠用就好,把過剩的錢財轉成功德財,是最佳、最明智的選擇,於人、於己皆大歡喜。布施是七聖財之一,是未來的財富是未來的善知識,以及達到更高解脫的基礎

對正法有淨信者,會主動依照佛陀的教法布施或處理錢財。依佛陀所說,理財要收多少,支多少,收支要相等,這種觀念於古代、於現代都頗有革命性的。《雜阿含經》91經,佛告年少婆羅門闍迦:「云何為正命具足?謂善男子所有錢財,出內稱量,周圓掌護,不令多入少出也,多出少入也。如執秤者,少則增之,多則減之,知平而捨。如是善男子,稱量財物,等入等出,莫令入多出少,出多入少。若善男子無有錢財而廣散用,以此生活,人皆名為優曇缽果(udumbara產於印度、錫蘭等樹高三公尺餘)無有種子(《增支部》註解書說:人為了吃一粒優曇缽果,搖動果樹,結果許多果子掉落,浪費掉),愚癡貪欲,不顧其後。或有善男子,財物豐多,不能食用,傍人皆言:是愚癡人,如餓死狗(《增支部》作死於饑餓)。是故善男子所有錢財,能自稱量,等入等出,是名正命具足。」(2.23中;參見《增支部》8.54-55)這樣依教奉行者不會當敗家子或守財奴,也幾乎沒有「儲蓄」這一回事了。沒有儲蓄怎麼生活?

古代互助力較強的大家庭或團體或社會,在其成員有急難時,大家都會出財出力,因此,個人的儲蓄就顯得不重要了。但在較冷漠的(現代)社會,以小家庭為單位的生活方式,大家已經習慣自己的問題自己解決,各自私蓄財產以作為各自的急需用途,事實上,私蓄可能會滋長自私、煩惱,甚至於臨終時還念念不忘財產。現代人難道可以灑脫地實踐經典所說的「稱量財物,等入等出」而沒有私蓄嗎?答案是可以。像有的比丘不但無財,而且也沒有淨人幫他管理「資具」(日常用品的等值物),他一樣可以活命。證聖果的在家人,比一般人更知三寶恩、報三寶恩,幾乎可以做到傾囊布施給三寶。對於日日或月月有收入的在家佛教徒,其實是可以放心實踐收多少,支多少。當然支出的部份,若是故意把錢花光、享受光,這樣做就沒有什麼意義了。支出應該用於護持佛教的弘法、修行事業,或成就世間的善業。若一個人(=菩薩),成年累月地把錢財拿出來施捨,熱心地為僧團或大眾服務,累積強大的波羅蜜,已不用靠私蓄來解決未來可能遇到的困難,他的受惠者或仰慕者自然會來照護,更何況「未來可能遇到的困難」,只是一種假設,屬於對未來的負擔。

現代社會環境比古代複雜,如果有人有心要月月清倉一次,做到收支相等有困難的話,那麼可以考慮幾個月或每年清倉一次,俐落地€解脫財產。雖然身不能出家,心則常常接近出家的無產階級,財產經常歸零(或接近零),從零再出發,不蓄意積財,能體會解脫錢財的滋味,在心地上也更邁向涅槃。(《嘉義新雨雜誌》第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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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八敬法」

/ 明法比丘

八敬法( attha garudhamma )又譯作八重法、八尊重法、八尊師法、八不可越法、八不可違法。即比丘尼尊重恭敬比丘的八種法。這是佛陀的姨母兼養母摩訶波闍波提(Mahaprajapati大愛道)要求在僧團中出家,佛陀以此八法來約束比丘尼,以免比丘尼在僧團或社會中產生紕漏,而影響正法久住。摩訶波闍波提與佛陀的生母摩耶夫人(Mahamaya)是同胞姊妹,是釋迦族天臂城(Devadaha)城主須菩提(Subhuti)的女兒。

釋迦牟尼成道後第一年,曾應父親的邀請回迦毘羅衛城,當時父親聽法後證三果,而摩訶波闍波提證初果。四、五年後,佛陀知道父親病危時,再回迦毘羅衛城,跟父親說法,父親證得四果,然後命終。辦完喪事後,摩訶波闍波提請求佛陀允許她出家,要求三次,佛都不允許。佛陀回到毘舍離,摩訶波闍波剃了光頭,跟一群釋迦族的女人(宮妃女眷)一起走路三、四百公里,來到佛住錫的大林.重閣堂。摩訶波闍波腳腫,渾身染塵,哭泣,站在門外,阿難得知她被佛陀拒絕出家於正法律僧團。於是阿難代為三次請求,佛不允許,最後阿難以善巧方便問佛陀:女人出家是否可以證初、二、三、四果,及提及姨母養育之恩。佛陀才制定「八敬法」,若能遵守,終身奉行,則允許出家,摩訶波闍波提頂戴信受。此八法為:(見《巴利律》­〈小品〉〈比丘尼犍度〉Vin. Cv.10.1;《增支部》‧八集‧瞿曇彌品 A.8.51中本起經》卷下〈曇彌來作比丘尼品〉第九,大正4.158)

() 比丘尼受具足戒,即使百歲(百臘)也應該頂禮(abhivadanam)、起迎(paccutthanam)合掌(abjalikammam)、恭敬(samicikammam)當日受具足戒的比丘,尊敬(sakkatva)、尊重(garukatva)奉行(manetva)、讚嘆(pujetva)此法,盡形壽不得違犯

「百歲比丘尼」要向新受戒的比丘頂禮,是佛陀制定的規矩,已經成為佛教的倫理,它是不隨時代潮流而改變。不能怪罪比丘傲慢、偏執,關起山門做皇帝。禮拜比丘僧,其實就是禮拜、尊敬正法及佛陀。任何人行恭敬法,不但自己得利益,甚至所有見聞者都能隨喜功德、得利益。

在其他部派的尼律波逸提中,《十誦律》(103),《四分律》(175),《五分律》179),有見新戒比丘不起立禮迎戒。「波逸提」(pacittiya意譯墮、令墮、能燒熱、應對治、應懺悔)為比丘、比丘尼所受持之具足戒之一。乃輕罪之一,所犯若懺悔則能滅罪,若不懺悔則墮於惡趣之諸過。須捨財物而懺悔之罪,稱為「捨墮」;單對他人懺悔即可得清淨之罪,稱為「單墮」。

() 比丘尼不可住於無比丘之住處雨安居

每年三個月雨季安居,比丘尼住處或附近沒有比丘,就無法向比丘請求教誡。另外還有安全的考量。

波逸提中,《巴利律》(56),《四分律》(143),《五分律》(91),《十誦律》(149),《根本說一切有部尼律》(128),《五分律》(178),都有制定無比丘住處雨安居戒。

() 比丘尼每半個月從比丘眾請教誡問布薩日、請求教誡。

比丘尼僧團每半個月要布薩說戒,應該推派一位比丘尼代表,到比丘僧團問布薩的日期,古時候沒有日曆,有時不知新月(黑月)、滿月(白月),或新月、滿月有時會差一天;另外一個原因是比丘尼僧團也有要跟比丘僧團作布薩一致。「請求教誡」是比丘尼到比丘僧團請求教誡佛法或戒律。

波逸提中,《巴利律》(59),《四分律》(141),《五分律》(100),《十誦律》(151),《根有尼律》(126127),《僧祇律》(132),都有制定。

()比丘尼雨安居後,應於兩眾依見、聞、疑三事行自恣。

安居結束之日,舉行自恣時,比丘尼除了在尼僧團中,向大眾表白若有人看見、聽到、懷疑她的戒行不清淨,請大眾慈悲檢舉。此外比丘尼在第二天,也需要到比丘僧團中舉行自恣。「自恣」(pavarana 滿足、喜悅、隨意事)乃隨他人之意舉發自己所犯之過錯。若有舉發,犯罪屬實,面對其他比丘、比丘尼懺悔,懺悔清淨後,生喜悅心,稱為「自恣」。

    波逸提中,《巴利律》(57),《四分律》(142),《五分律》(93),《十誦律》(150),《根有尼律》(129)都有制定。

()比丘尼()敬法於兩眾行半月摩那

比丘尼若違犯八敬法,應先於比丘尼僧中行半個月的摩那埵,再於比丘僧中行半個月的摩那埵。比丘尼犯十七條僧殘罪(savghadisesa),只需於二部僧中行六日六夜的摩那埵。可見犯八敬法之嚴重性。「摩那埵」(manatta悅眾意、下意、折伏貢高)犯僧殘罪時,於六日六夜期間懺悔滅罪的方法。犯僧殘罪時,若無覆藏,立即向至少二十人之清淨比丘(比丘尼)前懺悔發露懺悔,六日六夜另外住於他處與僧眾隔離(別住),為眾僧做苦役,在此期間,更應該收攝身心,謹慎悔過,令眾僧歡喜。若犯僧殘罪故意覆藏,應隨其覆藏日期行別住,別住期限到,才六夜六日行摩那埵。六日後,依清淨比丘(比丘尼)至少二十人,作出罪羯磨,始除滅其罪,得再返回僧團中。

比丘尼違犯八敬法,大部份在波逸提中提到,不知是否此條太嚴格無法實踐,經時代的演變,才改做波逸提的輕罪處置。

在其他部派尼律中,《僧祇律》,《四分律》,《五分律》,《十誦律》,《根有尼律》都有制定。

() 式叉摩那兩年學法之後,應於兩眾請受具足。

未受具足戒前之尼為式叉摩那(sikkhamana學法女),兩年學戒畢,應從眾僧求受大戒。二年內,須修學四根本戒(戒婬、戒殺、戒盜、戒大妄語)和六法(淫慾心與男人相觸、偷盜價值超過四錢」、斷畜生命、小妄語、非時食、飲酒),並藉此兩年的時間,以驗知是否有孕,以免出家後生子的尷尬。關於錢」(masaka)的計算,古時一錢約四粒黃金(一粒黃金約124 ounce),約0.333 (中國重量單位),約13美元(2002.9.)錢」就是52美元。戒經上規定若犯偷盜價值超過五「錢」(65美元),就犯波羅夷,失去比丘或比丘尼的資格。有人以一件袈裟計算,在台灣的價值約1,000(合美金28.8),在緬甸則約100元台幣。在現代泰國則認為偷竊一泰銖(約等於一元台幣)就犯波羅夷。

兩年學法之後,先於比丘尼僧團中請求受具足戒,然後當天再到比丘僧團中請求受具足。

() 任何事情比丘尼不得罵詈、讒謗比丘。

比丘尼不得罵詈、讒謗比丘。

在波逸提中,《巴利律》(52),《四分律》(145),《僧祇律》(91)都有制定。

() 從今日以後,比丘尼禁止訓誡比丘,比丘不禁止訓誡比丘尼。

比丘尼不得檢舉(見、聞、疑)、教訓比丘的罪過,比丘得檢舉比丘尼的罪過

 

巴利

中阿含

受具百歲應禮迎新受具比丘

1

1

2

1

6

8

1

8

不得無比丘住處住

2

4

7

7

3

2

7

3

犯尊法於兩眾行半月摩那埵

4

5

8

8

8

3

8

7

半月從比丘眾請教誡問布薩

3

6

3

6

2

1

6

2

安居已於兩眾行自恣

5

3

4

5

7

7

5

4

二年學法已於兩眾請受具足

6

2

1

2

1

4

4

1

不得罵詈讒謗比丘

7

5

5

不得向白衣說比丘過失

5

2

不得說(舉)比丘罪

8

8

6

3

4

6

3

6

問比丘經律不聽不得問

7

5

不得先受供養物品

4

(參考:印順法師:《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pp.402-403)

從八敬法來看,比丘尼僧團是依附於比丘僧團學法、學律,也要比丘尼承認比丘僧的領導權。佛陀說了八敬法之後,阿難尊者轉達佛陀的意思,摩訶波闍波提樂於接受八敬法,她說:「尊者阿難,譬如好莊飾的男女青年、少年,洗好頭,得到青蓮華鬘(uppalamalam)、婆師華鬘(vassikamalam一種很香的白色茉莉花)阿提目多迦華鬘(atimuttakamalam,很香的開白色或紅色的玫瑰花),兩手受之,頂戴頭上。如是,大德,我受如是八敬法,盡形壽不違犯。」(巴利律》­〈小品〉〈比丘尼犍度〉;參考《中阿含經》第116經〈瞿曇彌經〉大正1.606) 摩訶波闍波就出家受具足作比丘尼。

女人出家會有什麼結果呢?經中說,原先正法住世一千年,女人出家會使正法只住世五百年。原因是,如女多男少之家,盜賊、夜盜易入侵;稻田()生白黴,則稻田()不久住;甘蔗田生紅黴(甘蔗末端變紅色),則甘蔗田不久住。譬如使池水不氾濫而做堤防,才為女人制定八敬法。

多年後,摩訶波闍波提轉成長老尼(偕同其他長老尼)往詣尊者阿難,要求年少新學晚後出家的比丘,向長老比丘尼頂禮、起迎、合掌、恭敬。阿難於是向佛陀表白。佛陀就說:這是不可能的事,連其他宗教(的男性)都不頂禮、起迎、合掌、恭敬女人,如來豈能容許頂禮、起迎、合掌、恭敬女人。表示佛陀本人非常不同意這種要求,也不經僧團表決。佛陀因此制定:比丘不得頂禮、起迎、合掌、恭敬女人小過、輕垢、越毘尼,違者犯突吉羅(dukkata即惡作、越毘尼,屬輕罪)(參見《巴利律》小品‧〈臥坐具犍度〉Vin. Cv. 6. 5.)雖然摩訶波闍波爭取不成,就繼續奉行原先佛陀制定的八敬法。

《中阿含經》〈瞿曇彌經〉甚至記載:佛陀訓示阿難說,若女人不於正法律中出家(當比丘尼),諸梵志(婆羅門)、居士(在家人),一樣會「當以衣布地而作是說:精進沙門(沙門意譯:息止、息惡、勤息)可於上行,精進沙門難行而行。令我長夜得利饒益安隱快樂。…當以頭髮布施而作是說:精進沙門可於上行,精進沙門難行而行,…當以手奉種種飲食。住道邊待而作是說:諸尊,受是食是可持是去隨意所用,…。諸信梵志,見精進沙門敬心扶抱將入於內,持種種財物與精進沙門而作是說:諸尊,受是可持是去隨意所用。令我長夜得利饒益安隱快樂。」經典早就點出女人當「沙門」,一樣可得到活命與生活資具,不一定當比丘尼。

目前南傳比丘尼已經斷了傳承。因此,沒有南傳比丘尼守不守八敬法的問題。至於北傳還有沒有比丘尼的傳承就受到質疑,在中國有的學戒的大德就認為比丘尼的傳承已經斷了,也就是說沒有合乎當「和尚尼」、五師或十師資格的尼師。摩訶波闍波提一脈相傳的傳承斷了,可以重新開始嗎?這又遇到比丘尼幾乎沒有不犯到僧殘戒的,犯僧殘的人沒有傳戒的資格,除非懺悔,但是又沒有二十位以上的清淨比丘尼僧團可以作懺悔羯磨。以巴利律比丘尼戒來說,僧殘戒有十七條,其中十條與比丘戒不同,而「四獨戒」可能是最不易遵守:一、獨自渡水,二、獨自入村,三、獨宿(無別的女人在身旁,躺下來休息),四、外出而離伴獨留於道路上視線之外。不易遵守且犯了也無法向清淨比丘尼懺悔,比丘尼的認定幾乎無法解決,如果還談「八敬法」廢不廢幾乎是本末倒置、混謠視聽。

對於有些「比丘尼」只願意受持四重戒(1.不淨行,2.偷盜,3.殺人,4.大妄語),把其他的戒當作小小戒可捨,這樣不如好好受持八戒或十戒,甚至更殊勝,更有戒的莊嚴。我個人比較認同女人當「沙門尼」(samani)或「出家尼anagarika)即可。若女人堅持要持守比丘尼戒,我是祝福與讚嘆。

    佛陀並不以男女世俗「平等」的精神來制戒(論中說:「善身、語、意業,說名平等」),不要因此而謗佛有大男人主義,也不能把提倡八敬法的比丘說成是大男人主義。比丘傲不傲慢是個人的修為,不能因為某比丘因為有傲慢而「故意」不對他行敬法,或鼓動風潮來廢八敬法。(《嘉義新雨雜誌》第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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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法比丘

「誹謗」的意思是說人壞話。誹謗正法是用語言藐視、扭曲正確的真理。依經典的意思,不正確的傳遞佛法也算是謗法。謗法不只是不懂佛法所為,有時是學法者依自己的看法,把正法律(佛陀教法)看作非法律,把非正法律看作正法律。造成謗法大多由輕慢、不恭敬、無知開始發飆,執持邪見,將招感三惡道之果報。謗法者的心路歷程如下:

1不恭敬→ 2遠離善知識→ 3遠離善法→4怠惰、放逸→ 5執持邪見→ 6墮惡道

一、不恭敬:

不恭敬佛.. (以為現代人大家平起平坐);於如來經、律、論,起瞋惡.不善心、毀謗

二、遠離善知識:

於聖賢人、說法師挑毛病(顯示自己是高人);親近邪師 (邪師較迎合世俗的口味);捨持戒人 (持戒被認為是迂腐、不知時代脈動)

三、遠離善法:

不持淨戒 (以為無戒才無壓抑);引證、呼應惡法,捨棄、作賤善法

四、怠惰、放逸:

愛樂是非(甚至以為說是非也是修行材料)愛樂戲論(好打聽,好閒話,好扭曲事實)

染著色 ....觸五欲(甚至以為五欲也是法)

五、執持邪見:

編造各種觀念、見解(無三世論、有中陰身等)

六、墮惡道:

誹謗賢聖,邪見因緣,將生地獄、惡道。(參考:《雜阿含經》5391278經、《相應部》S.6.10S.52.11;《經集》Sn.3.10;別雜276) (《嘉義新雨雜誌》第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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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者樂法

/ 聖喜尊者 講 德雄比丘 譯

 

講者簡介:聖喜尊者Ven. Ariyananda)生於1964年。曾到新加坡留學。1992年出家,翌年6 月受比丘戒。曾被派至緬甸帕奧(Pha-Auk)禪林修禪。現任龍樹林僧寺(Na-Uyana Aranya  Senasana)禪修指導老師。Shri  Kalyani 派為不持金錢、持戒精嚴的比丘僧團,目前有五百多位比丘,一百多所分院,絕大部份在森林、鄉間;龍樹林僧寺為其重點發展的禪修中心之一。

Namo tassa BhagavatoArahato Samma-sambuddhassa.(禮敬世尊‧阿羅漢‧正等正覺者)

Dhammapiti sukham seti

vippasannena cetasa,

ariyappavedite dhamme

sada ramati pandito'ti. –Dhammapada verse 79

各位淨信的尊者,佛陀在祇園精舍談到摩訶劫賓那尊者(Ven. Mahakappina) 時,為比丘們誦出這首偈頌。這首偈頌的含義是:

飲法水者以淨心,住臥於安樂之中;

智者恆常喜樂於,聖者所宣說之法。

                 ─《[C1] 法句經》79

(編按:了參法師(葉均)譯作:得飲法水者,心清而安樂。智者常喜悅,聖者所說法。)

     各位都知道如何在這個世間快樂地生活。在這個世間,我們可以發現主要有兩種快樂:第一種是物質生活的快樂。有些人努力地累積物質,像房屋、汽車及其他財產,並且在這些物質當中追求快樂。然而,他們無法透過這些物質而達到真正的快樂。大家知道佛陀在出家之前像國王那樣擁有許多財產,但是他並不因此而感到快樂;可是無知的人們卻期望藉著累積物質而得到世間的快樂。如此,各位尊者就可以知道,累積物質的快樂是很低等、很粗劣的快樂。

第二種是沒有物質的快樂或透過非物質而得到的快樂。有智慧的人會努力地透過非物質或無物質以達到真正的快樂。如果我們有許多物質,我們就必須多方面地設想:如何擴展這些物質、如何保護它們、如何存放它們…。如此經常有許多念頭生起,心就不自由,不能正確地思惟。如果有人減少這些物質或放棄這些物質,他就不用老是掛念它們;他的心從物質中解脫出來,這樣的心中就會時常有快樂生起。

大家都很有智慧。大家都曾經擁有一些財產、教育與知識,但是大家放棄它們,而來過著很自由的單純生活。如此過著沒有財產的生活,心就得到自由,因而經常感到快樂。

大家知道我們的善慧菩薩(Bodhisatta  Sumedha):他擁有數不盡的財產,然而,在他年輕的時候父母就過世了。他理智地思惟:「我的父母累積了這麼多的財產,但是他們一分錢也帶不去。我的祖父母也是一樣。」然後他思惟:「我應該將這些財產轉變到下一世。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將所有財產布施給沒有財產的人。」於是他施捨了所有的財產,然後進入森林去修行。在七天之內他就證得八種定1及五種神通,能夠以神通力在天空飛行。如果當初他控制自己的財產,擴展、保護自己的財產,他就不可能得到那樣的快樂。然而,他的智慧指示他應該走的路。他的智慧說:「放棄一切財產。」他照著做了。智慧又說:「這樣子修行。」他也照著做了。就這樣,他藉著智慧而達到高等的快樂。所以大家就能了解:財產愈少,快樂愈多;財產愈多,快樂愈少。

在這首偈頌裡,佛陀講到「飲法水 者」(dhammapiti),意思是獲得增上的成就,因而很快樂的人。什麼是「增上的成就」呢?證得禪那,證得聖道智、聖果智2稱為「增上的成就」。如何才能獲得增上的成就呢?基本的就是財產(所擁有的物品)要少,其次是應當削弱妄想的力量以及在禪修時停止妄想。

我們想要修行呼吸念(anapanasati安般念)3,但是如果有許多事情要想,我們就無法持續地修行,心會經常跑掉:看住一個呼吸之後,還不到下一個呼吸,心就跑了。然而,有智慧的人會下定決心在禪修時不胡思亂想。慢慢地,妄想的力量會減弱,而禪修的目標(所緣)會變得愈來愈清晰。然後清明的心會專一、集中在目標,於是心中就有快樂生起。如果繼續沒有妄想生起,這個快樂就會更增強。當心力開展時,就有微弱的光出現。如果禪修者繼續控制住妄想,微弱的光就會漸漸變亮,乃至變成似相 (patibhaga-nimitta)4,而且定力能提昇到近行定。如果禪修者繼續控制著心,減少妄想,而持續地保持正念,就能將定力提昇到安止定或禪那(jhana)

在禪那的階段主要必須解釋四種色界禪與四種無色界禪。色界的初禪(第一禪)依靠五項因素來維持,這五項因素稱為五禪支;第二禪依靠三個禪支;第三禪依靠兩個禪支;第四禪依靠兩個禪支;四種無色界禪也都各依靠兩個禪支。如此,就能將心提昇到愈來愈好的層次,而且心中自己湧現快樂。任何禪修者修成這些禪那之後,就能憑藉自己的定力而自得其樂。

    如果任何人觀照身與心而了知這些只是色法與名法而已,他所得到的快樂比禪定的快樂更強,因為這種快樂是由他的智慧而來的。當他進一步開展智慧到能夠了知三世的因果關係時,他的快樂又比之前的更增強。如此逐步修行,最後能證得所有的聖道與聖果,並且以道果的力量而享有真正的快樂。這些就是佛陀在這首偈頌裡要解釋的快樂。

    摩訶劫賓那尊者原本是兩個國家的國王。在他統治國家的時候,他安詳和平地處理政事。他有一千位大臣輔佐他,也都安詳和平地辦事。有一天,國王要去花園,他的隨從一千位大臣也跟著他去。在路上,他遇到五百名商人駕著他們的車輛。國王問說:「你們從哪裡來?」他們回答說:「我們從舍衛城來。」國王又問:「舍衛城那邊有什麼消息?」商人們要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漱口,向舍衛城的方向禮拜,然後才回答說:「在舍衛城,世尊佛陀出現了,法出現了,僧團出現了。」他們又進一步解釋佛、法、僧的含義。國王生起很大的信心,因為他曾經在過去生中培育波羅蜜的緣故。他心裡想:「統治國家太辛苦了,應當捨棄它而去見佛陀。」他對隨從們說:「朋友們,現在我想要到舍衛城去見佛陀。」他的隨從們說:「既然國王要去,我們也要跟著去。」最後他們都決定要去舍衛城。國王寫了一封信給他的王后阿耨加 (Anoja) ,告訴她自己要離開的事情,並且交代她贈送三百萬個金幣給商人們,以酬謝他們帶來這個訊息。

    國王和一千位隨從開始向舍衛城走去,在路上他們必須渡過三條河流。當他們來到第一條河流時,見到那條河流很大,水很多。他們生起堅強的心念,想著:「現在我們就要去拜見具有無限力量的佛陀。以佛陀的無限力量,願我們能渡過這條河。」如此,由於憶念佛陀的力量,他們很容易地就渡過了那條河。其次,他們走到第二條河,那也是一條水流很多的大河。他們生起堅強的心念,想著:「現在我們就要去聽聞具有無限力量的法。藉著法的力量,願我們能渡過這條河。」於是,由於憶念法的力量,他們都輕易地渡過那條河。然後他們來到第三條河的地方。他們憶念僧團的無限力量,心裡想:「僧團的力量是無比的。以那個力量,願我們能渡過這條河。」如此,他們很容易就渡過去了。

佛陀每天進入深的禪定,出定後就觀察世界的眾生,看看他應該去幫助誰。這一天,佛陀見到這位國王及一千位隨從要來見他,就到第三條河的岸邊去,坐在一棵樹下入定。當國王來到這裡時,他見到佛陀,心裡想:「這位尊者一定就是佛陀。」於是他走上前去頂禮佛陀。佛陀有能力了知每個人的波羅蜜或善根,他觀察到他們都具有證悟法的深厚波羅蜜,所以就為他們開示佛法。他們全部證得第一個聖道果──須陀洹道果。

國王的王后阿耨加接到國王的信之後,也生起堅強的信心,因為她也曾在過去生中累積很多功德,她的波羅蜜善根成熟。當她聽到佛、法、僧的消息時,心裡想:「我也應該依循這個法。」於是她先依照國王信裡的交代,贈送三百萬金幣給商人們,接著她自己又贈送六百萬金幣給他們,總共九百萬金幣。然後她就出發前往舍衛城去見佛陀,大臣們的妻子一千人也跟隨著她去。當她們來到第一條大河時,她們藉著憶念佛陀的力量而輕易地渡過去;然後她們藉著憶念法的力量而渡過第二條大河;藉著憶念僧團的力量而渡過第三條大河。她們在同樣的那個地方遇到佛陀,上前去頂禮佛陀並且聽聞佛法。她們全部證得須陀洹道果;而國王及一千位大臣在聽聞這第二次開示之後,都證得所有道果與神通。佛陀對他們說:「善來,比丘們。」他們全部得到袈裟及成為比丘。國王成為比丘之後的名字也是叫做摩訶劫賓那尊者。王后與一千位同伴也都跟著出家。

    摩訶劫賓那尊者從出家生活中得到很大的快樂:他想進入禪那的時候就能進入禪那,有時則進入果定5。從這些定境出來之後他會說 :「哦,真快樂!哦,真快樂!」(Aho sukham, aho sukham) 有些比丘聽到了,懷疑他為什麼會那樣說,就去報告佛陀說:「世尊,摩訶劫賓那尊者經常說:《哦,真快樂!》,不知道他是不是在想念以前當國王時的生活?」佛陀就招喚摩訶劫賓那尊者來,問他說:「你是否經常說:《哦,真快樂!》?」他回答說:「是的,世尊。」「你為什麼會那樣說呢?」「世尊,我在這個教法中得到很大的快樂,所以我那樣說。」佛陀是無所不知的,但是由於其他比丘懷疑的緣故,所以他問了這些問題。後來很多比丘聚集在那裡,佛陀就誦出這首偈頌,並且講了一次很好的開示。許多比丘因而了知法、照見法及證得道智與果智。

這首偈頌談到體驗法而得到的快樂。簡單地說:遵守出家戒律、得到禪定及培育智慧力以達到聖道與聖果,如此就能享有真正的快樂。「住臥於安樂之中」 (sukham seti) 意思是一切時候都很安樂:吃飯時很安樂,走路時、說話時、睡覺時[C2] 都很安樂。因為沒有了執著,所以寧靜與安樂一直存在內心。

下一個字是「智者」(pandito)。誰是「智者」呢?能夠了知善法與惡法、了知善法的利益與惡法的過患之人稱為「智者」。智者先了知通向安樂的道路,然後依循這條道路去走。這條道路就是八支聖道,或譯為八聖道分。漸漸地,他能夠走完這條道路而達到真正的安樂。這樣的人稱為智者。

「以淨心」(vippasannena cetasa)是指心不被煩惱染污。真正了知法的人能經常保持心清淨,經常保持正念,所以他的心不會被染污。沒有定力或深度智慧的人很容易被煩惱所染污,很容易生起貪愛、瞋恨和愚痴。智者則是漸漸地將這些污垢從他的心中去除,使心保持清淨,如此就能經常保持正念,安樂地生活。

「聖者所宣說之法」(ariyappavedite dhamme)。誰是聖者呢?佛陀、辟支佛及證得聖道果的人稱為聖者;他們依循正法而達到證悟。任何想達到證悟的人都必須依循八聖道分而修行,然後漸漸能達到聖者的境界。聖者們完成戒、定、慧三學,因此我們也應當逐步地完成戒、定、慧三學,以達到真正的安樂。

在這個教法中,我們很清楚地了解要得到真正的快樂就必須培育戒、培育定、培育慧。要培育戒就必須清淨地持守出家戒律及開展慈心。要培育定就必須有次第地禪修,必須減弱妄想的力量,想任何事情時都必須有正念地想,並且必須在一切時候都修行自己的禪修業處。要培育慧就應當將世間的人、事、物分成組成部份與微粒:必須將自己的身體分成三十二個部份及微粒,別人的身體也是一樣;必須了知我們的精神現象分成心與心所。當我們看一輛車時,如果只看外表,智慧就不會生起;如果我們見到它的各個組成部份,智慧才會生起;在我們的身體與精神方面也是同樣的道理。

現在各位已經了解培育定與慧的方法,這正是大家修行的大好時機。如果能將全部的精神用在修行上,我們就能真正地得到佛陀指示我們的快樂。

以此法的力量,以我們波羅蜜的力量,願我們都能證得禪那、聖道與聖果。

 (2001.11.11 講於斯里蘭卡.龍樹林僧寺)

【註解】

1.八種定(attha samapatti):或譯為「八等至」。安止定(appana-samadhi):即禪那 (jhana);心完全專一、融入於單一目標(似相)的狀態。此時的心很堅定、很有能力、清淨而無煩惱、寧靜而不動搖。一般常提到八種安止定,即所謂的「八定」ÞÞ四種色界禪及四種無色界禪;有時再加上滅盡定,稱為九次第定──這些是世間定。

聖者們進入並安住於所證得的聖果境界時也是安止定(禪那),稱為果定(phala-samapatti)──這些是出世間定。(滅盡定:心與心生色法都暫時不生起的定境;具有八定的阿那含及阿羅漢聖者才能達到。)

禪那 (jhana):八種禪那(八定)即:

四種色界禪ÞÞ

一、初禪:遠離煩惱、不善法,由尋、伺、喜、樂、一境性這五個禪支維持定力而專注於似相。(禪支:維持禪那的精神因素。)五禪支:尋:將心投入目標;伺:持續地將心保持於目標;喜:專注於目標時生起的歡喜;樂:專注於目標時生起的快樂感受;一境性:一心融入目標。

二、第二禪:由喜、樂、一境性這三個禪支維持定力。由於沒有尋與伺,所以定力更強,喜與樂的品質更超勝。

三、第三禪:由樂與一境性這兩個禪支維持定力。由於沒有喜,所以定力又比第二禪更強,樂的品質更超勝。

四、第四禪:由捨與一境性這兩個禪支維持定力。由於捨離了苦、樂、憂、喜,所以正念清淨,定力極超勝。(捨:不苦不樂的感受)

四種無色界禪──都是由捨與一境性這兩個禪支維持定力,差別只在於所專注的目標及定力的淺深不同ÞÞ

一、空無邊處禪:以無邊的虛空相為目標;

二、識無邊處禪:以空無邊處禪心為目標;

三、無所有處禪:以空無邊處禪心的不存在(無所有)為目標;

四、非想非非想處禪:以空無所有處禪心為目標。

2.聖道智、聖果智(ariyamaggabana, ariyaphalabana):與聖道心、聖果心同時生起的智慧心所。

3.呼吸念 (ànàpànasati):或譯為「安般念」;正念專注於呼吸以培育定力或智慧的修行法門。

4.似相:三種禪相當中最高的一種。(禪相nimitta:修行禪定時心專注的目標)。三種禪相 ──

一、遍作相(parikamma-nimitta;預備相):開始修行止禪培育定力時專注的目標;尚未被心攝取、原本的自然目標。

        二、取相(uggaha-nimitta) :定力提昇時,遍作相完全被心攝取而在心中生起的影像。

        三、似相(patibhaga-nimitta):定力更深時,取相進一步淨化後,心中生起與取相很相似,但是更穩固、更純淨的影像。深度的剎那定、近行定與安止定都是以似相作為專注的目標。

5.果定(phalasamapatti):或譯為「果等至」;聖果心相續生起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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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詠五失

《增支部》五集‧209 (A. III, p.251)

「諸比丘!此等五者,是以拉長歌音而誦法之失。以何為五? 1己亦愛著其音;2他亦愛著其音;3在家非難:我等歌詠,正如是,此等之釋迦子亦歌詠;4或練音調而妨礙定心;5爾後之人模仿(於彼)。諸比丘!此等五者,是以拉長歌音而誦法之失。」

1:拉長歌音是指長短音、高低音。中國的梵唄應是屬於拉長歌音。

2:唱歌,在佛陀看來,等於哭泣,這是以貪染之業,將來會受不好的果報。

(《嘉義新雨雜誌》第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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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調得安樂

                        聖喜尊者 講  德雄比丘 譯

Namo tassa BhagavatoArahato Samma-sambuddhassa.(禮敬世尊‧阿羅漢‧正等正覺者)

Dunniggahassa lahuno

yatthakamanipatino

cittassa damatho sadhu:

cittam dantam sukhavahan'ti.

                  –Dhammapada verse 35

各位尊者,世尊在講述某一位比丘的情況時為比丘們誦出這首偈頌,並且開示佛法。這首偈頌的含義是:

心難被調伏且很迅速,

落著在它喜歡的地方;

能馴服此心是很好的;

被馴服的心帶來安樂。

                  《法句經》35

( 編按:了參法師(葉均)譯作:此心隨欲轉,輕躁難捉摸。善哉心調伏,心調得安樂。)

在佛陀的時代,許多比丘依照次第修行而證得道果,獲得內在的安樂。

    有一次,六十位比丘來見佛陀,頂禮佛陀之後,坐在一邊。佛陀問說:「諸比丘,你們為什麼來這裡?」他們回答說:「世尊,我們放棄所擁有的財物而出家,目的是為了在此教法中得到安樂;然而現在我們還未得到任何成就。請尊者允許我們到遙遠的地方去修行。」佛陀觀察他們的波羅蜜,然後教導他們修行的方法,允許他們到遠方去修行。這六十位比丘很歡喜,頂禮佛陀之後就離開了。

    他們走了幾百英哩的路,來到一個村子,就在村子裡托缽。那個村子的人民很有信心,供養充分的食物給這些比丘。 這六十位比丘用完餐之後為村民們講了簡短的佛法開示。村民們都很歡喜,就問說:「尊者們,你們從哪裡來?要到哪裡去?」比丘們回答說:「我們從舍衛城來,要尋找一個地方度過雨季安居。」那個村子村長的母親名叫摩地迦母(Matika Mata)。她邀請這些比丘住在她的地方。比丘們首先去看那個地方。他們發現那是一個寧靜的地方,就決定住在那裡。摩地迦母為比丘們建築了簡單的住屋及一棟大的餐廳。

這些比丘每天在村子裡托缽,然後回到餐廳來用餐,其餘的時候都在修行。他們決定彼此不說話地精進修行,所有六十位比丘都這麼做。

有一天,摩地迦母來看望這些比丘。她來到餐廳問淨人說:「尊者們在哪裡?」淨人回答說:「他們在自己的住屋或樹下修行。」摩地迦母又問:「我可以見他們嗎?」淨人就去敲木鐘通知比丘們。比丘們一位接一位地來到餐廳,依照戒臘順序平靜地坐著。摩地迦母頂禮他們之後問說:「尊者們,你們身體都好嗎?」比丘們回答說:「我們身體都好。」她又問:「為什麼尊者們彼此不說話?是不是你們之間有不愉快的事情發生?」比丘們回答說:「不是,只是因為我們要專心地履行我們沙門的修行義務1。」她問說:「你們沙門需要修行什麼呢?」他們回答說:「我們觀察身體的各個組成部份及身體的不淨。」她問說:「尊者們,我們在家人也可以觀察身體的組成部份及不淨嗎?」比丘們說:「可以,你們也可以這樣修行。」於是她學習如何觀察身體的組成部份及不淨。回家之後她就開始精進地修行。

在過去生中她曾經修行身體的組成部份及不淨觀,因此在幾天的時間內她就透過修行不淨觀而提昇定力,達到初禪。然後她轉而專注身體組成部份的顏色而修行色遍2 證得初禪乃至第四禪。接著她修行觀禪  (vipassana婆舍那),並且在短時間內就證得了前三種道果及具有神通。於是她進入第四禪,然後以神通力檢查那些比丘們是否已經證果。結果她發現那六十位比丘不但還沒證果,而且連禪那的階段都還沒達到。她進一步檢查是什麼理由造成這樣。於是她了解到那些比丘都有某種虛弱的病,所以他們的修行還無法成就。她就準備了適合那些比丘們身體需要的食物。那些比丘們食用之後身體虛弱的病消失,體力增強,能夠修行不淨觀達到初禪。然後他們轉而修行觀禪。結果他們全部在那次雨季安居期間證得所有的道果及神通,完成了沙門的義務。

在佛陀的時代,雨季安居之後所有的比丘都會來頂禮佛陀,並且以他們修行所得到的成就供養佛陀。這六十位比丘也來頂禮佛陀,並且以所證得的成就供養佛陀。佛陀問說:「你們是如何證果的?」他們解釋說:「由於摩地迦母的緣故,所以我們才能證果。」當時有一位比丘聽到了這件事,心裡想:「我也應該到摩地迦母提供的那個地方去修行。」他取得佛陀的允許之後,去到摩地迦母的地方,開始修行。摩地迦母檢查這位比丘的心,並且供養他喜歡的食物。這位比丘知道這件事之後,就很精進地修行。經過很艱辛的努力,他才證得禪那及修得觀察過去世的智慧。當他觀察到過去第九十九世時,發現在那一世摩地迦母是他的妻子,但是不聽從他的話。這時摩地迦母也正在以神通力檢查這位比丘的情況,她傳送一個心念給這位比丘,要他更進一步觀察過去第一百世。這位比丘觀察之下,發現在那一世中摩地迦母幫他很大的忙,於是他了解到一再投生的痛苦。他依照次第地修行觀禪,並且在短時間內證得所有道果。然後他回來見佛陀,解釋自己的成就及曾經面對的困難。

    那時有許多比丘聚集在佛陀的地方。佛陀誦出這首偈頌並且講了一次很好的開示,許多比丘在聽開示時證得道果。在那次開示中,佛陀教導比丘們修行身體的不淨觀。古時候許多比丘都修行不淨觀。在我們出家時,我們也是以不淨觀作為第一個修行的法門。

    我們應當了解為什麼我們需要修行不淨觀及如何修行不淨觀。

事實上,我們有許多念頭都是依靠自己的身體及外在他人的身體而生起。這些念頭干擾修行,使修行無法持續不斷,使心念散亂。修行身體的三十二個組成部份(三十二身分)及不淨觀能減少這些散亂的念頭。另一個理由是:剛開始修行時心無法保持在單一個目標,而會循著一連串的目標跑。因此,如果我們一連串地修行身體的三十二個部份,心就會慢慢地安定下來,妄想會漸漸減少。

    能夠直接修行呼吸念(anapanasati 安般念) 的人是很好的;但是如果修行呼吸念很長的一段時間仍然沒有得到成果,比較有效的辦法是修行身體的三十二個部份,觀察它們為醜陋、不淨。另一個理由是:由於無知的緣故,長久以來我們都一直培育將事物看成美麗與恆常的錯誤見解。當我們修行身體的三十二個部份及不淨觀時,這些無知的念頭會減少,並且能培育不淨及無常的正確見解。這些見解對培育定力很有幫助。

在培育定力的階段,心裡不應生起任何執著,也不應生起任何憤怒或瞋恨。要得到禪定就必須減輕對自己身體及外在他人身體的執著,然後心才能保持在單一目標而培育定力。另一個理由是:在禪定階段的心是很輕快、很柔軟、很好使用的;觀察身體的三十二個部份或其中一個部份能幫助心達到那樣的階段。

    修行三十二身分時,剛開始必須先背熟三十二個部份的名稱。背熟之後,就在背誦的同時也一組一組地專注觀察這些部份。當心能夠完全專注時,就將心保持專注於單一個或幾個部份。如此,當禪修者能夠將心保持在單一個目標大約三十分鐘時,他的心中會深深地生起不淨觀、四大分別觀3或色遍。這決定於他過去生的修行:如果他過去生中曾經深入地修行不淨觀,這時候他的心會自動地轉向不淨觀;如果他曾經深入地修行四大分別觀,這時候他的心會自動地生起分別四大的智慧;如果他曾經深入地修行色遍,這時候他的心會自動地專注於身體部份的顏色。

    修行三十二身分時,如果產生僵硬的現象,就應當只專注於柔軟的部份。當心變得柔軟之後,就可以專注於任何一組、任何單一部份或所有三十二個部份。如果觀察自己的身體部份時心無法安定下來,就應當改換成觀察外在他人的身體部份。當心安定下來之後,再回來觀察自己的身體部份。在修行當中,如果有貪欲的念頭來干擾,就應當更深入地觀察身體與身體部份為不淨、醜陋、骯髒。如果有憤怒或瞋恨的念頭來干擾,最好能觀察身體中柔軟與醜陋的部份,像糞便、胃中的食物、鼻涕等。當我們觀察身體的組成部份時,心會安住在那些部份,並且以光來專注。如果光變得很穩定時,定力就能維持更久,這時應當用光來照見身體部份。當心力更強而且能持續地專注單一個部份時,就應當在定力之光的幫助下更長時間地專注單一個部份。出定之後檢查五個禪支。如果能清楚地檢查到五禪支,就應當練習五自在4,以便熟練初禪。如此禪修者想住在此禪定中多久就能住定多少,並且能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姿勢入定。如果任何人透過修行身體部份而得到禪定,這種禪定比其他種禪定更強,而且比其他種業處5更容易熟練,因為觀照三十二身分的智慧能夠避免執著生起。

事實上,我們的心喜歡趨向它自己的目標,並且在那些目標中尋找快樂。然而,由於無知的緣故,它不能找到快樂。有智慧的心會選取正確的目標,然後一再地訓練安住於那些目標。經過很辛苦的努力之後,心能夠保持在那些目標而得到禪定,那時才能得到沒有無知的快樂。佛陀在這首偈頌中解釋有智慧的人能控制心、了解心及看顧心,不使心趨向惡的境界,而使心培育善法。如此的心能帶來安樂。

古時候斯里蘭卡有一位比丘,名叫提舍(Tissa)。他修行身體的不淨觀而得到禪定。後來他深深地專注骨頭為「骨、骨(atthi, atthi)。他能夠善巧地馴服自己的心,在吃飯、走路等一切動作中都能專注。有一天,在他去托缽的路上,一個年輕女人走過來,看見這位比丘,而對這位比丘生起愛欲的心。她對比丘發出笑聲,並且展露自己的臉給比丘看。那時,這位比丘正在修行白骨觀。當他看到那個女人的牙齒時,他專注的心能透視那個女人而見到她全身的骨頭。他的心愈來愈深入地觀照,就以那站立的姿勢,經由層層的觀智而證得所有道果。

因此,各位尊者,修行身體的三十二個部份對我們的出家生活很有幫助。如果我們每天至少練習十到十五分鐘,我們的禪修就會慢慢進步。

以我們修行的力量,以此佛法的力量,願我們都能迅速地證得禪那與道果。

祝大家健康、快樂。

 (2001.12.09 講於斯里蘭卡.龍樹林僧寺)

【註解】

1.沙門的義務 (samana-dhamma;沙門法):修行戒、定、慧三學,以期證得阿羅漢果。證得阿羅漢果時即完成了沙門的義務。

2.色遍(vanna-kasina):專注於顏色以培育定力的修行法門;通常用的顏色有四種:棕色(青色;深色)、黃色、紅色與白色;這些是十遍當中的四種。十遍中的另外六種是:地遍、水遍、火遍、風遍、光明遍、限定虛空遍。(十遍:將目標擴大到遍一切處的十種止禪法門。)

3.四大分別觀(catumahabhutakammatthana):或稱為「四界分別觀」(catudhatuvavatthana-kammatthana);分辨四大的個別相狀(特相)以培育定力與智慧的修行法門。(四大即四界:地、水、火、風;乃是物質的基本構成元素。)

4.五自在 (pabcavasita):精通禪那的五種方式:一、轉向自在:能夠輕易及迅速地將心轉向尋、伺等禪支的能力;二、入定自在:能夠隨心所欲、輕易及迅速地進禪那的能力;三、住定自在:能夠依自己所決定的時間而住在定中多久的能力;四、出定自在:能夠輕易及迅速地從禪定中出來的能力;五、省察自在:能夠在出定之後省察剛才所入禪那的能力。

5.業處(kammaññhàna):字義為:工作處所。用來指修行法門,如呼吸念、不淨觀等。有時也用來指禪修時專注的目標,如呼吸、身體的不淨等。

(《嘉義新雨雜誌》第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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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之流變

/林欣

 

作者簡介:林欣(Mahinda),1971年出生於中國.廣東省。中學時代皈依佛教,大學時代開始研究<阿含經>及原始佛教,畢業後於廣州市從事美術教學工作,其間曾到西雙版納、五臺山、西藏、緬甸等地考察參學。於20027月至緬甸帕奧禪林出家受具。

 

雖然諸佛世尊所覺悟、所顯示之「法」是常住不變的普遍真理法則,但諸佛的正法、律,也即諸佛世尊用來闡述「法」的教理教法,卻是緣生緣滅的,必定遵循諸行無常的自然法則。

在《律藏》中記載:過去的毗婆尸佛、尸棄佛及毗舍浮佛因為疲厭而不廣為聲聞弟子說法,不制立學處,不教示波羅提木叉,導致其正法於彼佛滅後不久即行消失;而拘樓孫佛、拘那含牟尼佛及迦葉佛因為不疲厭為聲聞弟子廣說正法,制立學處,教示波羅提木叉,其正法於彼佛滅後仍然得以久住。

現在的喬答摩佛陀所教導的正法、律也將如此,必定是緣生緣滅的,因為一切有為法必定是無常的。佛陀的正法、律在流傳的過程中一定會發生改變,這也是世尊早有預料中事。

世尊曾經用阿那伽(巴 anaka)戰鼓的故事來比喻正法的未來命運:

「諸比丘!過去久遠劫時,有一個名叫達薩拉哈(Dasaraha)的剎帝利,擁有一個用來報告時間及警報的戰鼓,名叫阿那伽戰鼓。

「此戰鼓每天都為城裏的人民報告時辰。若遇到緊急事件發生時,士兵們更是大力地將戰鼓擂得震耳欲聾,以便讓人民做好防備。

「隨著時光的流逝,這個簇新的戰鼓慢慢地出現了剝落與裂痕。達薩拉哈見此情形,趕快吩咐木匠找新木片將裂痕換補上去。之後,當鼓皮也出現剝落與裂痕時,他們同樣地換上了新鼓皮。

如此重復地換了一次又一次,最後,原來的木片與鼓皮都完全被新的木片及鼓皮取代了。」

如是,世尊問諸比丘說:

「諸比丘!你們認為如何,這個阿那伽戰鼓還在嗎?」

「世尊!戰鼓還在。」

「它還叫阿那伽戰鼓嗎?」

「是的,世尊!它還叫阿那伽戰鼓。」

「這個戰鼓還是不是原來的那個阿那伽戰鼓呢?」

「世尊!它已經不是原來的那個阿那伽戰鼓了,因 所有的木片及鼓皮都被換掉了。」

「諸比丘!同樣地,如來所宣說的教法於未來也將出現與阿那伽戰鼓一樣的情形。到了某個時候,會有一些比丘因為當時的形勢所需,或由於個人的貪心、欲望、無明,把佛法一點一滴地換掉、更改,甚至歪曲。最後,如來的聖教將被塗改得面目全非,甚至蕩然無存。所剩下來的仍然被稱爲佛教,但實際上,佛陀的教誨已經蕩然無存了。」(S.20.7.;雜1258

導致佛陀正法之流變有兩種原因,第一種是方便的發展演變,第二種是無知的歪曲篡改。

1、佛陀在世時,追隨佛陀修行的弟子包括社會上各個階層、各種根基的人士,他們在聽聞佛法、修持佛法及證悟佛法方面,都會隨著各自不同文化程度、社會閱歷、根性愛好、修持經驗來認識和理解佛法,於是,對世尊所宣說的教法與戒律在詮釋與實踐上也就出現一些差異。之後,隨著時代的變遷和佛教傳播地區的不斷擴大,信徒隊伍的日益增加,弘法者為了使佛法能夠在不同的時代、不同的地域內生根發芽、發揚光大,必然或多或少地會考慮所傳播地區的文化背景、社會形態、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環境條件、政治因素,以及信眾的根基、素質等,適當地把佛法作一些調整,以適應當地的具體情形。於是,從一味的佛法中便發展出許許多多接引不同根性眾生的方便善巧法門。

2、從經律中的記載可以知道,對世尊正法、律的歪曲誤解,早在佛陀住世時期就已經存在,比如:波逸提第68~70條制戒因緣中的阿梨吒比丘、騫荼沙彌,嗏帝比丘(201·嗏帝經;M38大貪愛行經)等所生起的惡見,即是對世尊正法、律的有意歪曲。

佛陀入滅後,僧團有了走向墮落的傾向,一些比丘生活開始腐化,有些人甚至開始擅自篡改佛法。在漢譯《付法因緣傳》中記載了當時的一些情形:

阿難遊行至一竹林,聞有比丘誦法句:「若人生百歲,不見水老鶴,不如生一日,而得睹見之。」

阿難糾正此比丘說,此非佛語,今聽我演:「若人生百歲,不解生滅法,不如生一日,而得了解之。」

此比丘即向其師說阿難語,師告之說:「阿難老朽,言多錯謬,不可信矣。汝今但當如前而誦。」

佛滅百年,跋耆比丘乖違律制,又有大天唱五惡見事,開教團部派分裂之端倪,於是產生了保守傳統的上座部及激進革新的大眾部之分。此後各部之間眾說紛紜,各行其是。佛滅五百年以後,有「般若」、「方廣」等新學興起,隨後各地又傳出許多新編纂的經典。這些新學經典也採用「佛說」的形式,其中有些是對傳統經典的發揮,但更多的是開顯「深奧殊勝」之義理。因新傳出之經典有異於傳統的三藏經典,故凡承認新學經典者稱為「大乘」,而執「大乘非佛說」者則被貶為「小乘」。至佛滅一千二百年頃,咒術、祭祀、儀軌、鬼神信仰等神秘主義,及淫欲、貪婪、忿怒、我慢等障道法更混入佛教,遂致清淨之佛法逐漸淪為與梵魔外道同流。

世尊在《像法經》中如此對迦葉尊者說:

「迦葉!譬如劫欲壞時,真寶未滅,有諸相似偽寶出於世間;僞寶出已,真寶則沒。如是,迦葉!如來正法欲滅之時,有相似像法生;相似像法出世間已,正法則滅。譬如大海中船,載多珍寶,則頓沈沒;如來正法則不如是,漸漸消減。如來正法,不為地界所壞,不為水、火、風界所壞,乃至惡眾生出世,樂行諸惡、欲行諸惡、成就諸惡,非法言法,法言非法,非律言律,律言非律,以相似法,句味熾然,如來正法於此則沒。」(雜906;別雜 121S.16.13.

佛陀的教法不可能因為時空的變遷而毀滅,也不會遭到惡王的破壞、政治的迫害、外道的攻擊而滅亡,唯一可以使佛法趨向滅亡的因素,正是傳承佛法、住持佛法的出家人。正所謂「獅子身中蟲,還食獅身肉。」佛法的最終衰亡,將敗在那些身披袈裟、販賣如來的佛門敗類手中。

在佛法的流傳過程中,由於住持佛法者的素質參差不齊,其中不乏一些不學無術、放逸墮落、追名逐利者,他們不敬善友、不重傳承、不學經教、不持律儀、不修止觀,對佛法缺乏真修實證。這些人由於受到貪欲、名利、地位、供養等諸惡法的侵蝕,在住持佛法的過程中,不斷地把他們已受到了污染的知見加進到世尊的正法、律中,造成了正法的逐漸衰落與消亡。

正法流變與衰敗的原因更有一部分是出自那些執著於「邪勝解」(micchadhimokkha)者。由於受到無明與邪見的污染,他們把喬答摩佛陀以外的導師、諸神、梵天等視為佛陀,把邪法視為正法,把正法視為劣法,把非律視為律儀,把律儀視為執著。這些人把一些夾雜著邪見的觀點、外道的學說、不純淨的儀式和似是而非的修行方法,慢慢地增添到佛教中來,再結合自己的世智辯聰、修持體悟和禪定經驗,把佛法一點一滴地替換、修改和歪曲,最後,世尊的正法、律被塗改得面目全非,甚至蕩然無存。然而,因為這些經過歪曲和篡改了的東西仍然寄生於佛陀的聖教之中,仍然披著「佛法」的外衣,雖然它們與世尊的正法、律相去甚遠,但仍然被稱為「佛法」,這就是相似於正法「像法」(saddhamma patirupaka

從整個佛教的發展史來看,越早期形態的佛法,其變化越小,而越往後發展,變化愈大,被修改與被歪曲的成分也就愈多。

——摘自拙著《佛陀的教法》第一品第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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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之路

/ 法光

我是一位住在山上的修行者。有一次,走在山路,因為有草及些許枯樹枝,而未發現蛇,是因當時我在觀察「左、右」之腳的移動,直至與眼鏡蛇接近,距離約兩公尺,蛇突然豎身做攻擊狀,大約正常人手腕粗的眼鏡蛇,而因那時我活在當下,正在觀腳之左、右移動。所以,當蛇豎身摩擦地面,發出聲音,經過耳觸聽到,轉頭眼觸看到,而不知是為何物,因我還在觀突然聽到和突然看到,於胸部的部位微微收攝的影響及感覺的漸滅,我那時即起慚愧心,為何修行有一段時間,因何,突生聲及色於自心中還有些微收攝呢?

直至感受及想法消失,才發現豎立的東西是什麼,而起分別心想,那是蛇,而忘了蛇會攻擊我,我還是在內心是否起任何之感受、想法,直至蛇放下身,離開移動,我才又起分別心,發現到那是一條約兩公尺長的眼鏡蛇,才又起想:還好未攻擊我。不過,如果我在當下沒有內觀而驚慌移動,未活在當下,可能蛇已咬我了。

我寫這一則真實事,只是以一個出家修行者,不忍心眾生還於顛倒夢想住,不知修行,不知修四念住,不知修梵行,不知精進,不知解脫苦,而達究竟苦邊、心善解脫、慧解脫、究竟涅槃。

    祝福諸行者能活在當下,身心常保輕安自在,法喜充滿。

(寄自台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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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頁首

認清自己,解救自己

/ 余福興

 

本人正邁入半百之中年人,如果以生態學將生命區分成三個階段來談。從出生至36歲是我的生命中的沙漠地帶期,因為沒有接觸佛法,認為佛教是消極不事生產,是國家資源的負債等不健康看法。然而卻不知佛教的真正功能是在提昇人類精神,而非物質文明。

  之後,因為學習打坐而接觸到傳統佛教,慢慢了知佛教的一些教理與修法,對心靈的安頓有了助益,在兩年多的學習中打坐、念佛、誦經、拜佛,內心的煩躁、貪念、分別心、沒耐心有了稍微的改善,對日常生活也有了些改變。1989年接觸到剛從美國回來的張慈田老師(明法比丘)學習原始佛教,這種完全別於傳統佛教的佛法,剛開始有點不太習慣,因為它強調的每個當下的觀察,及覺知當下起心動念,沒有拜佛、誦經,更不談死後往生西方極樂世界,只管當下的觀照覺知。因為從傳統馬上要來認同新方法有點水土不服,大約經過半年,我算是在這種新方法中受益,因為生活中的煩惱及人際關係有了更進一步的改善,這段時間裡我改掉二十年改不掉的打麻將的惡習。我也接觸了一些南傳佛教的法師,有印度、馬來西亞、尼泊爾、斯里蘭卡、澳洲等比丘,給我在原始教法或經典基礎有了很大的幫助,尤其是對四聖諦、三十七道品有進一步的了解。這個階段我稱它為生命的第二個時期,又叫濕地期,開始在孕育「法」的生命。

  有一次去參加葛印卡老師的內觀十日禪,之後,近五年,每年至少去參加一次課程,回來每天至少早晚各禪修一小時以上,就這樣下來我對法有了更深的認識,對佛陀的正法有了更堅定的信心。知道認識自己,才能從困境中解救自己。透過禪修的觀照去認知,被認為這個堅固的身體是我、是我的,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經典的記載,我們一直認為這個堅固的身體是我,是我的,但事實卻不是如此,它本身是有兩個部份所組成,身及心,或叫做名.色,或叫做五蘊,也是精神及物質兩個部份。身又分成四個部份,又叫四大:地水火風。心的部份也有四個,叫識、想、受、行。外面看起來似乎是個堅固的身體,但它卻不斷的在變化.生滅。不管你知或不知,它日以繼夜的在進行著這種變化,然後人們就這樣的慢慢老化、生滅、死亡。

心的部份:識、想、受、行,因為人們的無明而一直製造痛苦,累積不善的業,而這些不善業又帶來更多痛苦、苦上加苦,因此人們的生命就過的不快樂,同樣也會影響周圍與你共處的人不快樂。

  我們就來談識、想、受、行的功能:

識:識知經驗到的原始資料,眼根與色境產生眼識(視覺)。耳聞聲、鼻嗅香、舌嚐味、身觸物、意觸境,而產生識知作用。

:基本上是不做區分、辨別的功能,它只是記錄已發生在身或心的接觸。由思維推動才發生起判別,它根據過去所累積的經驗,對任何新現象,加以評價及分類,過去的經驗會成為我們試圖了解新經驗的參考,我們往往根據過去經驗,將新的經驗予以評斷,如此一來,就影響了我們對當下的認知,無法看清實相,透過過去的經驗及個人喜好與偏見,扭曲模糊了我們對外在世界及內在世界的認知,根據這扭曲的認知,而影響一個原本是中性的反應。

:愉悅(樂受)、不愉悅(苦受)中性感受(不苦不樂受)這時受會接收到上面「想」的價值判斷所影響,將原本中性的反應,立刻搖身一變,成為愉悅或不愉悅的感受,而對這個感受,接下來會在「行」裡產生習性反應。

行:習性反應,當愉悅感受生起時,我們的習性會生起貪愛的反應,不愉悅感受時生起瞋恨反應。例如:聽到有人讚美你,耳識認知到,來到「想蘊」,辨別因而生起這是正在讚美我,來到受,產生愉悅的感受,之後馬上來到行,這時候你會對這愉悅感受產生貪求:啊!我喜歡這愉悅的感受。就這樣,甚至某些經驗過了幾年之後,你也會把它們作為現前的價值判斷。如果某人過去曾經侮辱過你,當你想到或遇到他,就作價值判斷:這是壞人。在「受」生起不愉悅,這時「行」生起瞋恨反應。就這樣人們一直在貪愛、瞋恨中輪迴不停,因此也一再的給自己帶來痛苦。如果我們想解脫這貪愛、瞋恨的習性反應,就必須不斷去體驗實相。是什麼實相呢?五蘊是不斷的在變化、生滅,沒有所謂永恆堅固不變的東西,並對這無常法則的了知,保持平等心,我們才能從所有束縛及苦難中解脫出來,也才有可能改造自己成為一個快樂安詳和諧的人,同樣可以影響周圍的人,使他們感染到安詳和諧。

:四大部份的觀照是將地、水、火、風的特別作為對象。

地大:硬、粗、重、軟、滑、輕。

水大:粘稠、流動。

火大:冷、熱。

風大:流動、支持。

在作禪觀的當下,會在身體上產生這些變化,而後,用心去感受,或者說覺知這些變化,這些只是不斷的生起,然後滅去,沒有所謂永恆不變的,慢慢的了知這個身體其實只是這些四大及五蘊所組合而成的。沒有一個真正實體的我,最後我們會改變邪見,也叫做「我見」,也才能解脫束縛及痛苦,這是一段漫長路,但是如沒有正確的跨出第一步,就沒有第二、第三步及最後一步。

本人很慶幸走出人生的逆境,隨時都在運用禪觀,也隨緣接引有緣的朋友。我把這個階段稱為生命的綠洲期,孕育生命的花朵。

    願更多人能得到法的利益。(《嘉義新雨雜誌》第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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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扭曲的因果

朱淑娥

 

    人的內心有無數的想法,但有不同的深度與廣度。所以在談論之間有些問題是無法講的讓對方非常了解,因此,有可能會造成不必要的誤解。

在生活中,我們常會看到一些身心異常的人,我想問的是,當我們看到或者聽到的時候,我們的想法是甚麼,是寄予悲憫、同情,還是以為他上輩子不曉得做了什麼缺德事?事實上,若一出生就有身心障礙,則前世惡業成熟的果報可能性很高,而後天的身心障礙就有種種的可能性。

我所了解的因果法則,就單純的只是每個人在過去造的原因所產生的業果。所以我以平等心與慈悲心去看待生活中看到、聽到的因緣,好的、壞的只是因因果果,但無法肯定地下何因成為何果的結論。

     聖者所知的因果與凡夫所了解的因果有些差距,所以在還沒完全清楚道理之前,勿妄下結論,才不會無形中變的鄉愿的因果論。

與學法的人共勉之

(《嘉義新雨雜誌》第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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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雨道場的成立

/ 明法比丘

嘉義新雨道場在眾多的大德與善友的支持與祝福,特別是彰化.伸港鄉的鄭青牙醫師及某位法友的贊助,及許銘泉、李樹銘提供無息借款。很快地在嘉義縣中埔鄉找到約七分地(兩千坪)的園林,並於2002630日遷入,並改名為「法雨道場」,9月完成寺廟登記。

    「新雨」在台灣超過十年(1988年算起),曾組織過台灣各地方學員,但很短命,1993年年底就解散,19941月「新雨月刊」出到最後一期(72)就結束。我原本想接棒,得到多數學員的同意,因為有人也爭取接棒,於是我主動放棄。我對「新雨」惜情,出刊「嘉義新雨雜誌」(1994.2.),也成立「嘉義新雨道場」,重新出發。我安居在嘉義,跟過去的法友互動、聯誼不多,我一直保有自修、隱居的心態,不想多事、熱鬧,這種心理不適合長久作較大規模的活動,或許也是「台灣新雨」不長命的潛在因素。19981月,我們舉辦「新雨在台灣十年」回顧與展望(刊在「嘉義新雨」第24),結果過去的新雨老學員一位也沒有來參加。當時就讓我反省到用「新雨」之名成立道場或許不明智。「新雨」一路走過來,參與了台灣佛教的建構,留下一些法的痕跡,有人認為《新雨雜誌》對台灣佛教的貢獻極大,就讓後代的人去評議吧!

現在新道場已經設立,名稱也改了,有的人還是戀舊,甚至反應激烈,實在抱歉。我們一直都是很低調,新道場沒有世俗的開幕啟用,就這樣安住。道場一樣以呼吸法當做禪觀的要領,也接納其他的禪法,日常生活的互動(法的分享與回饋)、生活、作務,也佔重要的份量。秉持深度的思惟、實踐、反省法義。也將繼續出版以巴利三藏為根據的佛教書籍,作為修學參考。

但願未來在這道場有更多的精進禪修者完成解脫道。善哉!

(《嘉義新雨雜誌》第39)

                                           

法雨道線:
 
一、由中山高速公路下交流道,往嘉義方向,走北港路,在世賢路右轉,至吳鳳南路右轉,在中埔鄉.後庄左轉(右轉則往白河),約700公尺,往三界埔方向右轉(金鍠五金百貨的對面),在成功國小前左轉,過「玉寶殿」幾十公尺,循「法雨道場」指標右轉,約一公里抵達道場。離中埔鄉後庄約 8 公里。

二、由南二高下交流道,往嘉義方向,約150公尺,在「台塑石油」加油站右邊小路左轉,約100公尺有四叉路,轉到左邊算來第二條叉路,循「法雨道場」指標前進,約五公里,三叉路右轉,約一公里,右轉過橋,約一公里半,循「法雨道場」指標左轉,約一公里抵達道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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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雨道場 住眾規約

1. 本道場為弘揚原始佛教之道場,根本經典依據為巴利三藏。道場住眾只許教導、學習原始佛教,勿宣揚與原始佛法不符之學說。請住眾尊重各人的學法因緣,讓住眾能循序漸進步上八聖道之路。住眾所有善法,請隨喜;有錯誤、過失,請歡喜接受指正,信受正法。

2. 本道場人..物安排請尊重住持決定,或由住持授權委任人全權處理。

3. 欲來掛單者請先來電或來信洽詢。經許可者,抵達與離去、外出時,都應向管理人辦理登記。

4. 掛單者應自備缽與其他自己所需的日用品。

5. 南傳比丘皆應捨棄錢、支票、信用卡等違反戒律物品。犯捨墮罪得來之物品亦應捨棄。

6. 在道場佛弟子應學習恭敬法。南傳比丘前來及離去時應一一向上座比丘稟告、頂禮。

7. 住道場之在家眾應受持、遵守五戒或八戒。住眾之間,或住眾與信眾之間交誼、溝通,請互相尊重。住眾外出或離開道場,請勿述說道場是非曲直。在道場為了息諍,可平論、定奪是非。

8. 坐禪的時間應至禪堂坐禪,若得到許可,可至他處靜坐。若有佛學或禪修課程應參加。

9. 應約束自己的身口意,禁止挑剔他人與製造糾紛。論法時請平心靜氣,若無法平心靜氣請停止談話。事後請做懺悔儀式。若有諍事,則依律與法,或請調解人員息諍。

10. 既住於道場,就應精勤修行,以報答三寶及施主之恩。禁止到他人寮房閒談。

11. 進入禪堂時動作必須放慢、放輕,避免發出聲響。禁止將會發出噪音之物品攜入禪堂。

12. 禁止於寺內吸煙、嚼檳榔,及不良習慣。

13. 每天都應於出坡時間,或特定時段,打掃周遭環境,如掃地、收集垃圾、清掃廁所等。

14. 男女眾會談應在客堂、圖書室、公共場所。不應在寢室接見來客。

15. 應當知足於被分配的寮房;未經同意不得私自更換寮房。不管任何理由,常住可要求住眾更動寮房,住眾不得異議或毀謗。

16. 請節約水電。雨天、離開道場,請關門窗。雨天小心行走。居住環境若有狀況,請通報。

17. 掛單者有必要時,可向管理人取房間鑰匙;離開道場時應將鑰匙歸還。

18. 托缽時,比丘應按戒臘順序排隊,應受取適量的食物以免浪費。

19. 有意供養齋食或生活必需品者,請與淨人接洽,並領取收據。

20. 遵守上述規則者歡迎繼續安住、禪修;不遵守者恕不受歡迎。

法雨道場 時間表Dhammavassarama Schedule

4:00

醒覺wake up

 

4:30 - 6:00

瑜伽與靜坐yoga and meditation

每日功課daily bhavana

6:30

早齋breakfast

 

7:00 - 8:00

出坡 working

 

8:30 - 10:00

靜坐meditation

 

11:00

午齋lunch

 

1:00 - 2:30

靜坐meditation

 

3:30 - 5:00

靜坐meditation

每日功課daily bhavana,有三寶事者免。

7:30 - 9:00

靜坐meditation

每日功課daily bhavana

(《嘉義新雨雜誌》第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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