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承原始巴利藏 |
法 雨 3 ►目錄(已改為unicode字型) 原始佛教雜誌
2006.1.(網路版) |
雨施北傳阿笈摩 |
「解脫」是修行人夢寐以求的目標,可是內心的束縛不解開,如何能解脫呢?若不慢慢解開心中束縛,解脫永遠就只是理想。綁住風箏只要一條線就夠了,同樣地,生命中只要有一絲一毫的束縛,此處即無解脫。
不明白善惡,即是無明縛;欲望、黏著、瞋恨、昏沈、不安、懊惱、傲慢皆是束縛;對修行人而言,有束縛的地方就不得自在,等同身陷牢獄,或更甚於牢獄。將束縛譬喻成坐牢,在經典中也有這種說法。
《增壹阿含9.7經》說:「世尊告諸比丘,我於此眾中,不見一法最勝、最妙,眩惑世人,不至永寂,縛著牢獄,無有解已,所謂男子見女色已,便起想著,意甚愛敬,令人不至永寂,縛著牢獄,無有解已,意不捨離,周旋往來,今世後世,迴轉五道,動歷劫數。」(大正2.563上)《四十二章經》說:「繫於妻子、寶宅之患,甚於牢獄桎梏鋃鐺,牢獄有原赦,妻子情欲雖有虎口之禍,己猶甘心投焉,其罪無赦。」(大正17.723上)
追求五欲樂(是與三惡趣掛鈎﹐無法直接化成菩提),若又要同時擁有解脫,是癡人說夢的想法;五欲樂是障道法,全無討價還價的餘地。而心有千千結,就等於坐千千牢。坐牢、受刑虐是很煎熬的事,若還不知醒悟,就真的無有出期。束縛不是一朝一夕造成的,束縛是從一念不覺開始,那麼,解鈴還須繫鈴人;我們可以透過「一個正念一個正念」的培育,來增強解縛脫困的能力。
誰綁了你?如果飲食、男女,乃至身體、眷屬、生命都沒有被綁,那麼具足正見正行,並修習止觀,解脫即指日可待。(明法)¶
善果(福報)出現,是幸福、快樂的感覺,較能自得其樂;惡果出現,是不幸、痛苦的感覺,較不能自在。不論善果或惡果,皆是過去因或現在因的結果;人們易於順逆境(利衰、毀譽、稱譏、苦樂)中迷失,而內心受到拉扯,隨境造作惡業,即難以隨業緣自在。
如果把「隨緣自在」當作一帖安心符,一句口頭禪,或多或少會有修身養性的效果,但是若要做到面對生活巨變還能隨緣自在,就須深植道基,要具備:
一、因果觀:因果就是凡是有因就有果,或者因是果的潛力,而果必由因。因果觀是明白善惡果皆來自善惡因,不會無因無緣、自然產生;既然知道如此,就應積極造善去惡,免得惡業成熟,懊悔不已。
二、無常觀:無常觀是徹知世間一切,都只是因、緣、果的暫時組合、聚散、生滅;既知萬象如此,就要不斷地鍛鍊不執取。
三、以身心為所緣(目標),正念正知於當下,安忍苦樂境。有了這些智慧與能力,才能洞察萬象流變的實相。因果觀、無常觀可以靠知識、推理或實際觀察來累積;而正念正知則須要靠一念一念的分分明明來累積道力。
有因果觀而沒有無常觀者,因為不知因緣、果報的時生時滅,而容易產生執取,身心不得自在。有因果觀而沒有正念正知者,因有傲慢心,仍易作惡、知法犯法。若人能善觀因果,了知無常,並且能正念現前,那麼要達到隨緣自在,就水到渠成了。(明法)¶
獨一靜處 / 明法比丘
「獨一靜處」 (eko vūpakaṭṭho)的意思是:獨自(eko)(住)遠離(處)(vūpakaṭṭho),或譯作:獨處閑靜、獨居靜處。亦即:獨自遠離(人群、家或群眾)。修行人「獨一靜處」,就是為了要修習「不放逸、熱誠、自勵」(appamatto ātāpī pahitatto),以便達到解脫。
「獨一」:「單獨一人(行住坐卧)四威儀皆於住所等,一人獨居」。「遠離」:以身遠離出脫。(《相應部注釋》Saṁyuttanikāya-aṭṭhakathā﹐Spk (S.6.3.):ekoti ṭhānādīsu iriyāpathesu
ekako﹐ekavihārīti attho.Vūpakaṭṭhoti kāyena
vūpakaṭṭho nissaṭo.( CSCDpg. 1.0187)「遠離」:身遠離和心遠離『事欲』與『煩惱欲』,稱為遠離。(《中部注釋》:Vūpakaṭṭhoti
vatthukāma- kilesakāmehi kāyena ca cittena ca vūpakaṭṭho)。「事欲」是指:田園、財產、事業、衣服、飲食等欲望;「煩惱欲」是指:耽著於事欲,隨逐愛味,產生種種妄想。
「不放逸」:已住立於(正)念的注意稱為不放逸。(《相應部注釋》:Appamattoti satiyā avippavāse ṭhito.不離開正念於業處,稱為不放逸。(《中部注釋》Majjhimanikāya-aṭṭhakathā, M.A. (M.57.) CSCD pg.
3.0075):Appamattoti kammaṭṭhāne satiṁ avijahanto.
「熱誠」:具有英雄本色(vīriya)的熱誠。(《相應部注釋》:Ātāpīti vīriyātāpena samannāgato)。以身體及心理為條件,以英雄本色的熱誠為熱誠,稱為熱誠。(《中部注釋》:Ātāpīti kāyikacetasikasaṅkhātena vīriyātāpena ātāpī.)精進含有「英雄本色」(vīranaṁ bhavo),可以了解精進具有英勇的風格與特質。《清淨道論》說:因為精進可以燒盡一切煩惱,故稱為熱(ātāpī))(Vīriyañhi kilesānaṁ ātāpana- paritāpanaṭṭhena ātāpoti vuccati. (Vism.3)
「自勵」:自己已豁出去。(相應部注釋:Pahitattoti pesitatto.)對身體及生命沒有期待的自我精進,稱為自勵。(《中部注釋》:Pahitattoti kāye ca jīvite ca anapekkhatāya pesitatto) 。
行者為了能達到解脫,單獨一人,遠離塵囂,闢地靜居,避免人事物的干擾,以便發動精進。在食、衣、住、藥無缺,乃至善知識具足(可隨時請法及問業處)的情況下,有人因此而證得聖果,有人因事暫時中斷精進,亦有人因「梵行難立,靜處難居,獨一難住,難居林野受惡臥具。」而戀戀紅塵情事。
遠離塵囂或隱居初期,最難熬的是紅塵俗事的牽腸掛肚;熬過之後,若正念、正定尚未成就,無聊(莫名想攀緣又沒有可攀緣的對象)很快地會生起,然後寂寞難耐,接著就會想到塵緣未了,還有「一堆事」要辦;此際實應多修習「忍」功。如果正念、正定具足,就能自然脫卸人間事;每個人自己的事,自己解決,還哪來「一堆事」的糾葛?能耐住七日、一個月的孤寂是大多數人的極限;功夫較好的人才有辦法耐得住一年以上的離群索居;而一心一意想要解脫者,甚至一生都能安忍於孤寂,畢竟「寂靜」是涅槃之足(nibbānapada),心靈真正的歸宿。
對於人間堪擔大任者,必有一翻磨練。孟子曰:「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而修行人,也必須承受類似的磨練,自願將自己長期地豁出去「獨一靜處」、「少欲知足」,不管有沒有修成正果。人處在花花世界,很少人能離開各個層面的束縛,不管有沒有現出家相(古人說:出家乃將相所不能為),離家過出家的生活已大不易,而能做到長期隱居獨處者,更是鳳毛麟角。
在滾滾紅塵中終日所見所聞,難免有諸多誘惑的因緣,而為了自己的利益--解脫(涅槃),最好的方法就是「獨一靜處」。對於初學者而言,可先找個能夠護持自己食住,且能指導自己禪法的禪修中心,安排好禪修生活,並經常受持八關齋戒。從短期隱居獨處開始,慢慢學會從孤寂中去享受「與自己獨處」的那份喜悅;而當自己能真正跨越寂寞難熬的關卡時,就能強而有力的擺脫人世間的種種牽掛與束縛,並進而勇猛向上,追尋解脫--讓生命從此不再流浪漂泊。¶
一般佛教徒對「尋伺」(vitakkavicāra)的使用大部份限於對禪定的描述,或對這對「心所」(cetasika﹐心的因子)的意義的解讀,在生活中,「尋伺」往往被其他名詞所取代。但是「尋伺」有不可取代的獨特性,無法用別的心法來涵蓋,若對於「尋伺」不瞭解的話,對行持來說,總是有缺損。
尋伺的定義
在經中並未對各別對「尋」(vitakka)「伺」(vicara)下定義,阿毘達摩中,有對「尋伺」這對究竟法(paramattha勝義諦)下定義,令其意義明確。
《分別論》〈禪那分別品〉(Vibhaṅga﹐12. Jhānavibhaṅgo﹐no.565. CSCD版)說
:“Savitakkaṁ savicāran”ti atthi vitakko, atthi vicāro.(有「尋」、有「伺」稱為「有尋、有伺」(savitakkaṁ savicāraṁ))。
Tattha
katamo vitakko? (什麼叫做「尋(思)」(vitakko﹐vi(含強化之義) + takka思索<字根takk﹐尋、思索)?
Yo
takko vitakko saṅkappo
appanā
byappanā
cetaso abhiniropanā
sammā-saṅkappo – ayaṁ vuccati
“vitakko”.。(無論什麽尋(takka思)、尋思 (vitakka﹐尋思﹑思維﹑思量)、思惟(saṅkappo)、安止(appanā)、極安止(byappanā=vyappanā<vi+appanā)、心的安置(cetaso abhiniropanā)、正思惟(sammāsaṅkappo),是名為「尋」。) (七個同義詞中,最能表達「尋」的性質及作用的是「心的安置」(cetaso abhiniropana=cittābhiniropana),即把心安置在所緣上。)
Tattha katamo vicāro? (什麼叫做「伺(察)」?)
Yo cāro vicāro anuvicāro upavicāro cittassa anusandhanatā anupekkhanatā – ayaṁ vuccati vicāro.(無論什麽伺 (cāro偵查)、伺察(vicāro)、隨伺(anucāro緊跟著伺察)、近伺(upacāro靠近伺察)、心的隨屬(cittassa anusandhanatā)、熟慮(anupekkhanatā),是名為「伺」。) (六個同義詞中,最能表達「伺」的性質及作用的是「心的隨屬」,即繼續專注在所緣上,「伺」緊接著「尋」之後。)
尋伺的差別
關於尋與伺的差別,《清淨道論》以譬喻說明:
1.如叩鐘,「尋」如最初的敲擊,「伺」如鐘聲餘韻繚繞。
2.如飛行中的大鳥,「尋」如鳥振翅而飛,「伺」如繼續滑翔。
3.如擦拭生銹的銅器,「尋」如執持的手,「伺」如摩擦的手。
4.如陶工旋轉轆轤,「尋」如壓緊黏土的手,「伺」如旋轉前後左右的手。
5.如用圓規畫圓圈,「尋」如圓規止住在中間的尖端,「伺」如旋轉於外面的尖端。(Vism.142-143)
別的派系的論書除了對「尋伺」釋義,也有以譬喻說明尋與伺的差別。例如《一切有部法蘊足論》卷第七說:「有尋有伺者,云何「尋」?謂離欲惡不善法者,心尋求、遍尋求、近尋求,心顯了、極顯了、現前顯了,推度,搆(ㄍㄡˋ)畫(=運作心思),思惟分別,總名為「尋」。云何「伺」?謂離欲惡不善法者,心伺察、遍伺察、近伺察,隨行隨轉,隨流隨屬,總名為「伺」。尋與伺何差別?令心麤性是「尋」,令心細性是「伺」。此復如何?如打鍾時,麤聲暫發,細聲隨轉,麤聲喻「尋」,細聲喻「伺」。搖鈴,扣缽,吹螺,擊鼓,放箭,震雷,麤細二聲為喻亦爾。又如眾鳥飛翔虛空,鼓翼踊身,方得隨意,鼓翼喻「尋」,踊身喻「伺」,是謂尋伺二相差別。」 (大正26.483中)
尋伺與思惟
「尋伺」可以作為一般思惟的同義字,作為一般的善思惟(kusalasaṅkappo)、不善思惟(akusalasaṅkappo)。屬於善尋伺(思惟)的,如經中說:「復能心住一境,不退不沒,於所聞法,隨尋隨伺,發生正慧,隨起尋伺,即於諸法,一一了知,隨知諸法,即解諸義,廣為他人分別演說。」《佛說大集法門經》卷下﹐大正1.231上) 屬於不善尋伺的,「如說:『寧可睡眠勿餘尋伺。』答:『有覺寤時起惡尋伺,鬥諍惱亂無量有情,佛為誡彼故作是說。』」(《說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二十一﹐大正27.630下~ 631上) 「於諸境界,不生雜染,無惡尋伺擾亂其心。」(《瑜伽師地論》卷第十三﹐大正30.348上)
對於思惟的過程的描述,「尋」很明顯地等同「思惟」,《中部》《蜜丸經》(Madhupiṇḍikasuttaṁ)說:「凡是受者則想之;凡是想者則尋之;凡是尋者則戲論之。」(yaṁ vedeti taṁ sañjānāti yaṁ sañjānāti taṁ vitakketi, yaṁ vitakketi taṁ papañceti.)( M.18./I,111-112.)對於依眼而識知於色,…乃至依意而識知於法,對於受、想、尋的(次第)生起,都應如實觀察,而生起的戲論想(含有自我中心、斷常見、傲慢等成份)則應善滅除之。此外,受、想、尋都應如實了知其生滅。《中部》《希有未曾有法經》說:「阿難!如來知諸受(vedanā)之被生(uppajjanti<[ud出﹑上]+[pajjanti行]),知其全部存續(upaṭṭhahanti, =upatiṭṭhanti=[upa近﹑全部 + tiṭṭhanti(它們)站立﹑存續])」,知其全面滅沒(abbhattha (abhi全面 + attha滅沒));知諸想(saññā)之被生,知其全部存續,知其全面滅沒;知諸尋(vitakkā)之被生,知其全部存續,知其全面滅沒。」(M.123. Acchariya-abbhutasuttaṁ / III,124.)
「尋」有時併合其他的「心所」使用,如:尋、想、作意一起出現。S.21.1./II,273.作:“vitakkasahagatā saññā manasikārā samudācaranti” (經常出現與尋俱生之想與作意=妄想紛飛)(《雜阿含經》501經說:「復有覺(=尋)、有觀(=伺)心起。」)在此是偏重於散亂心(asamāhita)的表達。併合「心」使用的,如「意尋」(manovitakka),等於說「心想」。併合接頭詞(prefix)使用的,如考慮周詳(遍尋)(parivitakka<(pari遍+ vi + tak思索))。ceto-pari-vitakka-maññāya以其心思慮。
運思的粗念頭「尋伺」也被稱為「語行」(或語業)。S.41.6./IV,293.作:“Pubbe kho, gahapati,
vitakketvā vicāretvā pacchā vācaṁ bhindati, tasmā vitakkavicārā vacīsaṅkhāro. (居士!先尋求、伺察,後發語,因此尋伺為語行。)(又參考《中部》《有明小經》M.44./I,301.) 至於達到初禪,「尋伺」於目標((ārammaṇa所緣)力量強大,「語行」就停止。聽聞、法隨念(dhammānussati),都需要「尋伺」,「尋」--注意(作意)於語言或法的內容,「伺」--繼續注意於語言或法的內容。平常的運思,可以稱作「作意」(manasikāra注意),例如:從根源作意(yonisomanasikāra﹐一般譯作:如理作意、如理思惟) 或非從根源作意(ayonisomanasikāra)。在此「作意」這個心所被強調出來,而不使用「尋伺」。
善尋與不善尋
在《中部》雙想經》世尊說,未成正覺之前,他以二的方式「尋」(vitakke思惟),結論出:欲尋(kāma-vitakka感官的欲望與追逐)、瞋尋(byāpāda-vitakka)及害尋(vihiṁsa-vitakka)(即三不善尋(tayo akusala-vitakka﹐或三不善思惟tayo akusalasaṅkappā))。每當這些不善尋生起,他思惟:這些尋自害,或害他,或俱害,或滅慧(paññā-nirodhiko)、伴隨苦惱(vighāta-pakkhiko)、不轉向涅槃(a-nibbāna-saṁvattaniko),就滅掉「欲尋」。對於「瞋尋」、「害尋」也同樣地這樣思惟,就滅掉它們。對於「出離之尋」(nekkhamma-vitakka離欲)、「無瞋尋」(abyāpāda-vitakka)、「無害尋」(avihiṁsa-vitakka)。這三善尋(tayo kusala-vitakka﹐或三善思惟tayo kusalasaṅkappā)不自害,不害他,不俱害,或增廣慧(paññāvuddhiko)、不伴隨苦惱(avighāta-pakkhiko)、轉向涅槃(nibbāna-saṁvattaniko),一夜,一晝能隨尋(anuvitakkeyyaṁ)、能隨伺(anuvicāreyyaṁ),由其因緣而不怖畏,漸次自心安立(ajjhattameva cittaṁ saṇṭhapemi),鎮靜(sannisādemi),成為心一境(ekodiṁ karomi),完全放置(samādahāmi<(saṁ完全 + ā向 + dahāmi我放置)),並漸次得禪那,宿命通、天眼通、漏盡智。(M.19.Dvedhāvitakkasuttaṁ)
尋(伺)之因
《帝釋所問經》說:「(帝釋)天王!尋以「戲論想」諸支為因緣(Vitakko kho, Devānaminda, papaññcasaññāsaṅkhānidāno),以「戲論想」諸支而集起(papañcasaññāsaṅkhāsamudayo),由「戲論想」諸支而衍生(papañcasaññāsaṅkhā-jātiko),以「戲論想」諸支為源流(papañcasaññāsaṅkhāpabhavo)。「戲論想」諸支有故,尋有(papañcasaññāsaṅkhāya sati vitakko hoti);「戲論想」諸支無故,尋無(papañcasaññāsaṅkhāya asati vitakko na hotī”ti)。」(D.21./II,279.)《長部注釋》說:「戲論」(papañca)的意思是:「使得自負放逸的行相叫做戲論。(Mattapamattākārapāpanaṭṭhena papañco),「戲論」跟「想」結合叫做「戲論想」(papañcasaññā)。「戲論」有三種:一、愛戲論(taṇhāpapañco),一百零八愛行(aṭṭhasatataṇhāvicaritaṁ),即asmīti sati. (有‘我’=俱生我見)等,參見《增支部》A.4.199./II,212-3.。二、心戲論(mānapapañco),即九慢(navavidho māno):
1.他勝以為我勝,2.他勝以為我與他相等,
3.他勝以為我劣;4.與他相等,以為我勝,
5.與他相等,以為我與他相等,6.與他相等,以為我劣;7.他劣以為我勝,8.他劣以為我與他相等,9.他劣以為我劣。三、見戲論(diṭṭhipapañco),六十二見(dvāsaṭṭhi diṭṭhiyo),指斷見、常見等。(Dīgha-aṭṭhakathā《長部注釋》CSCD pg. 2.0324)
「尋(伺)」令戲論想或妄想一出現,若專注它,繼續助長它,以致妄想不間斷。如何滅妄想呢?呼吸法是有力的方法。經中說:應修入出息念全部切斷尋(Ānāpānassati bhāvetabbā
vitakkupacchedāya. (upaccheda<upa全部+ chid切斷))。
「尋伺」等的特相﹑作用﹑現起﹑近因
「尋伺」等五禪支若以究竟名色法具有的特相(lakkhaṇa)、作用(rasa味)、現起(paccupaṭṭhāna)、近因(padaṭṭhāna足處)來探究,則是:
|
特 相 |
作 用 |
現 起 |
近因 |
尋 |
專注其心於目標(所緣) |
全面地撞擊目標 |
把心導向目標 |
目標 |
伺 |
一再地專注於目標 |
重覆把相應名法置於目標 |
把心鉤住目標 |
目標 |
喜 |
喜歡目標 |
1.令身與心喜悅2.散播勝心生色至全身 |
身與心的喜悅 |
目標 |
受 |
感受(由接觸所激起的覺受)可喜、不可喜等觸的所緣 |
增長或減弱或不增減相應法 |
身心受樂﹑苦﹑平靜(=不苦不樂﹑捨受) |
身根,即身淨色(的接觸)。 |
一境性 |
1.作為首領 2.不散亂 3.是相應法對目標不散亂之因 |
統一俱生法 |
1.平靜﹑寂止 2.智(果)生起之因 |
(多數是)樂受(按:指在禪定) |
錄自:帕奧禪師著《智慧之光》(第三版),第十四章,加以修訂。
尋、思、作意的差別(Vitakka, Cetanā,
Manasikāra)
「尋」是把心與心所投入所緣,「作意」是把心與心所導向所緣,「思」是催促心與心所朝向所緣。它們之間有何差別呢?摩訶甘達勇長老(按:Sayādaw Mahāgandhayon﹐1900~1977)有提及一個賽舟的譬喻:在賽舟時,每隻小舟都坐有三位划舟的人,一個在後面,一個在中間,及一個在前面。坐在後面的人有兩項工作,即控制小舟的方向和向前划,中間的人無須控制小舟,只是把它向前划。坐在前面的人並非只是把小舟向前划,而且還要負責在終點摘花,他是最忙碌的人。前面的人就好像「思」,中間的人像「尋」,後面的人像「作意」,如此,「作意」把相應的心與心所導向所緣,「尋」把受到作意引導的心與心所投入所緣,「思」則是最忙碌的,它就好像一個木匠師的助手。一個木匠師的好助手必須做自己的工作,同時亦須催促其他學徒工作。禪修者必須根據它們各自的作用,以智辨別它們。(本段摘自:《智慧之光》〈名業處〉,三版﹐p.117)
止禪的尋伺
「尋伺」作為禪那境界的提升與檢視之用時,作為禪那境界的初步描述,都是用「五禪支」(vitakka-vicāra-pīti-sukh-ekaggatā-
sampayuttaṁ尋-伺-喜-樂-一境性)來檢視,對於修習「名業處」(nāma kammaṭṭhāna)的行者,才進一步檢視諸心所。「尋」使心專注於(abhiniropeti<abhi全面+ ni向下 + rup栽種)所緣(目標),而「伺」繼續(anuppabandhati),喜悅於目標及快樂的感受將逐漸增長、成滿。由於專注-繼續-喜悅增長(abhiniropana-anuppabandhana-pīṇana-upabrūhanehi),助益一境性,直到尋、伺、喜、樂、心一境性五禪支生起(參考Vism.146.),行者有時在五禪支未具備或不穩定時,轉向「喜」、「樂」、禪相(nimitta)、或光明(obhāsa)的享受或觀察,「尋伺」的力量因此減弱,定力就退減下來。得禪那(jhāna)之前,疏離五蓋,得近行定(upacāra samādhi)時就具有明顯的五禪支,這五禪支在剎那定及近行比平常心強或明顯;禪支逐漸成熟、穩定得安止定(appanā samādhi),即初禪(paṭhamaṁ jhānaṁ),此時的五禪支是入初禪的「具足支」(samannāgataṅga),比近行定更強更穩定。得初禪之後,要於心臟處檢查五禪支(一秒鐘),再來,反覆訓練入定、住定(兩三小時)、出定、轉向(出定後檢查禪支)、省察(檢查禪支)五自在,穩定了,才準備入第二禪。
經中常說:「我可以離諸欲,離不善法,進入並住於有尋、有伺,(遠)離(五蓋)生的喜與樂的初禪」(vivicceva kāmehi vivicca akusalehi dhammehi savitakkaṁ savicāraṁ vivekajaṁ pītisukhaṁ paṭhamaṁ jhānaṁ upasampajja viharāmi.)。達到初禪時,尋、伺強大,以致言語止息(vācā paṭippassaddhā< paṭi 對+ √śrambh來看﹐paṭippassambhati 的過去分詞),達到第二禪時,尋伺止息(vitakkavicārā paṭippassaddhā)。
第二禪(dutiyaṁ jhānaṁ):入初禪數分鐘,出定,檢查五禪支,作意捨棄粗的「尋伺」,入第二禪,出定,檢查禪支,剩下喜、樂、一境性三禪支;反覆訓練五自在,才準備入第三禪。捨棄「尋伺」,在尋伺不存在時,那些無尋伺的心、心所,還有「思」(cetanā)心所可引導心至所緣上。
第三禪(tatiyaṁ jhānaṁ):入初禪、第二禪各數分鐘,出定後,檢查禪支,作意捨棄「喜」(歡喜目標),入第三禪,剩下「樂」、「一境性」二禪支。反覆訓練入初禪、第二禪、第三禪五自在,穩定了,才準備入第三禪。
第四禪(catutthaṁ jhānaṁ) 入初禪、第二禪、第三禪各數分鐘,出定後,檢查禪支,作意捨棄「樂」(心生快樂),剩下一境性(專注於單一目標),另外「捨」(upekkhā, upekhā<upa近 + īkṣ觀,旁觀﹐looking
on)的禪支顯著起來,共有二禪支。從修禪那的經驗來說,初步發展、培育「尋伺」是絕對必要的。
觀禪的尋伺
對於修毘婆舍那(觀禪)的行者來說,一般都著重在保持「正念」為首要的工作,念念分明在身體上觀察身體,在感受上觀察感受,在心念觀察心念,在法(心的目標)上觀察法。「正念」在《分別論》(Vibhaṅgapāḷi﹐CSCD﹐no. 361.)中說:Satimāti. “ tattha katamā sati? Yā sati anussati paṭissati [sati saraṇatā dhāraṇatā apilāpanatā asammusanatā sati satindriyaṁ satibalaṁ] sammāsati– ayaṁ vuccati “sati”(‘具念’,什麼是「念」(sati)?所有念(sati)、隨念(anussati)、憶念(paṭissati<(paṭi對﹑反﹑回+smṛ‘念’的過去分詞)、念之依處性(sati saraṇatā)、憶持性(dhāraṇatā﹐對聞法的記憶)、不漂浮性(apilāpanatā﹐念力穩定)、不失憶性(asammusanatā = naṭṭha-muṭṭhassatitā)、念之念根(sati satindriyaṁ)、念力(satibalaṁ)、正念(sammāsati),是稱作「念」。此中十個同義詞中,完全以「念」為中心,並沒有使用其他心的因子作說明。修習毘婆舍那的遍作定(parikamma預備練習),不管身心的目標有沒有大幅度的變動,一次又一次,綿密的保持「正念」,可以趨向解脫之道。若以「尋伺」來下手又如何呢?「尋伺」於目標時,每當目標出現,就注意目標(把心導向目標)、繼續注意目標,就像打靶一樣,不管標的(靶)是靜止或變動,標的一出現,就瞄準,發射。用「尋伺」提起正念的方式,跟保持「正念」,同樣有異曲同工的效果。對心力不易集中的行者,使用「尋伺」(近因:目標)的方式,可能比保持「正念」(近因:強而有力的想,或身念處等)更容易下手。
出世間的尋伺
「尋伺」不只用在一般生活中及修習止觀,也用於引導跳入涅槃及處在涅槃中(phalasamāpatti果定),在《中部》《大四十經》佛陀說:「諸比丘!如何為聖(ariyo)、無漏(anāsavo)、出世間(lokuttaro)、道支(maggaṅgo)之正思惟(sammāsaṅkappo)?諸比丘!成就聖心、無漏心、聖道者,修習聖道結果之尋(takka思)、尋思(vitakka)、思惟(saṅkappo)、安止(appanā)、極安止(byappanā)、心的安置(cetaso abhiniropanā)、語行(vacīsaṅkhāro),諸比丘!此等為聖、無漏、出世間道支之正思惟。」(M.117./III,73.) 經中所說的出世間(涅槃)之「正思惟」,實際上是指「尋」。處在涅槃當中,以涅槃為目標(所緣)離諸有為相,所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前五根無任何作用,而意識中,在初禪的出世間心,有「尋」、「伺」心所,但是並無思惟;有「正語」(sammāvācā)之「離心所」(virati),但無發語。
結論
由諸經論中對「尋伺」的說明,能明白「尋伺」的種種涵義。簡單明白「尋伺」:
「尋」--專注目標,
「伺」--繼續專注目標。
若以修持善法來說,可以說:「尋」--專注於善(目標),「伺」--繼續專注於善;反之,對於不善(目標)不要專注,也不要繼續專注於不善。對於修持止觀的行者來說,因為一而再的練習專注於業處(kammaṭṭhāna﹐工作之處)的目標、繼續專注於目標,而漸次增長有力的「尋伺」。尋伺於禪那的單一目標,不尋伺其他的目標,散亂心就不見,逐漸遠離諸欲、不善法、五蓋,乃至得到解脫。¶
南無世尊、阿羅漢、三藐三佛陀!
各位法友!讓我們首先來分析「正勤精進」(samma-padhāna-viriya)一辭。「正」(samma),samma的短音形式,見於某些複合詞,屬於道德或善的一方面,它也有正確,趣向涅槃,去惡行善之義。padhāna-viriya是為了證得四道四果及涅槃,不惜犧牲身體,甚至性命而付出的精進[1]。我們所將要討論的四正勤,是正確的,趣向涅槃的精進。「精進」是我們常常聽到的名詞[2],它是堅持不懈者的特性,這精進的性質是投入身心去行善,它也有啟動及支持善心的性質,因此向前走,一直到達成最終的目標也是精進的性質。有八種方法[3]培育精進,依據佛陀所說的法,精進在三十七菩提分法中出現了九次,即:
四正勤[4]
精進如意足
精進根
精進力
精進覺支
正精進[5]
精進是菩提分法中強有力的一支,它是證得阿羅漢、辟支佛、三藐三佛陀的重要資糧之一。上面我們曾經提到四種精進[6],它們是:
一、今生未生起,以貪、瞋、癡為根本的不善法[7],如五惡業 ( pañca pāpāni kammāni[8] )、十惡業 ( dasa akusala kamma pathā[9] )、五無間業 ( pañca ānantariya kammāni[10] )。人應該應用一切身與心的精進,來令這些未生起的不善法於今生不生起,培育及維持這種精進,不惜犧性生命。這種於心中建立的避免造惡之精進,由於它是關於世間法的精進,因此它是世間精進(正勤)。如果是在道心與果心中的精進,則它是出世間的精進。
二、如果在今生生起貪、瞋、慢、嫉妒、疑、昏沉、睡眠、掉舉、擔憂、無慚、無愧,人應該馬上以強大的意欲(善的欲,chanda),付諸身心的行動以去除這些內心的煩惱。進一步,這精進必須加以支持、培育、強化、保持,不惜犧牲性命,這是第二種世間精進(正勤)。去除不善心所是世間精進,在道心及果心生起的精進是出世間精進。
三、有些善法是還未生起的。今天所生起的,不是昨日所生起的,而是新生起的法,未來將生起的善法也是同樣。修行這些還未證得的善法,如禪那、定、等至及觀智,想要培育及證得以上的善法,開始修習、保持、培育、強化這些善法,而不惜犧牲生命的精進,這是世間精進(正勤)。於道心、果心生起的精進是出世間精進。
四、如果在今生已經累積諸善法,如布施、持戒、修禪而證得近行定、安止定及觀智,發起精進以不讓以上所說的善法退失,保持、培育、提昇這些善法,不惜犧牲生命,這是第四種精進(正勤)。在欲界、色界、無色界,它是世間精進;當它在出世間心生起時,它即是出世間精進。
以上即是佛所說的精進如何在世間法及出世間法中生起[11]。有智慧的人作這樣的思惟:如果不善心所在我心中生起,它們將帶給我有害的後果,我將生在惡趣,我的輪迴(未證得道果及涅槃之前)將是漫長的,因此我將下定決心盡一切的精進,阻止在我心中生起的任何不善心的發展。假使不善心在我心中生起及增長,這將產生無止盡的痛苦。[12]
有如一個人的頭或衣被火燒著了,將不會有任何的拖延,即刻去熄滅火[13]。或者像一個被毒蛇咬傷的人,將不會延遲治療。有智慧的人將盡一切的精進滅除任何已生起的惡法。
如果還未生起的善心不令它生起,這並不會帶來任何利益,因此我應該盡一切的精進來令它生起。
假如已生起的善心退失,那麼過去的精進即白費了,因此一切的精進將被應用以培育善心。這是如何四正勤幫助維持世間善心。
關於未生起的不善心,佛陀曾經詳細的給予說明[14]。在無始的輪迴中,沒有任何一種不善心不曾於心中生起。在我們的輪迴中,每個人都曾經造過所有的惡業。在今生,或許有些惡業是我們還沒有造作過的,它們有四種:
1. Vattamānuppanna
「現在生」,有些不善心在此時此刻生起,智者會馬上發起精進以控制及去除它。
2. Bhutvā-vigatuppanna[15]
直譯是「已吃已去生起」(生已離去生),由於過去曾經造了不善業,那些不善業重複,而且當過去的不善業的果報生起時,又重複生起更多的不善業。
3. Okasā katuppanna
直譯是「機會作生起」(作機會生),有時候,一個善的業異熟會被一個與之相對,具破壞性的不善業異熟所壓制。
4. Bhūmi-laddhuppanna
直譯是「地獲得生起」(得地生),對於世間未覺悟的有情,無數的善與不善業異熟發生(當因緣成熟時,因為還未斷除煩惱)。
進一步,尚有其它的不善心,即:
1.Samudācāruppanna
直譯是「行為或嗜好生起」,這些是常常在我們的心中生起的,必須馬上覺察及鎮伏它們的不善心,這基本上與vattamānuppanna相同。
2. Ārammaṇādhighuhituppanna
直譯是「所緣被佔據生起」,當心取所緣相,在這取相的任何時刻裏,煩惱都可能生起。
3. Avikkhambhituppanna
對於還未證得禪那或世間觀智者,還會有煩惱不斷生起,因為煩惱未鎮伏故。
4. Asamūhatuppanna
未證道者,潛伏的煩惱還會生起。
(《中部》善生優陀夷大經)M. 77. Mahāsakuludāyisuttaṁ Comm.,《清淨道論》Vism.689. &《經集》Sn. 1:1 Comm.)
以上是各種不善心,了解它們,保持內心清淨如時時拂拭的寶石,這是有必要的。我們應該思惟:從我們歸依佛法僧開始,所有我們所曾做過的善業,將培育四正勤。如果能了解到每當我們行十福業事(dasa-puñña-kiriyā-vatthūni),如布施、持戒、聞法、照顧年長者;十善業(dasa-kusala-dhamma-pathā);十波羅蜜(dasa pāramiyo);應作法(karanīya dhamma)、大吉祥法(mahā maṅgala dhamma)及菩提分法(bodhi-pakkhiya-dhamma),所有在那些法中生起的身、口或意的行為,也將會增長我們心中的四正勤,這是可貴的。
這些是如何發生的呢?所有的善心都含有六個雜心所(pakiṇṇaka),其中之一是「精進」,沒有任何一個善心是無有精進的。這精進隨各人所希望得到的菩提(阿羅漢、辟支佛、佛),那麼這於善心中生起的精進即成為菩提分法,協助修行者證得三種菩提中的其中一種(,即阿羅漢、辟支佛、佛)。雖然它以各種不同的形式出現,如四正勤、精進如意足、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支及正精進,所以它實際上是屬於菩提分法的這一組。
當我們歸依佛法僧時,在我們心中生起一系列的喜俱智相應心。在生起的每一個速行心有三十四名法,即十三個通一切心所、十九個美心所、慧根及識。精進即是其中的一個心所,當這精進在人心中生起,它將壓制及消滅不善心,因而幫助培育善心,趣向道與果。讓我們假設一個善心於一個人的心中生起,上面所說的精進將進一步的發展它。當作一個善業時,不只是只生起一個速行心,而是千千萬萬的速行心,一系列又一系列的生起。因此,進一步發展成善業的精進也在那裏。
你也許曾經聽過一個人供養佛陀一朵花,而享用八萬萬次的生為天人的福報,然後最後生為人,出家修行而證得阿羅漢果[16]。這是怎麼發生的?在他走向佛塔時,每一個腳步,他思惟佛的功德。接著他見到一個池中的一朵花,當他見到花時,他口中誦出:「南無世尊、三藐三佛陀」,然後又思惟佛的功德。他洗了手,把花兒採下來,以雙手握著花朵,繼續走向佛塔,一邊唱頌著佛的功德。到達佛塔時,他洗淨佛塔的台座,把花供奉給佛陀。仔細的觀看佛塔之後,他繞塔而行,並於八個位置跪下,向佛陀頂禮。在回程時,他也同樣的口中誦著佛的功德。這裏面發生了些甚麼呢?他在供養佛陀花朵的前、中、後,心是喜俱.智相應.無行,這產生了很多系列的善心。這善業的果報前面已經說了。你現在可以了解到如何一個善業能產生許許多多的心路過程。
如果我們觀察佛的過去生作為菩薩時,很明顯的他曾作出了那麼多的精進,以圓滿成正等覺的波羅蜜,這不是普通的精進,而是與智相應的精進。
佛在過去生中還是一位菩薩時,與一大群人在沙漠中行走,人與駱駝皆已無水可飲用。菩薩見到一株黍(玉米)的種子,便開始挖掘,挖到了約九十尺的深度時,發現了一粒大石頭。所有的人都大失所望,垂頭喪氣。雖然如此,菩薩並不放棄任何他所正在努力的事情上,為了達致成功,他有三種精進:
Ārambha-dhātu-viriya
── 要進入某一工作的精進
Nikkama-dhātu-viriya
──要維持某一工作的精進
Parakkama-dhātu-viriya
──讓一個人可以克服困難,繼續工作至到完成工作的精進
在這階段,他叫來他的一位小幫手[17],告訴他:「讓我們把這大石頭打破,否則的話,我們所有的人都將死在這沙漠上」。那群人便一個接一個的來敲打那大石頭。最後他們終於成功的在那石頭上打出了一個洞,水便開始從洞中噴出,把沙漠都弄濕了。這並不是一個奇蹟,而是菩薩精進的結果。堅持不捨的精神,連在沙漠也可以挖出水來;所以佛說精進的比丘,能破除於心中生起的煩惱,證得涅槃。
在精進的人中,佛陀是最上者,最長者,最偉大者。菩薩坐在菩提樹下戰勝魔王,證得圓滿的覺悟。覺悟之後,他也未曾懈怠不精進,四十五年中,持續的弘揚佛法,令無數的有情斷盡煩惱,越過輪迴的沙漠,證得無上快樂的涅槃。這段短暫的時間結束時,佛陀進入般涅槃,留下八萬四千法門以利益眾生,這盞照亮大千世界的明燈就此熄滅了。在佛世時的阿羅漢也同樣的證得般涅槃,其它的聖者則生到天上,凡夫的眾生死後隨各自的業而再生。那時候所存在的寺廟、國家、王國、園林、湖、王宮壞滅。一切有為法,如星星、岩石、房屋、大地、交通工具、衣服、金錢、食物、飲料、各種消費品,它們生起又消滅,所以是苦的;它們是不能隨我們的意願而保持下來,所以是無我的。
一切的有為法,皆離不開三相(tilakkhaṇa),這是苦諦,引生痛苦的愛是集諦,斷除痛苦或痛苦的原因的涅槃是滅諦,趣向涅槃的八正道是道諦。
讓我們禮敬無量無數的諸佛、辟支佛及阿羅漢,他們已經很長的時間修行波羅蜜,以覺悟四聖諦及證得涅槃。願所有我們所作的一切善行,轉變成波羅蜜,以讓我們覺悟四聖諦。¶
/ 烏帕沙瑪比丘(Bhikkhu Vūpasama) 著
長久以來,人們多將「嫉妒」的發生,視為一種人格或道德上的瑕疵,所以人們多會掩飾與拒絕承認本身的「嫉妒」心理,也會避免指出他人的「嫉妒」作為,因為在世俗的社會裏,這無異是承認自己或指責他人在人格、道德上的缺陷,而這正是一種世俗上的社交忌諱。然而,「嫉妒」原本就不是人格與道德層面的問題,而是由人所普遍常見的一般心理,所交互影響與激發出的情欲現象,所以不是訴之於道德性的啟發、教化或規戒,即可予以消除的問題,也不是藉由彼此情感的交流與相互的認同,就可以徹底滅除或改變的事實,更不是人格高尚的人就不會發生的心理。
「嫉妒」幾乎是無所不在的發生在人群之間,不論是親子、夫妻、兄弟姊妹、師生、朋友、親密的情人,或是信念上的同志,以及任何男女老少之間,都有產生「嫉妒」的可能,即使是善人與善人、宗教師與宗教師之間,也不例外。因此,「嫉妒」可以說是人格高尚者、善人、教育家、宗教師及親人所說不出口的內在問題,這是由於為他們所嫉妒的對象,往往就是相當親近的人,或者是具有比他們更高尚的人格、善績、智慧與成就者。最重要的是,人們即使知道自己懷著嫉妒的心理,卻無法自我克制與息止,並且多數會因為無法解除嫉妒的煎熬,以及坦然的承認在嫉妒心理的背後因素中,隱藏於內心的強烈欲望與堅執的驕慢,而拒絕承認自己確實嫉妒著別人,更會合理化自身因嫉妒所引發的對立、忿怨及破壞行為,這些表現在冷靜的旁人看來就是因嫉妒而陷於「狂迷」的處境。
「嫉妒」不僅是人所常發生的心理與經驗,也是關涉最廣的情欲心理,並且是人會掩飾與拒絕承認的事實,同時也是極難消除與排解的情欲糾纏。若要息止「嫉妒」的發生及逼迫,只有經由當事者對於本身心理的充分自覺,並且確實的遠離「嫉妒」的發生因素,才有可能達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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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了解嫉妒的內容,以及衍生的問題與苦惱,還有對人的束縛與逼迫,人如何會想要遠離或息止嫉妒呢?如果不了解嫉妒的內容,也不想要息止嫉妒,那人又如何會有探察嫉妒的意願,並因此而了解嫉妒的發生因素呢?如果不明白嫉妒的發生因素,人又如何得知嫉妒是否可以息止?又如何能夠明白息止嫉妒的辦法呢?
如果我們已經了知「嫉妒」的生起,不是單獨的自己發生,也不是由他人或某種心緒與行為而生起,更不是無有因由的自然發生,而是由平常的生活經驗所形成的諸多一般心理與情感,以及某種平常現實經驗的關連,所相關而起的情欲問題。那麼我們就可以明確的了知嫉妒是可以息止,並且息止嫉妒的方法,也能夠在「嫉妒」的原因當中得以正確與充分的找到。
因此,息止嫉妒的作法,在於必須先深刻的認識「嫉妒的內容,延生的問題與苦惱,以及對人的束縛與逼迫」後,再深細的探知嫉妒的生起因由,進而了知用去除與息止「嫉妒的生起原因」的辦法,即可息止嫉妒的生起,具足了這樣的的「正見」,即是滅除嫉妒的先決要件。依著如是的「正見」,則使人生起想要息除嫉妒的苦惱與逼迫的意志,並付予務實、精勤的實踐行動,也因而更加深入的覺察與明見嫉妒的內涵與苦--苦,如實得見嫉妒生起的因素--集、嫉妒的息止及方法--滅、滅除嫉妒的實踐步驟--道。
若要深刻、確實的覺察嫉妒的內容、問題、束縛與逼迫,以及察覺嫉妒的生起因素,就要修習於念覺分,當安住於身心而專注的覺察嫉妒的身心實況,並步步的覺知這些諸多身心實況的因素與關連的所在,即可明見嫉妒的內涵與因素,並從遠離嫉妒因素的實踐,得以息止嫉妒的生起與逼迫。如是完整的修行方法,就是依「四聖諦」的準則與次第來修習七覺分。(見《大正藏》雜阿含第305、306、1173、13、263經)
嫉妒的因素如本書第三節所說,次第與內容有—
一、在現實生活中,眼、色相緣起眼識(見),眼、色、眼識緣生觸(有樂觸、苦觸、喜觸、憂觸、捨觸),緣觸而生受、想、思(行),受者,若苦、若樂、不苦不樂(或說有樂受、苦受、喜受、憂受、捨受)。如是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相緣起意識(識),意、法、意識緣生觸,緣觸而生受、想、思(行),受者,若苦、若樂、不苦不樂(見《大正藏》雜阿含第289、290、305、306經)。
二、對日常經驗中,於眼觸入處、……意觸入處的身心內涵(五受陰)——因緣、無常,既不如實觀察,也不正思惟,而不如實觀察、不正思惟者則不如實見,不如實見者則於六觸入處不知集與滅,於六觸入處不知集與滅者則於五受陰不見緣生、緣滅,於五受陰不見緣生、緣滅者則不見五受陰(身心)無常、苦,如是知、如是見者,即謂之「無明」。(見《大正藏》雜阿含第210、245、1170、251、298、334、1144經)。
三、不見五受陰無常、苦者則不見五受陰非我、非我所(此為身見)。不見非我、非我所者則於五受陰不生厭離,不生厭離者則生樂著,樂著者則生喜貪,即於眼入處、……意入處所起的愉悅、歡喜與忿怨、憂苦的感受(有樂受、苦受、喜受、憂受),產生生化反應性的身心約制。當人對於色、聲、香、味、觸、法的日常經驗,有所生化反應性的身心約制,即因而產生心理性的自我情感,並經由種種愉悅、喜樂的感受經歷,形塑出個人經驗上的自我勝任經驗、情欲滿足,並將理智認知轉化為信受的價值。(見《大正藏》雜阿含第210、245、311、1170經)
四、個人對於勝任經驗、情欲滿足或信受的價值,有著相當愉悅、喜樂的感受與緣著,從而形成堅執其中的貪愛、欲求,起了實踐行動的內在動力。(見《大正藏》雜阿含第311經,謂「見可愛、可樂、可念……,見已欣悅……繫著已歡喜,歡喜已樂著,樂著已貪愛,……去涅槃遠」;298經)
五、在實現欲求的想像與臆測中,引發思考而規劃出將來的「欲求的實現內容與步驟」,也就是在未來的「自我期許」、願望、理想。
六、依著「自我期許」的內容,形成了「自我接納」與「自我認同」的面向與標準,並且依著欲求的實現步驟,而有不同實現階段的自我認同標準。對於努力於實現「自我期許」的人來說,階段性的自我認同標準就是引發「勝任感」與「挫敗感」的當下臨界尺度。例如:立志成為總統的人,規劃四十歲前作立委,五十歲前當縣、市長,六十歲左右當上總統,這三段式的實現步驟,形成三個不同階段的自我認同標準,也是引發「勝任感」與「挫敗感」的三個階段性臨界點。
七、從現實的經驗中,面臨了現階段自我期許、願望的「在他實現」與「自我挫敗」,形成了「自我認同」的障礙,並引發了挫敗感。
八、對同一「自我期許」的所在,在既欣羨又憤拒、既認同又對立的兩極情欲衝突中,關涉起自相矛盾與錯亂的情欲,也就是「嫉妒」。
九、伴隨「嫉妒」而起的,是因「自我認同」的挫敗而起的慌亂、焦慮、失落、空虛與憤怒情緒,還有為了尋求自我肯定而引發的妄想,因強烈拒絕挫敗與維護自我,而不自覺的發展出合理化、美化自己以及盡其所能的輕視、醜化受嫉妒者的自大心理。
十、最後,實現欲求的迫切感與慌亂、焦慮、幻想、自大、憤怒的心緒,交織成思慮與情欲為之錯亂的「狂迷」,而有著背離常態的身心表現及作為。
從這些因素的相關性中,我們了解到—遠離挫敗感才可以避免引爆嫉妒,以及慌亂、焦慮、憤怒、妄想、自大與狂迷的發生;若要遠離挫敗感就一定要滅除「自我的期許」;若要滅除「自我的期許」就必須遠離「實現欲求的想像與臆測」;若要遠離「實現欲求的想像與臆測」,只有息除對個人的勝任經驗、情欲滿足、信受價值的欲求;若要息除種種欲求,就必需息止生活中種種喜樂及愉悅感受的樂著。若要息除生活中種種喜樂及愉悅感受的樂著,就必須正觀於眼觸入處的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耳……;鼻……;舌……;身……;意觸入處的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當於六觸入處正觀受、受集(因)、受滅(息止與方法)、受滅道跡(息止的實踐)、受味(貪著)、受患(無常、苦)、受離(離貪)。若要正觀六觸入處諸受,則必需由六觸入處起觀,所謂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生受、想、思,如是正觀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從正觀六觸入處的集與滅,才能正觀五受陰的緣生與緣滅;若得正觀五蘊的緣生與緣滅,才得正觀五受陰為無常,並正見五受陰為無常、苦;正見五受陰為無常、苦者,則正見五受陰非我亦非我所,如是正見者則於五受陰生厭離;厭離者則喜貪盡,喜貪盡者則種種生活經驗上的喜樂及愉悅的感受不起,以及喜樂、愉悅對身心的約制與束縛不起。種種喜樂、愉悅對身心的約制與束縛,則種種實現喜樂及愉悅的欲求息止不起;種種實現喜樂及愉悅欲求息止不起,則「實現欲求的想像與臆測」不起;「實現欲求的想像與臆測」不起,則「自我的期許」、願求、理想亦得不起;「自我的期許」、願求、理想不起,則「自我確定、自我認同、自我接納」的面向、標準不起;「自我確定、自我認同、自我接納」的面向、標準不起,則引發「勝任感」與「挫敗敢」的臨界標準不起;引發「勝任感」與「挫敗敢」的臨界標準不起,則人生的勝任感、挫敗感就不再發生;勝認感與挫敗感不再生起,則喜樂、愉悅、傲慢與憂傷、鬱悶、卑怯、畏懼不起,而嫉妒也不再發生。當種種欲求與嫉妒不再生起時,則不再對人有所爭鬥、傷害與種種狂迷的破壞,因欲求與嫉妒而起的種種苦惱也得以息止,此所謂喜貪盡者說心解脫。
若要修習七覺分之前,當先修安那般那(入出息法)遠離於散亂,而後專注不移的覺察現前身心——此即修念覺分,依序的從嫉妒的內涵與伴隨的諸多心緒、苦惱覺察起——上表之八、九與十,並得以如實的正觀於「嫉妒」與苦。如是則使人生起應當要遠離嫉妒與苦的正見——此即修擇法覺分,從而在嫉妒的內涵中,覺察與發現引發嫉妒的原因——上表之七,而後覺知滅除嫉妒與諸多苦惱的方法,在於息止引發嫉妒的原因。滅除嫉妒的實踐步驟,則先要透過身心的覺察以具足以上的正見,明見嫉妒既不是由自己所作,也不是由他人、外境所作,或是由自己與他人、外境所共作,更不是無有原因的本來就有,而是依著特定的因素關連性而發生。所以,嫉妒不會是堅固不移、恆久長存,也不是自己想要滅除嫉妒就可以隨心所欲的息除嫉妒,更無法依靠任何外力的介入就可以遠離嫉妒,或是採取不理不睬的辦法就會使嫉妒自然的息止。縱使對他人的表現與成就,以歡喜、隨喜的心態來面對,也只是暫時的「調伏」和「舒緩」嫉妒的強度而已,實際上是無法避免與止息嫉妒的發生。只有引發嫉妒的「特定的因素關聯性」得以息止,才可以讓嫉妒不再生起,當獲得如是如實正見時,才具足息止嫉妒的智慧——此為滅諦如實知。依著息止嫉妒的智慧,具足遠離嫉妒的信心與意志,並實踐遠離引發嫉妒的種種身心作為,離欲、惡不善法,精勤不懈的深入覺察、禪思與實踐,得生喜、樂——初禪,進而離於覺觀,定生喜樂——二禪,乃至遠離喜、樂——三禪,遠離苦、樂,捨、淨念、一心,達到正定的身心狀態——四禪,這就是息除嫉妒的正道——道諦,透過正道的實踐,而達至嫉妒的息止——捨覺分。
——本文節錄自 烏帕沙瑪比丘著《嫉妒的覺知與息止》之序言及第七節部份內容 ¶
筆者的身高大約是175公分,今日11 / 14 /2005(農曆10月13日)在21:09左右,體重大約是65公斤。在3 / 20 / 2003到 8 / 9 / 2003的143日之中,筆者每日只吃一餐。在3 / 24 / 2003,我的體重大約是66公斤;在 8 / 10 / 2003未吃早餐前的體重大約是64公斤。從1998年年底開始,筆者在吃過午餐後,就不再吃食物,除水以外,其他的飲料很少喝;但在生病時,曾在夜間喝果汁;也曾經為了避免消炎藥對胃的衝擊,而在夜間喝過牛奶。在這六年多之中,筆者生病的次數很少,因生病而看醫生的次數更是稀少。最嚴重的疾病只有一次,是在今年1月,為改善先父的健康,筆者先以自我作實驗,採信某位醫師的「吃飯時儘量不要喝湯」的錯誤教導,又吃過多的健素,導致痛風。後來自行調整飲食內容後,也沒有去看醫師,痛風就消失了。從 2 / 7 / 2005到今日,筆者在農曆每月的第8日、第14日、第15日、第23日、每月最後2日,也就是在每一個布薩日,除非忘記當日是布薩日,否則都是只吃一餐;除特殊狀況以外,儘量在天亮之後、太陽過中天(又叫做「中午」)之前用餐。
本文所談論的一日一食,巴利語叫做ekabhattika(eka一 + bhatta食 + ika(形容詞化)),具有下列特質:
1.在一日一食的當日,從天亮直到太陽過中天為止,只吃一頓食物。也就是在時宜(註1)時,只吃一頓食物。每日的天亮時刻及太陽過中天時刻都不同,詳情請見中央氣象局(http://www.cwb.gov.tw/)。對一般人來說,天亮、太陽過中天的時刻不容易判定。但是在台灣本島,如果在日出之後到上午11:30之間用餐,就一定是在時宜時用餐。也就是不會違反應當眾懺悔(Pācittiya)第37學句:「又,凡是比丘在離時宜時,會嚼或受用蔬果食或穀肉食,應當眾懺悔。」
2.基於健康的考量,只吃蔬菜及煮熟的榖類食物;或是只吃水果。不吃魚、肉、蛋;儘量避免吃乳類食物。在一日一食的當日,如果吃蔬菜及煮熟的榖類食物,就不吃水果;如果吃水果,就不吃蔬菜,也不吃榖類食物。筆者是優婆塞,可以如此飲食。如果您是比丘,在嚼、受用食物時,當然應根據比丘的守則(pāṭimokkha。音譯:波羅提木叉)。
3.在一日一食的當日用餐後,下次的用餐時間是在次日的天亮之後。從一日一食用餐完畢起算,到下一餐開始用餐的時刻,間隔的時間不要超過27小時。也就是說,如果在一日一食的當日,在07:00完成用餐的活動,次日最遲應在10:00開始用下一餐。如果間隔的時間想要超過27小時,應該先去請教專門從事飲食療法的醫師。
4.在一日一食的當日,在任何時刻感到口渴時,必須喝水,不可以不喝。
5.一日一食者必須是健康的成年人。未滿二十歲的人、孕婦、生病的成年人如果想要在某一日只吃一餐,應該先去請教專門從事飲食療法的醫師。
根據筆者自己的體驗,一日一食有如下的效益:
1.體驗到阿羅漢的飲食方式:一日一食。
有幸者(Bhagavant(bhaga幸+vant有),他譯:世尊、薄伽梵)曾教誡過:「衛塞!那(ㄋㄚˋ)個彼聖弟子這樣思慮:『...諸阿羅漢終生,一日一食,已終止夜食,從離時宜的食物已喜樂離。我今日在此夜間及在此日間,亦一日一食,已終止夜食,從離時宜的食物已喜樂離。我亦以此支,跟隨諸阿羅漢作;並且已被我布薩者,將變成布薩。』」(註2)
2.在無風險的情況下,能排出身體內的一部分毒素。
在一日一食的次日起床後,在鏡子前面照舌,如果舌不是紅潤的正常顏色,而是有舌苔,您可以用上牙床的牙齒磨擦舌苔,然後將這些毒素吐掉。如果使用刮舌苔的器具,效果更好。
3.睡眠時間會自然減少大約1小時。
4.感受(vedanā)比平常更敏銳;創造的能力比平常更好。
想要在某一特定日進行一日一食的初學者,也許會擔心在一日一食的當日,營養不夠,因而在當日受用過量的食物,造成胃、腸的負擔沈重。這時,請注意有幸者對拘薩羅王波斯匿的教誡:
「對經常具念的人,在食物已被得時,正在知適量者,彼的諸感受變成稀少,正在被守護的性命緩慢被老化。」(註3)
既然不可以受用過量的食物,只能受用適量的食物,那麼要如何受用食物,才能在一日一食的當日,精力充沛、照常工作、照常休息?密訣如下:
1.受用部分的生食。
在有幸者的時代,比丘接受未燒熟的蔬果食(khādaniya)並未被禁止。但是,未燒熟的穀物、未燒熟的肉,則不可以接受。因為有幸者曾教誡過:「變成從接受未燒熟的穀物,已喜樂背離。變成從接受未燒熟的肉,已喜樂背離。」(註4)
生食的食物,由於其中的酵素、某些維生素,未被高溫破壞,在被人類受用後,產生的能量大約是已被燒熟食物的2.5倍。(註5)
胡蘿蔔泥(註6)、萵苣、小黃瓜、苜蓿芽、甜辣椒,是理想的生食的食物。葉菜類的蔬菜在受用前,應以鹽水浸泡大約十分鐘,使附著在蔬菜上的蟲卵脫離蔬菜。
選用生食的蔬菜時,應儘量選用有機蔬菜,以免在受用蔬菜時,同時受用農藥及其它的化學藥品。
剛開始生食的一日一食者,生食的數量不可以超過受用蔬菜總數量的10%,以免腸、胃適應不良。
2.在穀物方面,只受用糙米或全麥麵粉的食物,不受用白米或白麵粉的食物。
白米或白麵粉的出現在世間,起源於十九世紀初期法國人發明鐵滾筒式的碾子(註7)。白米或白麵粉對人類健康的危害,有大量的醫學文獻可以證明。
習慣受用白米或白麵粉食物的人,立即改受用糙米或全麥麵粉食物時,會不太習慣。如果您確立「糙米或全麥麵粉食物有益健康」的見解,這是正見解(sammādiṭṭhi),也就是正確的見解。如果您堅持「白米或白麵粉食物比較好吃」的飲食習慣,這是違反有幸者的教誡:「比丘!請你來;於食物,請變成知適量者;從起源省察後,可以食食物;如此不為(ㄨㄟˋ)遊戲,不為沈醉,不為裝飾,不為擴大打扮,如此直到為此身的站立,為使[此身]行走,為終止擴大傷害,為隨握持梵行。」(註8)
筆者如果不幸沒有糙米或全麥麵粉食物可受用,只好受用白米或白麵粉食物時,心中的念是:「我現在受用的食物,有些營養已被剝奪了。」
如果您要以米或麵粉的食物供養比丘,為了比丘的健康著想,請以糙米或全麥麵粉的食物供養。
3.在受用時,細嚼慢嚥食物,直到固體食物變成流質食物為止。
如此,可以減輕胃的工作負擔,並且提高身體攝取營養的得率(yield rate。他譯:良率、產生率)。為此,一日一食者大約需要花60~90分鐘才能完成一頓飯的受用。
此時,一日一食者正好可以利用這個機會,修習念的全部存續(Satipaṭṭhāna,他譯:念住、念處)。因為有幸者曾教誡過:「在已吃時,在已喝時,在已嚼時,在已嘗時,變成作一起徹底知者。」(註9)
4.在時宜時受用食物。在離時宜時,不受用食物,除白開水以外。
有幸者曾教誡過:「比丘們!我如此受用,除夜間的食物以外;又,比丘們!正在受用除夜間的食物以外的我,一起知少量病的狀態、及少量苦惱的狀態、及起立輕快、及強力者、及安樂住。」(註10)
有幸者又曾教誡過:「比丘們!在良家,此等是在時機食的五效益。五在何者之中?凡是彼等客人、賓客,彼等在時宜時回敬;凡是彼等接受供奉的天神,彼等在時宜時回敬;凡是彼等沙門及婆羅門,一日一食、已終止夜食、從離時宜的食物已喜樂離,彼等在時宜時回敬;諸奴隸作業者及諸僕人作業,不閃避;如此因時機,這麼多的已被受用的[食物],變成有營養素。」(註11) 在此處,「時機」就是時宜。
有幸者又曾教誡過:「比丘在離時宜時確實不可以[為(ㄨㄟˋ)團狀食物]擴大行,但是在時宜時可以為團狀食物行於村;因為諸執著擁抱非時宜的行者,由於彼,諸已覺者在離時宜時不[為團狀食物]行。」(註12)
對想要在某一特定日進行一日一食的初學者,筆者的建議如下:
1.事先詳細閱讀一日一食、素食、生食、少量食、斷食方面的專業書籍。日本、德國、俄羅斯是斷食療法的先進國。這三國的飲食療法的醫師的文章值得閱讀。
2.平常就練習午餐後切斷食物的受用,直到次日天亮後才再受用食物;但是白開水在任何時都可以喝。這是第一階段。
在數十日之後,進入第二階段:每七日選擇一日,早餐只吃水果或只喝果汁;中餐仿照第一階段的中餐。在第二階段練習數十日之後,就可以在布薩日採取一日一食的生活方式。
3.一日一食之後,從恢復日常飲食的時刻起算96小時之內,最好徹底捨斷非梵行(註13)。
4.選擇在休假日試行一日一食,並就受用的食物內容、體重的變化、排便的時刻做筆記。如此,可以累積一日一食的經驗及技術。
5.試行一日一食時,應有家人在旁陪伴,以便應付突發的狀況。健康的一日一食者,不太可能有什麼突發狀況;不過,謹慎的態度可以使生活幸福。
6.試行一日一食時,如果身體有強烈的不舒服感覺,應立即停止一日一食的活動。這時候,不要立刻受用固體食物,而是應該受用新鮮的果汁。如果受用新鮮的果汁後,還是不能消除強烈的不舒服感覺,那麼,您應該立即去看醫生。
7.未滿二十歲的人、孕婦、生病的成年人如果想要在某一日採取一日一食,應該先去請教專門從事飲食療法的醫師。
筆者經常在布薩日採取一日一食,感受到行於法(dhammacariyā(dhamma法 + cariyā行))的幸福。但願您也能在布薩日採取一日一食,感受到行於法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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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時宜 Kāla。(飲食的時宜,是指:從天亮直到中午為止。(從天亮直到中午為止,名叫時宜。[Kālo時宜(陽單主格)] [nāma名叫] [aruṇuggamanato天亮(單從格)] [yāva直到...為止] [majjhantikā中午(陽單從格)].
Vinayavinicchaya-Ṭīkā 1.478(資料來自Bhikkhu Ñāṇadassana, “When Is Dawn (aruṇa)? When Is
Dawnrise (aruṇuggamana)?”, p.87, Sri
Lanka: Sridevi Printers (Pvt) Ltd, 2002)
(黎明(aruṇa,他譯:明相)後大約再經過30分鐘,才是天亮(aruṇuggamana)。天亮後大約再經過30分鐘,才是日出(suriyuggamana)。參見Bhikkhu Ñāṇadassana, “When
Is Dawn (aruṇa)? When Is Dawnrise (aruṇuggamana)?”, pp.45-51, Sri Lanka: Sridevi Printers
(Pvt) Ltd, 2002)
註2. A.III.70.Uposathasuttaṁ(增支部第三集第70經:布薩經)。請參看「巴利語佛經選譯」,廖文燦譯,初版,頁140-141,嘉義縣:法雨道場,2005年)
註3. Kosala Saṁyuttaṁ III.2.3. Doṇapāka一桶飯菜。參看資料同註2,頁21。(原譯的「壽」(āyu),今改譯為「性命」)
註4. D.2.Sāmaññaphalasutta(長部第2經:沙門本色的果經)。參看資料同註2,頁208。
註5. 長期純生食的男性成年人,一日的食物攝取量1000卡路裡,就已足夠。(甲田光雄,呷菜體內環保,(陳蒼杰譯),初版,頁17,台北縣:世茂出版社,2000年)
一般的男性成年人,一日的食物攝取量2500卡路裡,才足夠。(甲田光雄,斷食、少食治百病,(楊鴻儒譯),初版,頁150,台北縣:世茂出版社,2000年)
註6. 胡蘿蔔泥:胡蘿蔔以研泥器研磨而成。研泥器在五金行可以買到。
註7. 彼得‧湯京士、克裡斯多福‧柏德,(薛絢譯),植物的秘密生命:從花仙子到夸克中存在的不為人知的自然心靈,初版,頁241,台北市:臺灣商務印書館,1998年。
註8. M.107.Gaṇakamoggallānasuttaṁ(中部第107經:計算者目犍連經)。參看資料同註2,頁357。
註9. M.10.Satipaṭṭhānasuttaṁ(中部第10經:念的全部存續經)。參看資料同註2,頁326。
註10. M.70.Kīṭāgirisuttaṁ(中部第70經:枳吒山經)。參看資料同註2,頁347。
註11. A.V.228.Ussūrabhattasuttaṁ(增支部第五集第228經:午後食經。A iii260(P.T.S.出版的巴利語增支部第3冊第260頁)
有營養素 ojavant(oja-(=ojā)營養素 + vant有) a.。
ojā, oja- f. 營養素。(Bodhi譯:the sap (S ii87);
nourishment (S v162)) (水野弘元譯:食素、滋養素)(帕奧弟子譯:食素、營養素)
註12. 經集386。
註13. 非梵行:有關非梵行在此處的定義,參看資料同註2,頁207。¶
一、南傳比丘不持金銀,因此若有淨人(或受持五戒的居士)能夠適當幫忙處理與金錢有關的事物,就能讓比丘在生活上及行政上更能順暢,並減少修行及弘法上的障礙。
二、僧團須要在家居士作為外護,而居士若能親近如法的僧團或比丘,則可於佛法的領域裏更深一層體會法味。居士若能進而當任「淨人」(Kappiyakāraka比丘的隨從),則更能親近比丘的身教。
三.受持五戒的男女居士若希望當比丘的淨人,則可主動向比丘邀請,說:「師父(Bhante),我(在某段時間)可以當您的淨人,如果您需要任何幫忙或服務,可以告訴我說。」。比丘也可以主動邀請居士當淨人。
四、淨人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可以幫忙一位或多位比丘處理日常的需要。
五、有些居士想要供養比丘但不知比丘受持不持金銀的戒律;淨人當時若在旁,則可主動處理,並告訴施主:「我是淨人,可幫忙師父處理日常生活必需品。」
六、施主委任淨人供養比丘「生活必需品」的等值品(cetāpana資金)事宜之後,可直接跟比丘講:「我供養師父日常生活必需品價值若干,已交代給某淨人,若您有需要任何必需品時,可以向他索取」。施主也可請淨人代為報告。比丘被告知之後才能提出必需品的索求。
七、比丘通常會主動告訴淨人他欠缺的日常生活品,以便淨人能從施主已供養的「生活必需品」(catupaccayo四資具﹑錢)中,適時的拿出來使用。而淨人(或居士)亦可善巧觀察,主動關心比丘是否有欠缺日常生活品。
八、若施主知道比丘受持不持金銀戒,且想要供養比丘,但當時淨人不在身旁,而只有比丘與施主,這時施主可善巧地請問比丘:「哪一個地方是安全的?」「應將供養的資具放置哪邊?」並且告知比丘:「師父我供養您的『日常生活必需品』價值(多少)元,請轉告淨人。」
九、淨人可幫忙處理施主供養比丘的「生活必需品」。如果比丘沒有資具,也沒有淨人或不用淨人,那麼施主可直問比丘:「師父最近有沒有需要什麼?」或可邀請說:「師父若有生活上的需要時,請告訴我。」如果施主有這樣的邀請,比丘在四個月內,可以找施主表明他的需要。施主也可以提出「終身」的邀請。
十、淨人因不諳戒律或正法,有時心中會有疑點,因此適時且適當地提出問題是正確的。除非有下列特定的因緣,淨人才不再護持某比丘:「有諸優婆塞以小小瞋嫌比丘便不復敬信。佛言:優婆塞不應以小小事不敬信比丘,若比丘成就八法然後不應敬信,(1~4)毀訾三寶及戒,(5)欲不利諸優婆塞,(6)與優婆塞作惡名聲,(7)欲奪優婆塞住處,(8)以非法為正欺優婆塞,是為八。」(《五分律》卷第二十六﹐大正22.175) 。否則不要因為誤會,而與比丘之間心生嫌隙。
(來函之一)
剛剛看完“掃地三昧”與“風雨中的行者”兩篇文章,心中有些許的感觸。原來行住坐臥皆是禪,而掃地竟也能掃得如此自在,如此的有韻律且如行雲流水。方知掃地與禪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掃地的用力與否以及掃地者心要保持純淨,除了心到還要手到眼到,當滲入了念與定後方能愈掃念愈明心愈定也才能掃除心垢……這才是真正的掃地阿! 真是感恩師父讓愚昧的我知道怎麼掃地才能掃心地,我一定會認真學習的,這讓我想起當初歨出您道場的第一個念頭就是想幫您掃地,而這念頭一直到看了這篇文章以前都像黏在我心上一樣時時出現,此刻看了您的掃地三昧我感受到自己的沒修行實在慚愧,恐怕要先精進練練掃地三昧再幫您了!! Snow 2005.2.7.¶
◆ ◆ ◆
(來函之二)
師父:
弟子參加第二期的十日禪,得到了一把開啟禪定的鑰匙,也在十天內嚐到禪定的法喜。深深覺得善知識指導的重要。雖然從經文中瞭解觀呼吸,但是在修持上有很多細節及狀況。因為弟子從前持咒修法,因此靜坐中亦是持咒,離開了咒語,卻不知如何靜坐。所以當弟子察覺自己的修持缺乏地基時,因為翻譯《阿難尊者傳》(向智長老著)的因緣,弟子認識了佛陀,內心感到無比的震撼,原來佛陀不是高高在上,時時刻刻放光動地,非常豪華燦爛,遙不可及。他也是在人間成佛,讓人倍覺溫馨,於是弟子開始接觸(阿含經),才真正認識佛法。
很感恩師父,在這十天中授三皈,九戒,回向。在巴利文的念誦中令人心平氣和,尤其慈悲戒。記得剛開始三天一直無法專注,不能進入狀況,心緒紛飛,其實很想打退堂鼓回家,幸得師父慈悲指點,否則弟子就失去了成長的契機。在這十天中每過一關,就要經歷一番拉扯才能進入佳境,因為慈悲戒使弟子懂得慚愧,懺悔,感恩。就是時時刻刻活在當下,就在那一呼一吸中,念起即覺,煩惱障過重時就當下懺悔。因為過去有過一段學法有疑的痛苦經驗,當師父您叫我舉例說明時,在那個當下弟子突然豁然開朗,我居然無法具體說出來,因為那是一種無明的感覺,很複雜,很混亂。我會痛苦其實是我見在作祟,苦集,其實是來自於自己的愛、取、無明、行。因為我執而起的我慢心,弟子卻緊緊抓住那種苦,真是自作孽。真的!真的!好感恩師父,弟子明白了放不下就是最大的業障。
修定幫助弟子把心安定下來,現在讀起經文比從前能更進一步瞭解。不過如果不持續靜坐,讓定力加深恐怕定力會很快的退失。弟子深深感覺家業的沈重,但是紅塵未了啊! (下略)
淑蓉稽首 頂禮 200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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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函之三)
明法法師您好:
感恩您當年辛苦的來新竹教導我們四念處的修習才能接觸阿含經,從此開始聞思陳重文師、楊郁文老師、張大卿老師所講的錄音帶沒有間斷,以及陳炳坤來家裡帶領阿含經共修,一路走來感恩有許多善知士的指導,雖然聞思沒有間斷,但是無明習氣垢重,離解脫遙遠,這次參加十天禪修,同寮房兩姊妹精進以到達四禪,分享她們法喜更是佩服,也自己深感慚愧,靜坐時尋伺鼻頭呼吸觸點,感覺呼吸與腹部起伏一起無法分開,去小參後,試着拉到鼻頭呼吸,但是仍是呼吸與腹部成一條線不分。背部關節一節節鬆開,身心感覺舒暢後妄念就生起,看着妄念的來來去去,生滅無法停止。
再次去小參時,師父指導適合修四大就練習用呼吸推動,從頭頂百會到腳底的湧泉,每推動到的地方明顯感覺到跳動妄想也沒有了,可惜禪修已經是最後一天了。
這次禪修最大的收穫感恩法師為我們授持三皈九戒,感受法喜充滿,也見識到許多禪定很深很有體驗的聖者(行者),讓我更有學習的空間。
感恩法師讓我有學習的機會
懇請法師持慈悲指導
佛弟子白芳英頂禮 感恩2005.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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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十多年來,跟公婆相處都不甚愉快,經常對待公婆好,卻不但得不到好的回饋,有時反而還被誤會及責駡,而先生也沒有幫我講幾句好話,感覺委屈,鬱卒、怨恨在日積月累,而對公婆也比較冷漠相待。
有一日,上「佛法班」報告「我最煩惱的一件事」,我就報告這件陳年難解的心事,情緒很激動,並邊說邊流淚。老師體諒這件事要另撥時間來談,才能夠釐清,過幾天,老師專程來跟我及先生談了兩個多鐘頭,從老師的因緣分析的教誨中,得到了一些紓解。之後,當公婆又在責駡時,先生已懂得體貼,輕聲細語地安慰幾句,感覺更能度過難關。
在去年底,公公中風臥床,需要我照顧時,我想到一位同修曾建議我用看護的心情來對待,只是在善盡看護的職責,而不期待病患給我好的回饋,我就照這樣做,感覺心理沒有壓力,很舒暢、坦然。在這期間,剛開始公公還是有以前喝斥的習性,我以前就會板起臉孔,生起敵對的態度,公公就會更不高興,但我這次態度轉變,會體諒公公的心情,因為他身體不舒服才產生不耐煩,所以還是耐心伺侯,放棄以前的敵對態度。有時公公在沮喪時,或扶持他走路時,還會給他撫摸,給他溫暖的感覺,我這樣友善的態度,也使他對我的態度有很大的轉變,比如說,不再責備我,又如婆婆對我不滿時,他還會幫我講好話。
以看護婦的態度,竟能化解多年的怨結。(珍) ¶
1.《四聖諦》明法比丘主講 (小冊或VCD) 2.《三十七道品導引手冊》雷迪大師 著 3.《身念處禪觀修法》阿姜念(四版) (25開,223頁) 4.《法的醫療》馬哈希禪師等著 5.《印度佛教史》上冊 平川彰著‧釋顯如, 李鳳媚譯 (25開, 354頁)(三版) 6.《攝阿毘達摩義論》葉均譯(三版) 7.《攝阿毘達摩義論表解》明法比丘編 (二版預定2006.3.出版) 8.《巴利語入門》(性恩法師 編譯) 9.《巴利語佛經選譯》廖文燦 譯 (暫缺) 10.《沙門果經》Bhikkhu Bodhi英譯(25開, 177頁)(二版)(2005.2.出版) 11.《林僧自傳》阿旃帖 著 阿耆多比丘譯 12.《健康元素》(16開, 152頁,維生素、礦物質等重要健康常識 ) * 歡迎助印或贊助郵資* |
流通書物 一、〈當代南傳佛教大師〉Jack Korfield 著 新雨編譯群譯……… 400元 二、〈新雨月刊〉(1~72)(1987.3~1994.1) (合訂本共十本)………… 2400元 三、〈善知識參訪記〉張慈田採訪 150元 郵政劃撥:31497093法雨道場 |
1.目的:為護持喜好「獨一靜處」者,於制度保護下,能完全依照自己所選擇之掛單類別,各自「專心禪修」或「默默培福」,且於不受他人干擾下,能自在隱居獨處,特訂定本須知。
2.類別:凡於本道場掛單三日以上者,不論任何身份,僅分兩類,即:(一般或密集)「禪修者」與(短期或長期)「義工」。
一.自律管理規則
(一) 例行功課
1. 禪 修 者:每日參加早晚共修4小時,出坡1.5小時;並自行安排時間,於禪堂禪坐2.5小時。
2. 短期義工:每日參加早晚共修4小時;並配合道場需要,機動服務4小時。
共修時間:上午4:30~6:00禪坐 / 晚上6:30~8:00拉筋調身、8:00~9:00禪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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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時間:上午6:30早餐 / 11:00中餐 |
出坡時間:早餐後出坡一小時半,或分段 |
(二) 隱居生活
1.「靜默日」:禪修者每週自行安排六天靜默日,以便專心禪修或靜心獨處。其間除因禪修、工作或生活問題,只與住持或管理人面談外,完全停止與他人互動或交談;而義工平日因工作需要,除與住持或其它義工適當談話外,切勿干擾禪修者。
2.「休息日」:掛單者依自己需要,每週安排一天休息日,舉凡外出、外宿、會見訪客或煎藥等,任何需與他人互動、說話或休息等事宜,均於該日進行。未使用之休息日,則往後累計;需預支休息日者,可先辦理離單。
(三) 自律管理
1. 基本功課:每日完成八小時例行功課,準時參加早晚共修,受持八戒且靜默獨處。
2. 不 干 涉:不過問道場人、事、物;不評論或擅自指導他人禪修、工作及生活。
3. 不 擾 眾:自行處理自己所有私事;不暗示或擾動其他掛單者幫忙私事。
4. 面 談:每週主動面見住持一次,報告自己的禪修或服務情況。
5. 自我檢查:每週至少詳閱本須知一次,並自行改進未做到部份。
(四) 個別情況
1. 三日以下掛單者之第二、三日例行功課:參加早晚共修4小時及出坡1.5小時。
2. 每日禪坐十小時之「密集禪修者」,若能全程於禪堂禪坐,則免出坡;若能全程靜默,則可申請「個人關房」(適合禪坐之獨棟寮房,含衛浴與陽台) 。
3. 值休息日者,或因特殊情況服務六小時以上者,當日可僅於寮房靜坐一小時。
4. 「領執事常住」與「長期義工」必須長期配合道場需要,協助各項法務工作,故其作息時間與生活型態,均有別於一般掛單者;因此相關之管理規則、任用標準、福利及津貼等等,則另訂。
(五) 續住原則
1. 掛單每滿一個月且欲續住者,請於期滿前三日提出申請,獲准後可(再)續住一個月。
2. 掛單期間不遵守規定者,接到管理人口頭通知後三日內必須離單;欲再掛單則須間隔一年。
(六) 自 在
※ 自律者請自在地為自己安排適當餘暇。
二.基本共識
(一) 法雨道場之運作方針與各項規定,由「常住比丘」決定、制定及修訂。
(二) 本道場雖是南傳道場,但卻處於迥然不同之北傳大環境下。我們不願像台灣多數寺院一樣--修行人與義工終日忙碌;但也無法如緬甸道場一般--禪修者整天不用做事,自然有充分的義工來培福。因此,掛單者請務必體諒『每個道場皆有各自的道風、環境背景與配套管理』,請勿將其它道場的觀念或模式,拿來與本道場相提並論;既住在法雨道場,即應遵守法雨道場規定。
(三) 本道場特別強調「自律管理」且「互不干涉」,畢竟修行是對自己負責,且是全然地自發性。再者,每個人在不同時期,想要禪修或培福的傾向有所不同,因此請務必尊重他人『長期』或『短期』選擇『一般』或『密集』之『禪修』或『服務』的意願。
(四) 禪修者只管照顧好自己或自己的禪修所緣,切勿過問他人或道場的事情,以免使自己分心;且於「互不干涉」之原則下,完全不須遷就任何掛單者的身份,避免私下受到任何無形壓力。
(五) 義工善盡本份之餘,在不干擾到禪修者之前提下,個別且適度地放輕鬆是被允許的,包括:獨自於戶外靜靜坐著、喝杯茶、看書或休息等等;然受現有空間之限制,任何較易令初學禪修者分心之其它活動,應選擇於禪修者不易看見的地方進行。
而禪修者應始終照顧好自己的心念,畢竟外面的世界是毫無保護機制可言。因此掛單期間,當面對這些並未直接干擾(吵)到自己的小小境界時,不須批評別人或懈怠自己;反而更應善用機緣,歷煉自己並深化正念,使自己的修行更穩定,以便能經得起現實人生中更強大之考驗。
(六) 本道場雖遵循南傳不發單金之傳統,但仍須顧及,不同環境背景下之不同生活必需費用;因此為照顧「領執事常住」與「長期義工」之基本生活必需,道場將優先考量其福利,並酌發津貼。
(七) 事實上,全年精進禪修的人,只有少數。因此我們建議:「非密集禪修者」與「長期義工」,請各自安排四分之一的掛單天數,轉換角色以服務他人,或相對地讓自己靜心禪修。禪修者與不禪修的人所證得的境界自然不一樣,正如服務者與不服務的人所獲得的福報(利)之不同。
(八) 基於道場整體和諧之考量,非修習「本道場指導之四念住禪法」者,必須嚴格遵守本項規定:若有禪法問題,應就近請教住持,或向指導該法門之禪修中心請益,切勿與其它掛單者討論;若需討論、交流其它禪法,或暢談參學經驗,及待人處事之道等等,均請於離單後進行。
(九) 對於不積極禪修且吝於服務他人者,以及習於看別人不是而心生煩惱或製造困擾者,道場實無閒暇處理其所衍生之種種問題。因此,掛單者若不是純粹為了「專心禪修」或「默默培福」,或者無法以自己的身心範圍為所緣,各自過著與他人「互不干涉」的隱居生活,請另覓適合之道場。
(十)「長期義工」之審核:1. 認同本道場道風與教法。 2. 經常當義工,自動自發且默默服務。
3. 經觀察(至少一個月)核可後,且願意長期服務者,由住持委任之。
(十)「常住」基本條件:1. 認同本道場道風與教法。 2. 一年內於道場住滿270天(含當義工90天)。
3. 樂於配合道場需要,每年義務服務90天(含服務30天禪修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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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行人與別人的交往總是淡淡的,因為對人無所求,自然不需與他人有太多互動。
※ 走在修行這條路上,以自己的身心範圍為所緣,照顧好自己的身語意最重要;照顧好自己,就是對別人最好的關懷與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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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場捐款芳名錄
2004年11月~2005年10月
148,000:廖雪芬
100,000:吳台英
50,000: 劉志傑
35,000: 羅淑瓊
32,900: 錢又禎
32,400: 潘秀美
30,000: 郭黃城
29,000: (卓榮德.張碧華)
21,200: 陳淑惠
10,000: 江妙姬
17,000: 佛弟子
16,000: 趙金美、道成補習班
16,000: (鍾次郎.鍾志緯.鍾彥緯.鍾芸青)
15,000: 謝忠廷、鄭靜明、陳照坤、陳明聰
14,000: 慧空法師
13,000: 林淑鳳
12,100: 呂方民
11,000: 洪佩珍
10,200: (如因法師.明德法師)
10,000:嚴競存、羅允佳、鄭乾祥、劉志傑、楊沛然
10,000
李黛玲、張振興、(林秀蓁閣家.林樹蘭閣家)
9,000: 張馨文、張碧華、白芳英
8,500: 嵇寶富
8,000: 陳瑞雲、范惠絲、林燕輝
8,000: (張碧華.張捷臣 )、(卓榮德及社大同學)
7,000: 陳素玉、張高明、張西鎮、柳建南、周金標
7,000: 王鵬雄
6,500: 真法法師、廖梅畑
6,400: 蔣雲龍
6,000: 鄭素月、蔡麗玉、陳炳坤、陳旺坤、許惠貞
6,000
張家榮、莊美華、余明賢、朱永鴻、王鵬雄
6,000
哲瑛法師、三寶弟子、(林秀蓁.莊慧玲)
6,000
(沈怡君.沈鐘鎰.沈林瀅瀅)
5,700: 莊梅芳
5,600: 傳音法師
5,500: 林裕添、(陳禹祺 陳清昆 鍾秀碧)
5,400: 蔡佩真
5,200: 鹿谷某法師等、無名氏(6人)
5,000: 顏競存、謝李忍、鄭晴方、劉勝齊、徐平進
5,000: 黃福郎、赫崇凱、許連成、陳喬琪、陳祈祐
5,000: 林家彬、李信甫、廖雪絳、楊志鴻、張螢紋
5,000: 善慧法師、永慧法師、徐平進、許登隆
5,000: (慧空法師.蔡東壽.林峻德)
5,000: (張曠義.張惠美)、(李佳祐.陳玉文)
4,900: 黃素霞、周玉璽
4,500: 廖崇禮
4,200: 謝安皓、淨樂法師
4,100: 林士倚
4,000: 自在園精舍、傳首法師、真印法師、無名氏
4,000: 黃雪梅、許清吉、張碧蓮、李明原、某居士
4,000: 羅慶龍、陳素梅、宋淑芳、妙濟寺、葉珈良
4,000: 鄭素嬌、蔡麗增、(周倩如. 錢雋仁)
4,000: 葉權人、(鄭夙惠.鄭夙芳.鄭安志)
3,594: 德修法師
3,500: 妙雲文教基金會、陳昌揚
3,500: (葉光久.林洪松.莊惠玲)
3,236: 陳秀青
3,200: 李美華、宗瀅法師
3,000: 大乘法師、德範法師、復中法師、本慈法師
3,000: 一靜法師、大懺法師、成晁法師、慈善精舍
3,000: 鐘彥絳、羅盛鴻、賴碧霞、賴建榮、盧隱人
3,000: 潘淑蕙、董東山、劉洲宏、劉信男、廖于琇
3,000: 葉光久、楊惠詔、楊芳誠、鄭家珍、黃慧珠
3,000: 陳儀軒、陳福興、陳福樑、陳福明、陳福官
3,000: 郭逢怡、張瓊文、柳菊良、沈美慧、李英聯
3,000: 李文發、吳繼元、古明玉、陳秋根、葉政奇
3,000: 王心慧、陳雍澤、蔡芳成、葉儔樺、曾慈性
3,000: 李沅樺、李英信、李林宿、王惠妙
3,000: 黃鳳、(傅心怡.李彥宜.李建毅)
3,000: 陳秀、(李張寶蓮.李統.林佳雯)
3,000: 王更生、無名氏
2,800: 眾曜法師
2,590: 廖文燦
2,500: 賴彥霖、蔡文富、陳曉羿、陳碧芬、陳雯惠
2,500: 王人緯、陳佩秀、見寰法師
2,400: 蔡豐如
2,350: 黃金堆
2,200: 大佑法師
2,050: 鄭淑娟
2,000: 行圓法師、如誠法師、大通法師、隆續法師
2,000: 成慧法師、如常法師、大涵法師、善繼法師
2,000: 德陞法師、智覺法師、成意法師、心瑨法師
2,000: 龔良勳、蘇切修、簡清章、蔡宜蓁、黃寶珍
2,000: 謝稟璁、蔡瑜卿、劉富中、蔡克仁、黃雪芳
2,000: 禪佛寺、蔡淑敏、邱秀珠、邱建才、黃香文
2,000: 蔡麗山、蔡振奮、廖大林、劉興仁、黃美隨
2,000: 曾吉生、陳素春、許登富、周保富、吳金美
2,000: 馬麗婷、陳美惠、莊慧玲、卓榮德、林芸如
2,000: 陳藜仔、陳秋森、莊富山、李淑玲、林玫貞
2,000: 陳慧美、陳彥甯、莊淑清、李姃玲、林秀蓁
2,000: 陳碧蓮、郭存得、莊梅芳、呂芳民、林正麒
2,000: 陳淑蓉、郭月梅、呂光烈、王耀興、吳水上
2,000: 何長珠、張素枝、吳旻靜、文德群、張麗卿
2,000: 黃炎坤、邱文莉、張碧華、心瞳法師、蒙傑
2,000: (李靜娟.謝宜勳)、(曾慶來全家)、張碧山
2,000: 淨心佛學圖書館、伽耶山基金、秉慧法師
2,000: 無名氏 (13名)
2,000: (劉秀容.吳典璋.吳宜瑾.吳永松)
1,800: (陳韻如. 陳祐廷)
1,700: 釋明心
1,610: 韓雪峰
1,600: 梁家寶、大荷法師
1,500: 自州法師、(王耀堂.張美玲.王姿婷.王韻雅)
1,500: 詹秀玉、郭俊甫、林秋岳、江素枝、朱美英
1,500: 曾琬珺、陳雯英、姚繼儒、佛弟子、王瑞郷
1,500: 袁美霞、李景安、(曾劉錦鳯.曾婷瑜)
1,200: 宏真法師、高周梅芍、陳昱廷、佛弟子
1,200: 陳雯卿
1,100:無名氏(2名)
1,000:會宗法師、慧定法師、傳智法師、見練法師
1,000:性梵法師、會彌法師、悟心法師、法解法師
1,000:蘇謝玉霞、會憪法師、見曄法師、性瀅法師
1,000:岑林法師、天穩法師、如奕法師、知達法師
1,000:蘇瑞貞、顏春敏、蔡淑華、楊慶文、曾慶正
1,000:蘇琮珠、顏承翰、蔡秀嫚、楊清雲、許誌翁
1,000:蘇淑禎、謝美雲、林正明、楊明全、陳新佳
1,000:蘇玉書、謝中仁、劉振復、林文添、陳清樂
1,000:羅恩誼、鄭麗玲、劉秀容、江雪娥、陳素琴
1,000:紀明杰、鄭博駿、趙家魯、朱穆金、陳秋雯
1,000:洪瑞瑛、鄭克君、廖財木、黃美隨、陳品廷
1,000:洪紹瑜、鄭正龍、廖芳云、黃春山、陳金佃
1,000:洪彩玲、蔡貴美、葉峻成、黃秀惠、陳佑論
1,000:洪美容、高餘崎、林麗珍、林洪松、王智永
1,000:陳存壽、馬靖婷、林開任、林冠宇、王章安
1,000:陳心慧、修道尼、林菊貞、李文良、王香珠
1,000:郭俊志、徐瀅婷、林淑貞、吳鎮鑫、張秀娥
1,000:洪秋娥、徐師兄、林家妤、吳佳晏、王思綵
1,000:姚文富、郭秉璁、張碧玉、張育禎、王銘弟
1,000:許玉釵、(無名氏4名)、陳儼、方愍
900: 陳珠珠
800: 林娟蒂、王文桀
700: 普承法師、陳恒裕、蘇雪娥
600: 潘安士、黃朝煌、莊朝煌、無名氏(2名)
600: 沈慧玲、(張茂林.張林雪.張俊發)
500: 菩法精舍、聖宏法師、心慈法師、堅元法師
500: 宗果法師、浩昇法師、見猛法師、吳金男
500: 凃彩鳳、劉年明、黃貞芸、曾月娥、林宏澤
500: 龔明洲、趙育崇、曾秀珠、章懿玲、徐翌零
500: 羅坤源、葉駿宏、游雅晴、陳蕙蘭、徐翌玲
500: 賴盈如、葉逢時、游秀蘭、張泰臻、洪幸福
500: 劉寶蓮、宋瑞貞、沈正安、李家嫺、吳素霞
500: (沈進幅全家)
490: 心勸法師
450: 王毓麟
400: 陳金賢
300: 顯行法師、印純法師、張麗珠
300: 關則富、黃琇珠、王詠華、林添露
200: 體妙法師、寂幻法師、見霖法師、性德法師
200: 覺清法師、文宏法師、三寶弟子、潘合
200: 黃愛惠、無名氏、陳怡志、張益源、陳開明
200: 陳美彤、林文卿、李裕興、邱水通
150: 陳俐名
100: 楊慧如
100: 無名氏
50: 黃焴玲
美金1500元:(鄭淑釹.蔡熙審.蔡欣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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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印善款 2004年11月~2005年10月
20,000 : 吳啟利
10,000 : 蔡文富
7,000 :張家榮
6,000 :(會白法師.慧空法師.蔡林牡丹)
5,000 :王櫻芳、林富英等、羅淑瓊
4,500 :妙濟寺
4,250 :鄭傳宗 楊Tomi
3,000 :大通法師、寂幻法師、張碧華、莊尚
3,000
:沈怡君、郭逢怡
2,500 :香光寺圖書館、周玉璽
2,200 :謝正芬
2,000 :印法法師、宏法法師、宗瀅法師、廖梅畑
2,000
:王和惠、王淑雲、楊志鴻、詹秀玉、廖財木
2,000
:(朱莉琪.朱瑞琪)、蔡宜蓁
1,800 :張馨文
1,600 :葉政奇、無名氏
1,500 :廖崇禮、(王耀堂.張美玲.王姿婷.王韻雅)
1,100 :無名氏
1,050 :鄭淑娟
1,020 :興智法師
1,000 :大佑法師、大涵法師、妙斌法師、性瀅法師
1,000
:法融法師、悟諭法師、真華法師、慈寧法師
1,000
:慧定法師、黃許翠蘭、詹仁漢、蘇柔珍
1,000
:王文章、王思綵、白芳英、何孟玲、吳鎮鑫
1,000
:王正賜、王澤仁、朱永賜、何貴美、李文良
1,000
:李姃玲、林文添、林菊貞、張秀英、陳怡君
1,000
:周金標、林秋岳、林麗鳳、張碧山、陳國賓
1,000
:柳建南、陳綉鳳、黃金旺、鍾梅蘭、羅恩誼
1,000
:陳義明、黃玉鸞、黃信田、鄭正龍
800 : 梁燦錫、謝淑歆
700 : 李家嫺
600 : 法因寺、行圓法師、性海法師、三寶弟子
600 : (張茂林.張林雪.張俊發)、董坤穎
500 : 妙雲蘭若、菩法精舍、見日法師、見寰法師
500 : 心慈法師、淨樂法師、心瑨法師、培耕法師
500 : 傳音法師、慈光山般若圖書館、聖田法師
500 : 張麗珠、許昭通、陳文炳、陳蕙蘭、游秀蘭
500 : 游雅晴、黃愛惠、楊美鳳、魏上傑、魏志堅
500 : 董李好、蔡吟華、龔良勳
400 : 許麗玲、陳麗娟
360 : 陳宗源
300 : 見宏法師、善哲法師、(許志賢.陳蕙玲)
300 : 王秋婉、林文卿、楊育慈、張麗珠、陳彩鳳
300 : 郭汶鑽、區福斌、詹民紳、劉却
200 : 悟耿法師、惟禪法師、(許家祥.許家佑)
200 : 吳梨枝、黃雅婷、宋瑞貞、張許秋兒
150 : 陳俐名
100 : 王國仰、池富櫻、蓮禪法師
50 : 黃焴玲
港幣50元: 潘李歡玉、李均夫婦、施眾樂、楊正元
★感謝李樹銘將原50萬無息借款全數供養道場。
★感謝李國賢提供波動能量水飲水機價值約$35000;
劉川賢、劉語潔、(陳有福.陳蜜)提供禪修營食品,價值各約$15000,$10000,$5000。
★感謝「道成補習班」印刷「法雨雜誌」第2期(二版)
禪修時間:2006年1月29日(農曆1月1日)
至2月28日(中午)
第一期:1月29日~2月08日
第二期:2月08日~18日
第三期:2月18日~28日
《歡迎參加全程》
指導老師:明法比丘1952年出生,1997年於泰國受比丘戒,擅長指導四念住、巴利語佛法及阿毘達摩。
禪法:四念住禪修法,由出入息念(觀呼吸)下手。禪修期間將講解《念住經》及提升正念的方法。修習念住的利益:一、修行紮下紮實根基。
二、去除身心的痛苦。
三、明白戒律、因果。
四、體証涅槃。
參加者自備:睡袋(或棉被)、盥洗用具、日用品等。晚上不提供膳食。
報名截止:每期的前7天截止。請填寫報名表。(名額:45位)
禪修及報名地點:
報名表可來電索取,或上網下載。
法雨道場
60652 嘉義縣中埔鄉同仁村柚仔宅5 0之6號
Tel:( 05 )
253-0029;Fax:( 05 ) 203-0813
E-mail:dhamma.rain@msa.hinet.net
網站:http://www.dhammarain.org.tw/
(請使用新的E-mail及網站)
修行的四大優先 一. 修行優先 摒棄與修行無關的事項與計較。 二. 正念優先 隨時守住「正念」。 三. 呼吸優先 隨時守住呼吸(以呼吸為主要業處的行者)。 四. 解脫優先 1) 生活上──解脫(放下)各種欲望。 2) 處事上──解脫各種糾葛。 3) 修證上──解脫散亂、瞋恚、 貪欲、斷見.常見。 |
〈法雨雜誌〉第2期 正誤表
頁 |
欄 |
行 |
誤 |
正 |
3 |
|
2 |
長老 |
長老 著 |
3 |
|
3 |
法師 |
法師 譯 |
17 |
右 |
21 |
維續 |
維繫 |
24 |
左 |
倒3 |
四聖締 |
四聖諦 |
菩提伽耶內覺禪林
導師:烏帕沙瑪比丘
地址:台北市登山路139-3號
Tel:02-2892-1038﹐Fax:2896-2303
~ ~ ~ ~ ~ ~ ~ ~ ~ ~ ~ ~ ~ ~
馬哈希內觀禪修營
指導禪師:緬甸 詮明禪師〈CHANMYAY SAYĀDAW〉
禪修時間:第一梯次 3月5日至3月16日
第二梯次 3月17日至3月26日
禪修地點:台北市湧泉寺
聯絡地址:桃園縣大園鄉和平村10鄰3號
聯絡電話:諦觀中心 03-3854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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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利語討論群
「巴利語討論群」(PCG)(成立於2005.9.20.)。這裡是一個讓對巴利語(Pāli)有興趣的人相互交流、討論的園地。希望藉由這個討論群,讓華語世界的巴利語學習者,能有一個共同學習、一起成長的空間。
http://hk.groups.yahoo.com/group/Pali_Chinese_Group
e-mail:Pali_Chinese_Group@yahoogroups.com.hk
►南北傳《雜阿含經》選讀◄
莊春江居士 主持
南、北傳雜阿含經選讀研討班
網址是:www.wisdomvoice.org/agama
E-mail:chba7705@ms34.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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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達泰語教室
Mudita Thai Center
教室地點: 北市光復南路1號
13 F (頂樓)
教師:鄭海倫
(Helen Cheng)
開課時程:請上網查詢
E_mail: savadeekaa@yahoo.com.tw
Mobil:0922-215-679
授權聲明 在「法雨雜誌社」發表之文章,授權予「法雨雜誌社」或其指定之人,有權將作者已經發表暨將來發表在「法雨雜誌」全部論文,包括其全文及摘要,收錄於「法雨雜誌社」自製或其委託管理或其授權之網路資料庫及光碟,以供大眾非營利之參考使用。但本人仍保有各該論文之著作權。依本授權所為之收錄、使用,均為無償。 法雨雜誌社 啟 |
法雨道場 ► 一個月禪修通告 ◄ 2006.1.29~2.28 指導老師:明法比丘 歡迎參加、護持 詳細內容,請見第26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隱居生活 法雨道場成立於2002年,是園林型態的禪修中心,距嘉義市約二、三十分鐘車程,佔地兩千坪,全區樹木扶疏,瀰漫著濃郁的寧靜氣氛。 本道場每年舉辦2~3次禪修活動,平日亦護持喜好「獨一靜處」者,於不受他人干擾下,能夠「專心禪修」或「默默培福」,且自在隱居獨處。 有關「法雨道場 平日掛單須知 」 請詳見第22頁。 ~ ~ ~ ~ ~ ~ ~ ~ ~ ~ ~ ~ ~ ~ ~ 《徵求男助理》 徵求男性工作者,四十五歲以下,會開車,須煮中餐。供膳宿,月薪一萬五,月休四天。 請洽法雨道場 行政組 電話:(05)253-0029 |
|
►誰綁了你? / 明法比丘 ‥‥‥‥‥‥‥1 ►隨緣自在 / 明法比丘‥‥‥‥‥‥‥‥1 ►獨一靜處 / 明法比丘 ‥‥‥‥‥‥‥‥2 ►尋伺 / 明法比丘 ‥‥‥‥‥‥‥‥‥‥3 ►四正勤 / 聖法長老著 開弘法師譯 ‥‥8 ►嫉妒的息止之道 / 烏帕沙瑪比丘 著 …12 ►一日一食 / 廖文燦 ‥‥‥‥‥‥‥‥15 ►淨人基本認知 ‥‥‥‥‥‥‥‥‥‥‥19 ►來函照登 ‥‥‥‥‥‥‥‥‥‥‥‥20 ►看護的態度 / 珍 ‥‥‥‥‥‥‥‥‥21 ►法雨道場 平日掛單須知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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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參考《相應部》S. 12:22:「如是,比丘!由我善說,清淨,開顯,清楚,無有補綴之法;由信出家的善男子,生起如是的精進思惟是足夠的:「願此身之肉與血乾枯,只剩下骨頭、筋、皮,將不會停止精進,如果那些能以人類的力量、精進及努力而證得的境界還未證得。」參考《中部》枳吒山邑經》M. 70 Kitagirisuttam; 參考《增支部》A. 2:5 & A. 8:13.
[2] 這是因不管要達到任何事,善的或惡的,它都是需要的。在這裏所指的是屬於善的,特別是在精神上的探索。在菩提分法中,它是最常被提到的,以不同的名稱,在九個地方出現,例如:精進﹙viriya﹚、勤﹙padhana﹚及﹙正﹚精進﹙vayama﹚。
[3] 這裏指「八警愓事」﹙attha sajvega vatthuni﹚ 。編按:《清淨道論》〈第四 說地遍品〉「生、老、病、死四種,以及惡趣之苦第五,由於過去的輪迴苦,未來的輪迴苦,及由於現在的求食之苦。」Vism.135
[4] 《增支部》A. 4:13 – 諸比丘!有四正勤,何謂四正勤?諸比丘!比丘生起欲,策勵自己,投入精進,發起欲願,為了不令未生起的不善法生起,為了去除已生起的不善法,為了令未生起的善法生起,為了令已生起的善法持續,堅定,成長,增長,發展及圓滿。
[5]《長部》D. 22.﹙=《增支部》A. 4:13,關於正精進的解釋,與四正勤同。﹚
[6] 參考《長部》等誦經》D. 33 Savgitisuttam =《增支部》A. 4:13, A. 4:14 – 諸比丘!有四種精進,即比丘守護諸根,於所見色、所聞聲、所嗅香、所嚐味、所觸觸、所念法,不取諸相,不取細相。若不護根,令生起諸欲惡不善法。這稱為「律儀勤」﹙sajvarapadhana﹚。去除,捨棄,消滅諸欲、怨恨、害意心,諸比丘!這稱為「斷勤」﹙pahanapadhana﹚。修習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輕安覺支、喜覺支、定覺支及捨覺支,這稱為「修勤」﹙bhavanapadhana﹚。保護已生起的定相﹙samadhi-nimitta﹚,例如骨骼相、腐屍相等。諸比丘!這稱為「隨護勤」﹙anurakkhanappadhana﹚。
[7] 參考《長部》大念處經注》D. 22. Mahasatipatthanasuttam Comm.
[8] 即殺生、偷盜、邪淫、妄語、飲酒。
[9] 十惡業:殺生、偷盜、邪淫、妄語、兩舌、惡口、綺語(無益語)、貪欲、瞋恚、邪見。
[10] 直譯為五無間業(殺母、殺父、殺阿羅、惡心出佛身血、破和合僧)等五者),意思是在下一生必定生到最深的地獄。
[11] 參考《中部》大四十經》M. 117. Mahacattarisaka-suttam 說到:正見、正思惟等有二種,一是有漏、有福、成熟時染著好的存在;二是聖、無漏、出世間及道的一支。在這一經,正勤雖然沒有被明確的說出來,但是它也應該可分為如上二種。
[12] 參考 《中部》想念止息經》M. 20. Vitakka-santhanasuttam – 當與貪、瞋、痴相應的不善心生起時,諸比丘!應該思惟這些不善心的過患:「這些心念是不善的,應被呵責及帶來痛苦的結果。」
[13]《增支部》A. 10:51 說到這譬喻。
[14] 關於未生起的不善心,佛陀教導根律儀,見《中部》一切漏經》M. 2. Sabbasavasuttam,特別提到如何修習以去除所有的漏。
[15] 《清淨道論》Vism.687.稱為’bhutapagatuppanna’ ( = bhuta(been) + apagata (departed) + uppanna(arisen) ) 而且有點與下面的Arammanadhighuhituppanna(所緣被佔據生起)相似。
[16] 在《小部》譬喻》﹙Apadana﹚中,有許多這樣的故事,無論如何,應該注意的是他已經累積了足夠的波羅蜜以證得阿羅漢,一個人不會那麼容易即證得。
[17] 《本生經注》J. 2. Comm. – 佛陀說給一位比丘聽,為了激發他的精進,那位比丘就是故事中的小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