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雨月刊》第34期 (1990.5.)
▲▲▲▲▲▲▲▲▲▲▲▲▲▲▲▲▲▲▲▲▲▲▲▲▲▲▲▲▲▲▲▲▲▲▲
【 第34期 目錄 】
◇◇◇◇◇◇◇◇◇◇◇◇◇◇◇◇◇◇◇◇◇◇◇◇◇◇◇◇◇◇◇◇◇◇◇
╱社論
王永慶的六輕設廠處處碰壁,原因是石化業本身是一種高污染的工業,加上台塑企業在國內外有不良的污染紀錄,及台灣人民的保護自己鄉土乾淨的意識高漲而排斥它。如何解決這個難題?出走大陸是一個敏感的方案,台灣人民對這個方案有又愛又恨的情結,在這個時刻,《石化業外移的啟示》對王永慶的石化業發展作了一些實況分析。
《涅槃解脫境界》以生活的素材與實例來探討涅槃解脫。解脫的展現,不在高深的學理,在於能否坦然地「聞過則喜」,在於能否於八風而不動,在於能否省卻口頭說「我愛你」的心理負擔,在於能否瓦解主宰欲的種種生活細節的表現。墮胎往往被主觀地認定是殺生的行為,但這種沒有解剖學上與生理學上根據的說法,因胚胎學的研究而有重新被界定生命從何時開始的必要,並有必要去思考如果要完全實踐不墮胎,那麼這個人類的社會怎麼去做調整。佛教界人士怎麼看這個問題?請看《佛教徒看墮胎》,胚胎學家怎麼看這個問題?請看《一個胚胎學家看墮胎辯論》。
《孩子打不得》記述一個虐待兒童的太太,被鄰居報警進牢獄,之後上親職訓練班,並拉進母子之間感情的故事。在美國虐待兒童的事,約在一二十年前才開始被認真面對及調查研究,並有立法虐待兒童罪及認真執行,而台灣對虐待兒童的暴力行為,還相當放肆,我們的社會學家、心理學及有心人士,何時才能督促政府立法?
《剎那悟入聖境》係一篇以修行日記寫成的體悟五陰離繫、非我的境界,經宋澤萊的評註而更明白體悟的實況。探討五陰非我在《雜阿含經》中佔很大的篇幅,直接地、如實地分析五陰當是有效悟道的方法,《雜阿含經》259經說:「若比丘於此五受陰精勤思惟,得須陀洹果證。」當是不虛假。
《三分鐘自我觀察》係一位初修道者,頗細膩自我觀察的日記。在《參加「現代佛法班」心得》作者在二十分鐘內,迅速回憶接受原始佛教法乳的身心受用,並肯定學佛這條路值得一直走下去。
(1990.5.《新雨月刊》第34期)
◇◇◇◇◇◇◇◇◇◇◇◇◇◇◇◇◇◇◇◇◇◇◇◇◇◇◇◇◇◇◇◇◇◇◇
/社論
王永慶的台塑企業大舉外移,台灣人的反應是又愛又恨,愛的是這些高污染的產業終於要消失在寶島了,恨的是王永慶不再以台灣為生產基地,不顧大量員工可能因此失業。
很多台灣人想像王永慶是「經營之神」,期待王永慶能往高附加價值、低污染的石化產業發展,例如台塑的高級電容器、汽車引擎材料、南亞的電路板及與美商惠普合資的惠台資訊等。他們以為王永慶沒有做不到的事,當王永慶做不到企業升級,他們便直覺認為王永慶是不想做而已,他們開始怪起王永慶來。
這樣的期待和想像是不實際的。王永慶的經營能力並不是變化無窮的。他的本行是石化業,他的能力就是建六輕、七輕,你要他做別的,他就沒把握賺錢。說到石化業外移,也非其初衷,他想建六輕,宜蘭人不肯;想獨家擁有工業港使用權,交通部不肯;八年前想加入水泥業的「聯合壟斷」(與辜振甫、王又曾等特權企業),俞國華不肯;想分享中美和公司(中油轉投資的黨營特權產業)生產PTA的特權,中油不肯。說到石化業升級,王永慶能升級早就升級了。
平心而論,王永慶要的是「公平」。早在二十年前,王永慶就要求中油開放民營(如三輕裂解廠),偏偏中油「與民爭利」,硬是堅持基本原料必須「國營」;四年前,王永慶申請設六輕,中油再度反對「輕油裂解廠」民營。王永慶真的想自己建廠,中油卻堅持壟斷,台塑只好自己到美國建「七輕」。
有人說,趙耀東九年前要求「中油」補貼石化中游業者,因而造成「中油」在石化原料上的虧損,說台塑向「中油」揩油,這樣說並不公平。「中油」的原油取得成本遠高於美國,再加上中油裂解廠生產的基本原料成本偏高,又不肯開放民間企業自行進口原料,在這種情況下,片面要求中游業者吞下高價「國產」原料也是不公平的。如果當年「中油」開放民營或石化原料開放進口,「揩油」之說也就不會成立。
如果上面的分析正確,台塑的「企業輸出」主因應是「中油」對石油開採與石化原料進口的壟斷。王永慶一直想建立整體石化業的王國,他有他的理想與抱負,片面責備他唯利是圖,不想在台灣生根,可能無助於台灣經濟發展的前瞻。
王永慶不是神,他只是一個想在國際石化業市場保有競爭優勢的資本家與企業家。石化業是不是夕陽工業,王永慶心裡比誰都清楚;石化業適不適合繼續留在台灣,就不是王永慶或某一位業者能單方面決定,它不但關係著偏高的廠地成本、勞力成本,更關係著污染成本,後者當地居民比誰都更有決定的權利(如五輕的後勁居民,如六輕的觀音鄉鄉民)。
石化業外移,證明台灣已漸不允許低工資和高污染產業成長,趁這個機會,產業結構勢必好好的調整;另一方面,王永慶也告訴我們:有壟斷,就有特權。有中油的原料壟斷,台塑才能有與國民黨的石化中游業者同享「廉價」石化基本原料的特權。
壟斷來自「民主」從來沒有落實,來自「政務官」不必從選舉產生,來自國會議員不必定期改選,來自少數服從多數竟只是服從黨中央的「多數」,來自執政黨瞞騙人民說這種「服從」就是「民主」,來自佛教徒對這種「民主大妄語」保持沈默。
人性要求「公平」,壟斷者卻一味製造不平,一味「反人性」而一意孤行,這樣的施政,怎麼可能不促成產業空洞化、倫理空洞化?片面要求人民把根留在台灣,卻又以霸道作風「與民爭利」,製造種種特權,圖利自己。自己壟斷電視頻道,卻又譴責他人私設電視頻道是「不理性」,是「違法」;明明是一國一台,卻由「代表」三十五省、四十年未改選的「選民」選舉總統,然後自稱自己的作法是理性,合乎法統,稱反對者的作法是「不理性」、「暴力」。面對未經人民行使同意權的「政府」,佛教徒一直保持沈默,我們要問:這種沈默到底是「理性」,還是「不理性」,還是不可說的「空性」?
(1990.5.《新雨月刊》第34期)
◇◇◇◇◇◇◇◇◇◇◇◇◇◇◇◇◇◇◇◇◇◇◇◇◇◇◇◇◇◇◇◇◇◇◇
涅槃解脫境界(上)
/ 張大卿 主講
各位大居士晚安:
佛教主張離苦得樂是可能的,離苦得樂與苦樂參半的苦中作樂大不相同,這就是我們今天要談的題目。
貪之前中後
從佛教的觀點來看,苦中作樂的心態是貪,貪可以分成貪之前、貪之時和貪之後。貪之前,為什麼一個人想要去貪求一些享受?為什麼要追求藝術或文學上的意境?或者為什麼想去追求感官上的快樂?你在這個追求之前,是以什麼樣的心情進去?你覺得是心情低潮時才去聽聽古典音樂、聽聽熱門音樂,或在你心情很苦悶的時候才去創作,還是以很平靜的心情去聽音樂?
聽音樂不一定是貪;如果你的心情在很不平靜的時候去聽,那才算是貪。「貪之後」,有一種很強的後續力,有一種求不得或不滿足苦惱的時候;那也絕對是貪。在「貪的時候」,你的苦並沒有解決,你很不專心,很散亂、煩躁,在佛教的觀點那叫迴避苦惱,就是說用快樂和感官上的刺激,掩蓋自己的苦惱。這樣說不表示在我們沒有離苦得樂之前就不能聽音樂,沒有這個意思。
當我們在追求感官上或者是知識上的滿足時,我們要去體會去觀察,看看在追求之前我們的心是否是不安的、空虛的、緊張的、焦慮的,要去觀察這個現象,而不要在快樂裡掩飾我們的痛苦。我們可以追求快樂,但在追求快樂之前那個心情的「轉」機,要注意,是不是很空虛、緊張、焦慮、不安、恐懼,如果是的話,我們要自我提醒還沒有離苦得樂,我們還在苦中作樂,而且會往樂裡面忽略或輕視離苦得樂可能性。
八風怎麼吹?
何謂苦中求樂呢?在經典上的說明是順習氣之流。習氣之流可以分成八風來解釋,佛教的八風出自長阿含經《十上經》及巴利文教典《大吉祥經》,這八風分成四組,每組兩個。第一組是「稱」、「譏」,就是說,我們太在乎別人對自己的態度,這個人在責備我,我心頭難過;稱讚我,我就喜上眉梢。稱讚我是對我很友善,責備我是不友善。我們很直覺地被制約了,有幾個人真的能像《論語》所講的「聞過則喜」?有幾個人能聽人家講他的錯而說謝謝?這是很有趣的問題。
其實,他稱讚你未必心裡面喜歡你,他責備你未必心裡沒有稱讚你,好好的體會,真的是這樣。《論語》說「巧言令色鮮矣仁」,「巧言」就是說很好聽的話,「令色」是用討好的臉,他討好你、巴結你,但他內心裡會覺得你這個人很不行,但偏偏我們人卻很在意需求外在的態度,這兩個風一個是責備,一個是稱讚。
第二組風是「毀」、「譽」,是指人們太在乎在他的另一半或女朋友的份量,「我在她心中到底有多少斤兩,有多重」,有些太太,先生幾天沒跟她說「我愛你」,她就覺得怪怪的,她很不能肯定自己,她一定要透過語言來證明,行為還不夠,就是要聽那三個字,沒聽到就覺得怪怪的,這是屬於內在的。
人到中年,原應更加成熟,但年輕的魅力不再,有時就懷疑自己,是否仍有當年在他心中的魅力與份量,一想到就開始緊張。男在乎女,女在乎男,老在乎少。很多移民到洛杉磯的老人家看兒子的臉色,從前是一家之主,現在不是了,孩子長大翅膀硬了,來到洛杉磯什麼都要聽子女,又不會講英文,又不會開車,不聽兒子聽誰的?心想在他心目中還有沒有小時候看爸爸的份量。假如你今天活著覺得在任何人心中都沒有份量,那你會覺得陰霾一片,你會覺得好孤單、好寂寞、好荒涼。人追求溫暖,這是錯誤嗎?不一定錯,看你怎麼對待,這裡面都有貪瞋痴,怎麼離開貪瞋痴?離開貪瞋痴不表示你在他心目中沒有份量,沒有魅力;相反的,離開貪瞋痴,只會增加,不會減少你的魅力。微妙就在這裡,你要在乎的是你的成長、人格的成長、意志力的堅強,當一個人感情、理智、意志力很成熟、很堅強的時候,他一定很有魅力,你根本不用擔心,所以離開貪瞋痴是正面的,不是負面的。
患得患失的「得」與「失」是八風裡的第三組。什麼叫患得患失?理智上我們知道無常,「諸行無常」。什麼叫無常,簡單地說,一個人不可能掌握住全部的因緣,沒有任何人能掌握全部的因緣,譬如說丈夫今天出差,你能管得住他不風流嗎?譬如說戀愛中的男女能管得住沒有第三者介入嗎?你說他發誓過,發誓過算幾斤幾兩?披頭士 (Beatles) 主唱之一, john Lenon ,當年也說他很愛他太太,當那日本女人出現時,他說他實在無法忍住不愛,他跟太太說對不起,「但我真的是愛上她,我不是存心的」,他忍不住走去她身邊了。你能控制住全部因緣嗎?有誰願意故意去傷害別人呢?很少,除非是報復。問題在那裡?
理智上知道,感情上硬是要這樣,硬是要對方承諾,好像沒有承諾的愛情就一點保障都沒有,人追求的是保障,追求的是確定,而確定必須在未來,那未來怎麼確定呢?如果未來能確定,什麼叫無常?未來都確定了,那還有什麼自由可言?自由就是因為不確定,都確定了、都安排好了,那還有什麼自由可言。如果你的婚姻是人家安排好的那算是自由嗎?如果你的婚姻是媒妁之言,那算是自由戀愛嗎?因為未來不定,你才能充分創造機會,那才叫自由,如果未來都已確定,都照承諾講了,那有什麼創造可言。
所謂創造是自己去創造,而不是人家創造好了。人家創造好了一個天堂而你去住,這算什麼自由?自由之所以存在是你有可能去創造天堂啊!如果天堂不可創造,那人就沒有自由可言,所謂進天堂,如果是別人創造好,而你進去住,那不是創造,而是人家接引你去,那就不算自由。
無常的這個「常」也可以看成時間長短的長,長不一定是永恆,只是希望時間拉長。跟不喜歡的人聊天,覺得時間好長,這表示什麼?表示對時間的主宰欲,想要控制時間。人有很強的心要控制時間,你很想見一個人的時候,你明知道他要一個月的時間才會到,你恨不得一個月變成一個禮拜,一個禮拜變成一天,一天變成一小時,恨不得這樣,這就是感情和理智上互相衝突,八風一吹,他就心動,動得很不安寧啊!
第四組風叫「苦」、「樂」。人都在追求快樂、逃避痛苦,但認真細究,他並非真想離開痛苦,在離開貪瞋痴時去追求快樂。為什麼追求快樂?因為不追求快樂,人生就全部是痛苦,那人生對他來講太沒意義了,追求快樂對他來講是必然的。
苦樂不能主宰,苦和樂的因緣沒辦法主宰,因為你對苦和樂是有依賴性的,依賴是一種貪瞋痴的東西啊!像抽菸一樣會上癮,像吸毒一樣會上癮,苦樂是會上癮,貪瞋痴本身也是一種癮啊!貪是你感覺到的快樂、充滿刺激、感官上的或者意見上的逞一時之快,但事後你會覺得堅持得很無聊,死要面子。人常常是這樣,因為他不知道有方法可離苦得樂,這個樂在佛法講的是涅槃,涅槃沒有苦樂相對待,一般世間的樂是有樂必有苦,但佛教講的是離苦樂,是離開貪瞋痴所以才得到樂。
為什麼貪瞋痴是苦?瞋,我們都知道不高興的時候當然是苦了,為什麼高興的時候也是苦呢?享受的時候怎麼能說是苦呢?問題是享受後你還要,還嫌不夠,不會滿足的。問題在貪之前你是不是不享受;享受之前你是不是沒有在享受?
這只有兩種可能,一種是你很平靜,一種是你很苦悶,苦悶的時候你去追求快樂,那表示什麼?表示你是用快樂的份量來壓痛苦的份量,就像人煮菜太淡的就猛放鹽巴,錯放了一把,怎麼辦?趕快加糖,一般人是這樣的,他在痛苦中追求快樂,他要的不是追求寧靜,會追求寧靜的人往往是還沒有很苦。享受快樂,也需要有力氣,要有體力,心理學上講到很多人不敢愛,不敢嘗試愛的痛苦。美國有一種專門治療這種毛病的人。這種不敢愛的人,他怕愛上了以後,會患得患失,他曾經滄海難為水,知道味道不好受,只好遠離!心理治療上歸類為「不敢愛」的一群。
佛教不是這樣,佛教不是不敢愛,佛教講的是你感情上要很豐富,理智上又很強健,不是沒有感情的人。一般人是這樣,理智來了就沒有感情,感情來了就忘記理智,總是不能齊頭並進,如果佛教是追求沒有感情的話,那眾生就不叫「有情眾生」,而是「無情眾生」,佛教是講感情世界的,感情世界與理智世界是一致的,而不是理智上知道無常,感情上卻要常,理智上知道時間很短,感情上卻要長。
要談真正的離苦得樂,必須要知道苦,人有多少苦?佛教把苦歸類為八種:生的苦、老的苦、病的苦、死的苦;四種苦再加上愛別離、怨憎會--喜歡的人不能在一起、不喜歡的人偏偏在一起。同在一個辦公室,很倒楣;你要的東西要不到,不要的東西偏偏送上門;垃圾沒人要,偏偏丟到你家門前來;要的人不打電話來,不要的人偏偏打電話來 ,都算;然後再加上求不得苦、五蘊熾盛苦。
這八種苦,你觀自己身體就會發現四種苦,生 、老、病、死,天天都在生,天天都在老、天天都在病、天天都在死,你會覺得每天都要吃飯又要上廁所,新陳代謝很麻煩。你有生、就有死,不能說只有生,沒有死,只能說不生,就不死。觀察自己身體,每天觀察你就會發現生老病死苦,動不動就感冒,突然覺得肚子涼涼的,好像要拉肚子了,體弱到這種程度,你注意的話,你會覺得風一直接吹到你的腳趾頭,一路直吹到大小腸,肚子涼得很厲害,有人全家都有這種毛病。蓋棉被,手伸出來就打噴嚏。常常不是體內的風濕滯留,就是上一次的感冒沒治好,感冒沒治好,體內就有風寒停留在裡面。
這世界都是這樣裡應外合,有內奸、有外賊。王陽明說要破心中賊,我說要破體內賊,裡應外合是因為你體內有風,外面風吹來你就感應,馬上感應,裡應外合。一個體內沒風寒的人,風怎麼吹都不會感冒,體內有寒氣的人,只要一接觸到,它就一直追著來,如急行軍。風寒的速度如急行軍,走得很快,很快,任何一個觀身的人都會察覺那種力量,自然界的地水火風的力量,當你身體虛弱時,大軍就開進來,擋都擋不住。所以人自己本身,必須堅強起來,不但身體要堅強,心靈更要堅強,堅強的人就不在乎在別人心中的份量,魅力的有無,因為他已有足夠的自信,為什麼?他已降伏了貪瞋痴,他降伏了一切人性的弱點。
這四組風,一組比一組深。它有層次的,這八個風有大風、小風,也有颶風,颳得你天昏地暗爬不起來,連睡三天三夜,有沒有這種經驗?
阿賴耶的由來
佛教講的另一個名詞叫「阿賴耶」,南傳中部(相當漢譯的《中阿含》)提到阿賴耶,在原始教典上是一種對感官欲望的執著,對錯誤見解的執著。如傳統社會以為政治就是會一治一亂,人生就一定是趨樂避苦,生活在這個世界的人,就離不開這些觀念的影響力,很難離開的。因社會有很深度久長的感染力量,透過你的家庭、周遭的朋友,甚至透過學校,透過工作場所,影響你以為社會一治一亂的必然,影響你對苦樂的歷史的必然,苦中作樂是人生的必然,沒有離苦得樂,讓你感到沒什麼希望。
阿賴耶是怎麼來?從我們的感受而來。佛教上分為三種感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什麼叫不苦不樂受?冷漠,沒什麼感覺,麻木不仁,對外界沒什麼感受。這三種感受會形成你的感情、情緒。形成之後呢?他又會變成人的想像,在佛法裡面叫過去心、現在心、未來心。
什麼叫過去心?就是我們人對過去有很多的追戀、追悔。過去若不講那句話就不會分開;這人不錯,實在不應該放棄;還有你過去跟人的衝突,都變成你心頭的暗影,這就叫過去心。心頭暗影只會在你夢裡面出現,白天你不願去面對它,才叫心頭暗影。
什麼叫未來心?未來心是說我們對未來有奢望,當這個奢望和希望不能達成,我們對很多事會絕望,所謂奢望不是只一件事,而是很多事情你很奢望,對某件事你很絕望;你對某些人抱很大很大的希望,對某些人一點希望都沒有。這種人心理很不平衡,他的世界是很狹小的,他絕望和奢望並存,如果他奢望已經沒有了,只剩絕望,他就是主宰。有奢望一定有絕望,奢望表示什麼?表示自己可以控制一切的力量,你才會產生一種奢望的存在。沒有一個人能全部主宰所有的因緣,理智上比較容易了解,感情上偏偏要主宰,我們想要主宰所有的因緣,這裡不能主宰,他還是要找一個可以主宰,人就是這麼微妙,但一經過驗證,他很快就失望,因為世界上的因緣的確不是這樣。
我認識一個一貫道的小弟弟,他現在念大一,很可愛,他告訴我,他在開車的時候,遇到交通阻塞而他又在趕時間時,他心念要前面車子讓開,前面車子就讓開一條路來,簡直像封神榜一樣。有人誇他說他有神足通,他就問說:那每個人都有這種神足通怎麼辦?那人回答:你不要想那麼多。我覺得那人回答的不好,我的回答是:如果每個人都有神足通,那就是王見王,非死即僵。
一個人要表現這種主宰欲的時候,他會把內心的能源集中,這可以變成某種心電感應,但是很危險,那是一種身心扭曲的狀態。當一個人內心起一種很強的希望別人讓開,這是很危險的,你是主宰,而且你已表現很強的心力,這會變成一種很強的鬥爭,自我鬥爭。當你運用神足通時,表示你有很強的自我。
我有一個姓賴的朋友學神通,學密教十幾年,他去找西雅圖的盧勝彥,他們開始嘴巴上先鬥,鬥完了晚上作夢都夢見在天上大鬥,真的鬥得很不愉快,鬥得他到紐約時都不敢到他的道場,不敢惹他,為什麼?他們都想用神通征服另外一個人,使對方低頭認輸,為什麼要去跟他比這個法力呢?這就是王見王--死棋。
世上的問題不能透過這種途徑,人要活在正常生活裡面,用他的努力、體力、智慧。智慧在因果裡面是不昧因果的、不違反因果的,企圖用一種超常的心力,就是違反因果;企圖違反因果,就會王見王,非死即僵。我們有經驗,在宗教路上也走了很長的時間,看到很多事情,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在跟誰鬥爭,鬥得自己都快瘋掉。
當你企圖用神通力的時候,你的我執很強,不管這個人有多聰明,念到幾個博士都沒有用,你有再多的世間知識也沒有用,你發展你的神通,別人也可以,但那是不正常的。事實上我們沒看過一個人能用所謂神通力來解決問題,神通力可以解決世界上的問題的話,即法力無邊呀!怎麼眾生都沒度盡?
釋迦牟尼佛當年的徒弟並不多,他的偉大不在度多,但他留下珍貴的佛法,他開了一條路,他不開的話,還是有人要開,路開了二千五百多年了,後人照著他的八正道的路走。
我們從感受,講到情緒的執著,過去心、現在心、未來心,不是說沒有過去心、現在心、未來心,就不會反省,我們照樣有反省。如果有讀過台灣的初、高中的話,就有讀過《論語》、《孟子》,其中有提到反省的問題,而且還有推理,有推理、有反省,但問題是你夾雜了這三個心,再加上你有感情的主宰,所謂的貪、瞋、痴,有這些東西以後,看事情就會出問題,出什麼問題呢?很強的執著的愛,這樣的愛就是感情上的貪妒佔有見解上的執著。
感情上,拿得起而放不下,或連拿都拿不起,然後拖過很長的一段時間很痛苦,到最後變得不敢愛,說已經愛過,曾經滄海難為水。不敢愛很難過、很辛苦,不敢再去愛,壓抑很大而身心交疲!身心一直鬥爭,一直鬥爭要不要去愛,多難過,何苦來哉?還是保持距離以策安全,你還是不敢愛,你過去已經受夠了,追憶又難過。紐約的暢銷書《愛得太多的女人》(Woman Who Love Too Much),寫的是前一種病症(拿得起而放不下),什麼叫愛得太多的女人?就是太在乎對方。
不要太在乎對方,不等於遠離感情。遠離感情等於不敢愛,佛教是要愛,佛教的愛是慈悲,悲智是一起的。理智與感情和諧叫做「悲智雙運」。我們了解這個過程以後,推理、反省不可靠,除非我們在感受的反省上做一個解決,這是可以解決的,怎麼解決呢?當你有樂受時,你回憶一下,心情靜下來回想是不是剛才不舒服,我剛才覺得不舒服,所以我現在覺得舒服,都舒服的話,你就不會覺得不舒服,天天都在呼吸空氣,你就不覺在呼吸空氣,像魚得水,怎麼會覺得我在水中呢?你天天會想說我在空氣中嗎?不會呀!因為空氣跟你沒有分割啊,除非人家將你關進一個沒有空氣的地方,你在空氣裡怎會覺得沒有空氣呢?
所以當你感覺到有一種舒服進來的時候,你就要回想舒服感受之前是不是不舒服?不舒服的感受是不是焦慮、空虛、孤單、恐懼、緊張,感到很大的壓力?如果是,你一樣可以享受快樂,不是不可以,差別是在你要提醒自己,你還有這個問題沒有解決。而不是一沈浸於音樂聆賞,你就忘記你的問題還沒解決。如果你不提醒的話,不要以為你去聽音樂的時候沒有貪,這樣是不可能離苦得樂的。你在苦中,不承認苦,就像很多人婚姻很不愉快,他說沒有,那是不可能解決問題,你有問題你可以說沒有問題,但那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不可能因此降伏貪瞋痴的。
一個人喝醉了,他說沒有醉,沒醉偏偏走路東倒西歪,警察一看就知道了。你叫他走一條線,他走不來。人要承認自己有病,不承認自己有病永遠不會去看醫生。佛法的醫生是自己,但自己也要承認自己有病,很多人感冒卻說沒有,打噴嚏也說沒有。感冒說沒有,咳嗽打噴嚏喉嚨裡有痰,他說沒有,我身體很好。尤其一些修行的朋友,很忌諱人家說他有病,這樣修行是開倒車。
八風吹不動
再來談談什麼叫風平浪靜,八風吹不動,八風吹儘管吹,風平一樣浪靜,他的心不再受世間八種事情來左右。為什麼八風吹不動?因為徹徹底底的觀照八風,因為徹徹底底的觀照八風的因果,只要因果知道得深,就不落因果,就不會隨因果打轉,所以在經典裡面講阿羅漢不造業。
為什麼阿羅漢能夠不造業?這不表示違反因果,因為他布施不求報,布施不求報的話,沒有一種攀緣的心,就不會造業。不造業不表示他不慈悲,他做很多事情,但他不求回報,他自自然然的布施,他知道他這布施有什麼結果,他知道因果,但他不落因果,他不求報,他只是形式上收你的東西,但他內心沒收你的東西。所謂內心不動不是說他不謝謝你,而是他內心不動,他心很平靜,他自己知道自己該做什麼、能做什麼、會做什麼、將來要做什麼?走什麼路?清清楚楚,心很平靜,因他已經八風不動,他徹徹底底的觀察到,為什麼要在乎別人對我的態度?
為什麼會在乎我在別人心目中的份量?我為什麼要患得患失?為什麼主宰因緣?因緣不能主宰呀!我理智上知道,我感情上配合他,為什麼要主宰這個身心?有限的身心,一定是無常,如果不是無常,人沒有創造的可能。如果是常,常是什麼?一定是永恆嘛,永恆還創造什麼?因為未來有太多的不確定,所以你才有可能去創造,人才有可能進步,一切都永恆,都固定,怎麼有進步可能?這種不確定是重要的,必須的。有因有緣是不確定的,不確定並不代表沒有因果必然性,譬如有生有死是必然的。
人是不能被主宰的,即使有再多的「奴隸性」,他都有他不被主宰的一面,阿Q再怎麼阿Q,他有他不被主宰的一面,但什麼是阿Q?自欺欺人,得過且過,中國人很多都有這種習性。
我們要學習八風吹不動,要有自信,自信來自對貪瞋痴的降伏,情緒的降伏,不隨便起情緒,不任意堅持一些沒有必要的見解,這些話很平常啊!
我們通常不是去解決問題,而是在製造問題,譬如說夫妻吵架,你去勸人,勸了自己也吵進去了,那不是去解決問題,而是在製造問題。為什麼會這樣?問題是自己脾氣也不好,「我這麼關心你,你怎麼還對我這樣?」,清官難斷家務事,我去關心你,你還生我的氣,對方生氣,他也跟著生氣,團團轉,八風吹,大風吹,心動了。
佛教為什麼能作到八風吹不動,離諸虛偽?理智可以鍛鍊,感情也要鍛鍊,理智知道無常,而感情不認同是沒有用的,人的矛盾就在這裡。理智上知道無我,「無我」我也懂,講「無常」我也懂啊!感受上就是要常、要主宰我心中的美,要我心中美的天地,事實上你這美是不美的,因為你的美充滿了貪瞋痴,貪瞋痴的天地有美可言嗎?
人很矛盾,對於充滿貪瞋痴,他一樣覺得他很美。我們可以跟一個男孩子說你很英俊,對女孩子說你很美,明知道對方充滿貪瞋痴,還說得出口,表示我們什麼心態?表示我們不知道什麼是貪瞋痴。如果你徹徹底底知道的話,那你的稱讚只能說方便一下,清清楚楚的明白對方不是這麼美,一個美的人格,絕對是貪瞋痴降伏了。不然到時候你就知道,面對情境發作的時候,以前的形象,全部破滅了。你要早點做心理準備,比你沒有心理準備好。但不表示這個人有貪瞋痴,你就不跟他談戀愛,不能跟他相處,不是這樣子的。佛教要大家互相勉勵來降伏貪瞋痴,畢竟降伏貪瞋痴不是一蹴可及的。所以呢,你不能說看到一個貪瞋痴沒有斷的人就說我不跟你在一起,那全世界沒有幾個人能跟你在一起。
所謂「離諸戲論,離諸虛偽」,戲論有兩種,一種是愛戲論,一種是見戲論。戲論是剛才講的「愛取」(貪妒),見戲論是「見取」,見取是堅持一種錯誤的見解。愛戲論是一種感情的焦躁,把自己陷入那種進退兩難的困境,進也不是退也不是,出來又捨不得,進去又痛苦。為什麼能離開困境?也是來自於你對因果的觀察,你知道苦的因緣,你徹徹底底的了解苦是由這些東西構成的。由什麼構成的?就是我們前面講的八風,很重要,在乎別人對你的態度;在乎自己在別人心中的份量;患得患失;主宰時間一切因緣,還有你的生老病死苦,心理準備不夠。
你經常觀無常,你就知道有求不得苦,因為無常,正因為無常,所以你不可能控制全部的因緣。無常本身是直指無我,直接的指向無我,但這不是概念上知道而己,而是感受上要知道,感受上不知道的話,是沒有用。人第一個是感受,人是有情眾生,有情這個「情」,是來自感受,沒有感受,那裡來的情?
再來就是觀五蘊的苦、身心的苦,徹徹底底去觀察他的形成消失,他的生滅,你觀察久了,你知道他的無常無我。你觀察無常、無我的時候,你的心情就會趣向平靜,你會尋找一個休息的地方叫涅槃無相三昧。要怎麼達到這個境界?要「三學總持」。(待續)(1987年3月15日講於美國洛杉磯法印寺,承白芳英小姐整理錄音帶,謝謝。)
(1990.5.《新雨月刊》第34期)
◇◇◇◇◇◇◇◇◇◇◇◇◇◇◇◇◇◇◇◇◇◇◇◇◇◇◇◇◇◇◇◇◇◇◇
採訪/陳素玉
編者按:墮胎是人類面臨的難題。影響墮胎的社會因素很多,而且它們之間相互關聯著,如法規的制定、人口政策、宗教信仰、文化傳統、婦權運動、工業化及都市化程度、社會福利及醫療制度等等,都影響著墮胎的合法性、可行性及可欲性。
台灣過去的法規嚴格限制墮胎行為,但自從一群婦權運動團體予立法者施加壓力,而制定「優生保健法」(1984)之後,墮胎就變成輕而易舉的事。根據合格的人工流產醫師提報的資料顯示,十五歲至四十九歲的婦女,每年有千分之四十施行墮胎,以生育率為千分之六十來作比較,去年台灣約有三十一萬嬰兒誕生,即有二十萬胎兒被墮胎掉,但實際墮胎數目恐怕大過這個數目甚多。
佛教怎麼看待墮胎問題?佛教是持護生的觀點,而制定「不殺生」為出家在家共同應共同遵守的戒律,各部比丘比丘尼戒律都提到戒殺,如《五分戒本》說:「若比丘,若人、若似人(按:入母胎以後,至四十九日)若自殺、若與刀藥殺、若教人殺、若教自殺……如是種種因緣彼因是死,是比丘得波羅夷,不共住。」比丘比丘尼犯殺人罪或幫人墮胎等過失,將被逐出僧團,但戒律對於一般佛教徒及受持五戒的在家弟子的約束力及制裁力就沒有那麼大,純粹是教徒在道德上的自律。
佛教是站在人道的立場來反對墮胎,但是生命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必須先確定,才更有理由更有根據來反對墮胎。古代佛教認為若識不入母胎,名色(受精卵)無法成長,須要「識緣名色,名色緣識」輾轉相依才得成長。而識在精卵結合時即與之合在一起,或在中樞神經成熟之後?在古代並沒有能力提供這方面的知識。依胚胎學家Clifford Grobs tein的意見(請參考《一個胚胎學家看墮胎辯論》),受精卵只有「基因的」個體性存在,而人的其他五種基本的個體性還未出現,受精卵約兩星期後,在子宮著床之後,胚胎才形成,才開始「發展的」個體性,四星期後「功能的」個體性才出現,可是看不出有精神的徵兆,從第八到第二十個星期,也似乎不可能有任何意識。即胎兒發展的早期,因為沒有解剖學上或生理學上的基礎,還不能算是「有情眾生」。胚胎學家的觀點,似乎要讓我們重新思考早期的墮胎算不算是「殺生」的行為。
編者認為若把受精卵或胚胎當做生命開始,避免因墮胎而誤殺生命,除非:一、國家有很好的社會福利及健全的收養機構。二、人民的道德水準發展到極高點。這兩點似乎第一點有著關鍵性的作用,它將解決了懷胎、養育、教養的很大部分問題。有緣起智慧的佛教徒不應該只一味反對墮胎,說墮胎是殺生、不道德而已,除了追究生命從何時開始之外,應實質為孕婦爭取福利等的努力,才可能使墮胎這個難題做根源性的解決。我們訪問了幾位法師及居士,他們都就他們的專業、認識與處境,作了真誠的述說。
恒清法師(法光佛教文化研究所所長、台大哲學系教授)
基本上佛教徒還是站在佛教的立場看事情,不然他就不叫彿教徒了。佛教的基本立場當然是戒殺生,只要是佛教徒的話,這個觀念他一定會有,這個立場他一定要有,不然他也就不能認同佛教這個重要的教義,不能認同這個教義,也就無所謂信仰佛教。
雖然大環境有所變化,但不能什麼都跟著變,而失去自己的立場,有些觀念我可以改變,但是原則性的東西我仍覺得很重要,當然面臨問題時,怎麼去做、去解釋、去處理,有時也要看個案如何,那時候也就難免要方便與權宜,但是判斷什麼是方便,什麼是失去立場,這就要靠個人的抉擇、智慧及悲心,看每個人case的不一樣來決定,原則上來講是這樣。如果以實例來講,比如說,談墮胎這個問題,佛教應該是反對墮胎,這是沒有問題的,因為再怎樣,墮胎是殺生,再說這是男女的事情,既然做了這件事(性行為),他們就要負責,能夠的話,當然要避免墮胎,為了避免這困擾,那就要事先防範受孕,佛教徒是可以贊成預防受孕,不像天主教一味反對。佛教徒對節育,應該是不會反對,可是一旦懷孕了,那當然是要負這個生育責任,這是應該的。但也不是說一懷孕就絕對不能墮胎,如果有特殊情況,比如說,現代科技進步,發現這孩子出世會是個畸型兒,或是其他的問題,這些優生的問題,這是目前要面臨的;另外,如果說女孩懷孕是非志願的,如被強暴等,或說有危害母親生命的,有這些情況,我認為個人可以抉擇是否墮胎,這對佛教來說,你做這個抉擇,你要負這個責任,雖然這是很難做的判斷、很難抉擇,可是一個女孩必須面臨這問題。
我認為沒有任何情況是「必須的」,墮胎也是這樣,任何情況都是需要自己抉擇,比如說,你發現這孩子是畸型兒,妳也沒有必須把他墮胎,那也是你自己的決定,又如你被強暴而懷孕,如果你願意的話,可以把他生下來,這也都是自己的判斷與抉擇,我想很少情況是「必須」墮胎的,不過那時也就是「大慈大悲」的層次了。在輔導一個信徒時,我不會告訴她應該怎麼樣做,我會分析給她聽,生下來會面臨什麼樣的問題,墮胎的話,照佛教的教義來講,可能會有什麼樣的結果,這些她都必須要了解,到最後抉擇仍在她自己,我不能替她決定。有些婦女除了某些特殊情況外,不小心懷孕了,她不要這一個孩子,這是最不成理由的理由,她不要就該事先預防,既然有了又要把他墮胎,這是我最反對的。我比較同情的是畸型的小孩,或被強迫的,但類似這種情況,我都覺得還有商榷的餘地,何況其他情況。我最不同情那些不節制性行為,又不做好預先防範,懷孕了卻很容易就把胎兒解決掉,我不認為這應該同情的,佛教講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若不節制性行為,而只以墮胎來解決,這是不對的。(1990.3.22.)
楊郁文(如意婦產科醫師、佛研所教授)
佛陀講戒殺,他是希望大家不要殺生比較好,不過還是到處都有殺生的情況,人類的戰爭、動物界的弱肉強食…都是一直在進行,業就是這樣!這些問題,立場不同看法就不同,很難說個明白,我顧慮很多。我若站在那個立場來發表,會惹來麻煩,我就不說啦!(1990.3.23.)
翁昭蓉(健聲法律事務所律師)
目前雖然刑法對墮胎仍有制裁規定,但其法律上之約束力並沒太大的作用,打算墮胎的人還是可以隨時找到醫師來處理,任意墮胎本是犯罪黑數,這個黑暗的墮胎數目,醫生與墮胎者雙方都極不可能去透露,以致實際上因墮胎而受刑罰制裁者,實寥寥無幾。
「優生保健法」制定之前,一般「墮胎」罪之構成法律實務之認定是:只要你是懷孕者,除了因疾病或防止生命上危險之必要外,凡以故意而實施墮胎者,都可以構成墮胎罪,所以被強姦懷孕者,實施墮胎亦構成犯罪。直到「優生保健法」實施後,才對因被強姦,或誘姦,或法律上禁止結婚而發生受孕等條件,規定允許合法墮胎。我個人認為法令無法真正防堵墮胎的濫行,故是否墮胎,毋寧歸屬於道德判斷的範疇,原則上我是不反對墮胎,如果懷孕的婦女無法承擔撫育責任,生下孩子後卻不能給予完全的照顧,甚至充滿敵意,對這個孩子也是一種罪孽,與其如此,讓其自主決定墮胎與否,不是更符合人道的要求嗎?(1990.3.24)
王靜蓉(自立晚報副刊記者、文藝作家)
我這幾天一直在天人交戰,此刻正是面臨墮胎這個問題。結婚時考慮到夫家姊姊因車禍而長年癱瘓需要照顧,擔子很重,在這樣情況下,我們不希望懷孕,我們也避孕,可是還是懷孕了,我也請問朋友的經驗,曾有剛結婚就懷孕的朋友都反對馬上生小孩,因為太辛苦了。我也衡量自己的情況,沒有辦法給他幸福,除非這段時間我們馬上改變心態。我們一直在溝通,先生不是因家中的擔子而不要孩子,他覺得愛一個人,一輩子做好這件事就滿足了,他很珍惜兩人在一起的幸福,多一個孩子的功課,不必要做。
本來很多事情因接觸佛法,以為是解脫了,自已是可以沒有煩惱,是自在的。可是,昨天一位醫生很詳細的告訴我,怎麼樣拿小孩的情況:因為是頭胎,子宮是閉鎖的,必須用鐵條打開,打開後必須去刮,刮時是看不見的,如果刮不乾淨不行,刮得太過,會傷到子宮內膜,那麼以後懷孕會容易流產,而且會有前置胎盤等種種情況。聽了他的解說之後,我還是決定將孩子留下,但還是要等到星期一才做最後決定。醫生已答應為我做手術。
我們原本想得太簡單了,之前,我們彼此藉由佛法、襌,在討論這些問題,可以講得很大聲,可是真的遇到生命中的傷痛、殘缺要來,卻無法超越事實而還很自在,也不可能說:乾脆不要孩子。結婚時,是沒計劃要有孩子,雖然避孕,但是因為沒有經驗還是失敗了,在我們決定去結紮時,孩子就來了。現在既然孩子來了,這種沈重的心情,對孩子十分不利,我覺得還是要趕快調整心態。(l990.3.24.)
◇ ◇ ◇
我要當媽媽了!
我們聽從醫生的建議,把孩子留下來,把它當成很難的修行功課,自己也很希望孩子將是佛子,在這段時間跟他結點緣。如果他是這樣一個善巧的孩子,以後會散發些光明給社會,我願意且覺得應該把這樣的孩子帶大。(1990.3.30.)
陳壹華(業餘作家)
上天有好生之德,我們也都不願意隨便傷害生命;高至人類,低至一隻螞蟻,都有他們生存的權利,必須受到尊重。由此,墮胎使人類的品格沾上最大污點,拿一個生理的藉口,冠冕堂皇殺人,幾乎不受任何制裁。
佛教講「戒殺」,希望眾生以悲慈之心對待所有生命。然而什麼是真正的慈悲?真正的尊重呢?
我想並非每個不要孩子的婦女都是心狠而殘忍,她們或許有一些無力解決的困難,如經濟、生計、環境的不允許、未婚而孕、遭人強暴…等等。這些原因孕育而成的生命,都是不受歡迎,基本上就帶有悲劇色彩,來到人間;要比其他正常誕生的生命,多擔一份無奈與悲苦。不是成為家庭中多餘的份子頗受冷眼,便是淪為棄兒。要渡過多少沒有溫情的晨昏,才能終其一生,多少人自暴自棄,多少人倍嚐生存的艱辛。
像這樣的生命,我們怎麼忍心讓他一個個誕生呢?我們以一種表象的慈悲,丟他們進這座人間地獄,他們的不幸,他們的坎坷,他們的受苦,我們這些不曾身歷其境的人能深切瞭解嗎?我們有多大能耐,多大持久的心意幫助他們?大部分時候還不是他們單獨在與命運抗爭,遭受煎熬,這種命運卻是別人替他們決定的。
如果我們能夠設身處地去體會他們的悲苦,讓這些悲苦不再發生,讓這些不受歡迎的生命不再因我們的表象的慈悲來到世界,而那些具有製造不受歡迎生命的能力的人,能夠謹慎的,負責的為他們的行為做妥善的預防,這樣,是不是才算是真正的慈悲,真正的尊重生命及人權,真正的功德無量?(1990.3.25.)
林清玄(文藝作家)
在我還不是佛教徒之前就反對墮胎,原因是這樣的事情本來是可以防止的。可是人總是要等到事情發生以後才去墮胎。墮胎對母親和小孩都是很不好的,除了小孩的業,母親的身體會受到傷害。其實這些傷害只是一種業,雖然我很諒解,我同情墮胎的人和這些事情。現在社會的傾向慢慢的認為墮胎是理所當然的,不過在大家通常認為理所當然的事裡,都有值得思考的地方;即使不講善惡,也得考慮它對人會帶來傷害。我接到很多讀者的信,他們墮胎後好久心理都不能釋懷,而這可能是更大的傷害。
這件事當然最好是防止它發生,不過如果發生後,我想應有兩個態度:一、認識這件事是不對的,是不得已的,希望以後不要繼續發生,也不要在自己身旁的人發生。二、既然已發生就不要掉悔。
佛教的修行最重要是使人自在,一個人如果有預防的工作,就不會發生這事,就可得到自在;如果已經做了,就應該放下,不要再增加觀念上的困擾,也就可得到自在。
大家應該用悲憫的態度,重視與處理墮胎的問題,在教育的工作上紮根。現在如果只是用恐嚇、驚嚇的態度,都不是正統佛教的作法。(1990.3.30.)
黃崧修(新竹普賢學佛會副會長)
我們以前並不知道佛教戒律裡墮胎是殺生,在我家老大與老二之間曾拿掉一個多月的胎兒,後來﹒因為有嬰靈的問題,我太太問起這是否會作祟,加上很多人在討論,所以我就去翻經。我的印象墮胎算是殺生,戒律明顯是這樣講的。通常戒律旨在止惡揚善,教人避免不必要的錯誤,所以像殺生,它會訂的這樣高,這是有實質的考慮。若戒律說可以墮胎,豈不更浮濫?為避免流弊,「取乎其上」,是有其必要的考慮。
墮胎於社會是有其正面功能,但不能因社會的需求角度,就正面肯定這是對的。就近幾年我對佛法的了解,覺得:一、從戒律的角度,仍要維持其原來設戒的意義。二、佛教應積極參與社會教育工作。目前很多佛教徒還認為談性教育是骯髒的,慾望是罪惡的,不敢去面對,這樣封閉的心態,就不利於開展性方面的教育(包括墮胎)與討論工作。(1990.3.31.)
陳永森(普賢中醫診所中醫師)
從兩個角度來談:一、佛教是尊重生命的,以佛教徒的角度我是反對的。二、以醫學講,我們可做事前的預防,以現代的技術應可做得到,父母應有負責的態度,不要將罪過加諸小生命上,自己造的業,應該自己承擔。
墮胎的問題會變得這麼複雜,我想主要是未婚青少年不懂,性教育不夠,以及己婚夫妻的疏忽,在不想要孩子的情況,沒做妥善的預防。否則這問題應不至於太難,避孕方法太多了,在中醫文獻上是有這方面的記載,比如油菜就可避孕,但沒做過實驗,即使在大陸中醫那麼發達的情況,他們避孕仍以西藥為主。但以中醫的立場,我較不同意結紮避孕,因為結紮後有些經脈被切斷,氣脈不通,臨床上有見過結紮後的婦女發生過問題,且結紮後對賀爾蒙系統會有些影響,像有些婦女因不得已理由,子宮或卵巢長瘤而切除後產生後遺症,人會覺得很煩躁、很歇斯底里、口乾舌燥、睡眠不好…種種臨床症狀都跑出來。
過去古老的方法有人做過針灸或中藥墮胎,我個人沒有實際去做,也不知後果怎樣。事實上現在的人墮胎,也很少去找中醫,除了大陸一些鄉下地方用這種古老方法,當然危險性一樣也是有的,以中藥來講,墮胎後怕有血崩,對身體還是有影響。
對於西方新近研究的墮胎藥(訪者按:法國Ru486)有可能引進,而造成墮胎的更氾濫,我想佛教徒也只能以規勸的態度,站在護生的立場,提出因果觀念,但抉擇也都還在孕婦自己。人以各種理由拒絕小生命來,大都是自私的心理,但傷害小生命卻是件大事;每個胎兒都有其福德因緣,只要嬰兒留下來,俗語說:「一枝草一點露」,客觀條件可慢慢克服。在我們周遭,不也很多當初父母不想要而後又留下來的孩子,現在也都還不錯的例子嗎?所以我想都是心念的問題,只要心轉,境也會跟著轉的。(1990.3.31.)(編者按:陳永森醫師最近獲得中醫師華陀金像獎)
沈美真(美真法律事務所律師、「婦女新知」董事)
「婦女新知」曾為婦女爭取墮胎合法,民國七十三年「優生保健法」的訂立,他們也是力促者之一。我進入「婦女新知」,是這件事之後,所以並沒有參與這工作。我本身的觀念與立場是跟他們不同的,我是反對墮胎,最大的原因是我覺得胎兒有生命,像早產兒,雖未足月,但生下來還是能活下來。孩子的生命從什麼時候開始呢?從生下來後才算嗎?不是呀!早產兒生下也會活,現代科技發達,胎兒滿六個月就能活,生命絕不是出娘胎後才有,出娘胎前就有生命,生命是延續的,小孩十個月有生命,九個月也有生命,相同的,四個月也應該有生命,就佛教的觀點來說,受胎後就有生命。我覺得生命是具有很多的價值,不可隨便剝奪。一個人生下來,就算是個殘廢,你可以因這孩子是個殘廢,會造成社會上的負擔而殺掉嗎?我想一般人不可以這樣做,法律上來講也不可以這做,宗教來講更不可以這樣做,我們不能因一個殘障的人確實帶給家人、社會的負擔而把他毀滅掉。
在談這樣理念的同時,為顧及到環境上確實有困難的婦女,我們不能不談到社會福利問題,社會福利如果肯做,在她周遭的人,如果肯幫助她,才能克服這問題。有些婦女生下聾啞、智障的孩子,我們不因此就把他們毀滅掉,像這樣的福利工作有很大部分應該政府來做,我們既不能因為智障兒是個人及社會的負擔而把生命毀滅掉,同樣也不能因為胎兒是殘缺,他還在肚子裡,就可以把他解決掉。同樣是生命,我們不能因為還在肚子裡而有分別。我覺得這同時牽涉到一個利益衡量的問題:到底一個生命重要,還是你個人的負擔減輕的利益重要,那個重要的問題,比如說,生了個殘障兒童負擔很大,如果墮胎就會減輕負擔,這是個利益,孩子的利益和你的利益衝突時,你會選擇那個?「優生保健法」是允許胎兒不好就可以墮掉,其實胎兒一樣也是生命只是還沒生出來,我們為了減輕負擔,是否可以立法把那些殘障的人毀滅掉?就像當初德國人殺猶太人的理由,說他們是不好的人渣,有什麼不一樣呢?
生命是個最高的價值,不應該用個理由,或以自己的利益,把他合理化掉,當然懷了不想要的小孩很痛苦,生出殘障兒很痛苦,所以這是生命與利益衡量問題。如果出於對生命絕對的尊重,不能因個人的利益及不方便,就把生命剝奪掉。當然,如果媽媽的生命與孩子的生命在做選擇時,這樣兩條生命在做比較,這時可能會以母親已具生命而優先考慮,這種選擇是不得已的。事實上,法律也有利害衡量的問題,兩個利益在一起,取利益較大者,兩害則取其輕,當然這是理論上的看法。就人的實際來講,人還是私利的,當一個婦女遭遇困擾時,他可能寧取自己利益保存為最重要。另外一個問題,也許有人不認為胎兒有生命,我想這牽涉到宗教的問題,如果我們認為胎兒是個生命的話,就比較不會採取墮胎的看法。
如果社會福利措施充實,可負擔大部分的不幸與痛苦,而不必由弱小的個人來承擔,這種情況,孕婦比較有可能把孩子生下來,這方面則須由政府機構來負責,私人做是有限的,近幾年政府還無法做到前,就變成民間機構自己來做,像基督教、天主教有「未婚媽媽之家」,但民間機構做的也是有限而且不普遍,所以最好的方式還是政府出面來做,但目前政府主政目標仍在經濟發展,社會的經費、措施很缺乏,在這種狀況下,只有民間給與政府壓力,讓他知道社會福利的迫切性與重要性。
當然墮胎問題不只牽涉社會福利問題,也就是說,解決了社會福利不就等同解決墮胎問題,最主要還是生命的問題,我們對生命的認知如果沒有,即使社會福利措施夠了,懷胎十月及日後的生養教育則與墮胎之迅速解決相比,人仍會選擇後者。
佛教講人身難得,胎兒能得個人身誠屬難得,也不是隨便就能得個人身的,從這觀點,如果把他墮掉,也是很可惜的。目前,台灣非常風行墮胎,當初婦女團體要求墮胎合法化也是很重要因素,當時因為合法的醫師不敢貿然非法墮胎,婦女只好找些密醫墮胎,這樣就常把婦女墮死或終生不孕,有這樣的危險性,所以就世俗的角度,應該蠻站得住腳。即就利益的衡量,對婦女有了保障。可是就宗教的角度,就胎兒是個生命的角度,這個生命就比其他利益重要很多。
我想理論是一回事,事情發生時,我們是否有那種勇氣去選擇我們認為對的理論又是一回事。就像佛教裡的五戒說起來很簡單,這裡面有個不妄語,這個戒律常常在犯,你知道這是不對的,但還是常常在犯,相同的墮胎的問題,如果跟你切身利害相關時,妳也知道生命的重要,但到時候是否能依妳的信仰去取採行動,這就很難說。(1990.4.4.)
(1990.5.《新雨月刊》第34期)
◇◇◇◇◇◇◇◇◇◇◇◇◇◇◇◇◇◇◇◇◇◇◇◇◇◇◇◇◇◇◇◇◇◇◇
/受訪者:Clifford Grobstein
訪問者:Elizabeth Hall 譯 者:白偉瑋
《編者按》墮胎辯論主要分布兩個層面,第一個是生命權(right to life),第二個是婦權(woman rights) ,前者辯的是生命何時開始,後者辯的是婦女有沒有權利免於懷孕的恐佈。這裡刊登的是有關生命權方面,由Elizabeth Hall訪問,受訪者是從事胚胎研究四十年的胚胎學家Clifford Grobstein,原稿刊登於1989年9月的psychology Today。
四十年前,當Clifford Grobstein(以下簡稱CG)開始研究老鼠出生前發展時,只有很少的幾個人從事同一領域的探究。CG今年73歲,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生物學和公共政策」的名譽教授,仍然沈浸在胚胎學的神秘時空裡。十多年來,他專心於生物醫學對一些問題所造成的衝擊,如基因工程和體外受精。他不偏不倚的處理方式,使他能夠在「美國繁殖學會」(American Fertility Society)和「天主教健康協會」(Catholic Health ASSO.)的倫理委員會中佔一席之地。
CG相信,未出生胎兒的問題,之所以沒有好好的處理,乃是因為依附於沒有資料基礎的抽象道德原則或憲法的教條,相對於這些倫理的考慮,他寫了「科學和未生(Science and the Unborn,1988年由Basic Books出版)。這本書陳述出生前發展和生殖學的科學事實──雖然它的重要並不延伸到一個婦女有權決定何時繼續懷孕的問題上,也就是Roe V. Wade案,最高法院決定墮胎合法化的重點。今年七月Webster V. Reproductive Health Services案中,法院支持墮胎前測驗胎兒的生存能力,使得CG對胚胎學的相關研究幫助我們對「未生」(the unborn)做決定特別適時。
問:在密蘇里州法(Webster V. Reproductive Health Services)的前言中,聖路易家庭計劃中心宣稱,生命在受精時開始,據指出,這是一個價值判斷,與醫學無關,最高法院因此拒絕以合憲不合憲的基礎來判決。請問胚胎學家對「生命始於受精」有何反應?
CG:墮胎問題常常出現:生命何時開始?第一件事要說的是,地球上的生命開始於幾億年前,而且從那時就一直延續著。生命不再由地球上的無生命開始,它一直以不斷的連鎖流傳,由一代到下一代。
人類的精和卵和人類一樣都是活的,這是沒有問題的,宣稱生命始於受精表示一個個體的生命已經開始;爭論的是從基因觀點裡,除非精和卵結合形成一個個體,否則沒有可保護的實體。首先我們必須定義我們所談論的個體性(individuality)。
反墮胎「pro-life」運動的意思是由受精開始,一個人(a person)絕對的、完全的存在了,這論說避開了問題的困難點。如我在「科學和未生」所寫,把一個肉眼難見的個體細胞延伸為完全的人(personhood),就好像說橡實就是橡樹,而以橡樹的價碼來賣一樣的不合道理。(譯者有一個對比性的譬喻,吃一顆杏仁,不等於連根拔起一棵杏仁樹。)
問:受精時,有那種「個體性」(individuality)存在?
CG:受精時只有「基因的」個體性存在。一組遺傳的特質定義一個個體。其他尚有五種基本的個體性還未出現:包括「發展的」,「功能的」,「行為的」,「心理的」和「社會的」一一這些表示完整的個體性隨著時間,階段性的出現。
重要的是要問,就發展的意義說,個體性何時開始,什麼時候發展的過程逐漸參與製造一個人?這並不在受精時發生,而在約兩星期之後,也就是受精卵著床於子宮時,在這時候之前,胚胎尚未形成,而這個細胞未來能否成為一個胚胎,也是未定數。所以我認為這段時期為「前胚胎期」是重要而且適當的。
問:所以直到第二個星期結束以前,「前胚胎期」可能製造雙胞胎?
CG:時間可能因物種和個別的前胚胎期細胞而有不同,人類可能是10天到16天。據我們所知的其他動物和臨床報告,人類的雙胞胎在受精後十天發生。
我的意思是在此階段前,婦女並沒有懷孕。
前胚胎期的細胞要在子宮上著床,大約是兩星期,婦女本身才有賀爾蒙的改變,這才表示懷孕的開始。
問:你的意思是前兩個星期,懷孕測驗器無法測出懷孕,因為根本沒有懷孕。
CG:對。懷孕是婦女的狀態(a state of the woman),要等到著床才算。
問:所以IUD(譯者按:此指裝在子宮的避孕裝置)並不算墮胎,只是預防懷孕。
CG:IUD打斷了早期的受精過程,使得著床不能發生。因為前胚胎期的細胞在子宮內層裡找不到地方時,就分裂、死亡。法國新發展的藥叫RU486,也是如此,同IUD一樣,RU486的作用是反制懷孕的,它並非反受精卵,只是干擾子宮和前胚胎細胞之間的交互作用。可以說IUD和RU486有相同的效果。
問:前胚胎期的細胞(未著床而)自然流產的比率有多少?
CG:讓我們用另外一種術語,如果你問我有多少比率的受精卵經歷完整的胎兒發展,我會說,人類有很高的消耗率(wastage)。在最好的醫療環境裡,不超過三分之一能完成整個懷孕時期而且活著生出來,我們可以假設其他三分之二有它們不能發展的內在原因;基因的不正常可能佔了很大的部分。
如果我們問在著床以前這階段使用的是那一種干擾方式,對我來說,「墮胎」這個名詞並不當,這是一個爭論的熾熱點,但是婦女吃墮胎藥時可能不認為她已在殺害什麼,而只是預防懷孕。
問:前兩個星期中,一位婦女並不能知道她是否受孕了,假如這麼早地就服RU486,就是因為非常情況,如強暴等。再說,即使不使用RU486或IUD,前胚胎期的細胞受限制發展的機率還是高達三分之二,也就是自然淘汰與存活下來之比是二比一。
CG:只要著床發生,一個單一的胚胎就開始形成,開始了發展的個體性。基本的器官出現,大約才四個星期,功能的個體性出現了,可由一個簡單的二心室的心臟跳動看出來,很明顯的徵兆,很容易就偵測出來。但是胚胎仍然完全是被動而且沒有行為(behaviorless)。它沒有死,沒有胎動(quick)而只有「前胎動」(Pre-quick)活鮮鮮的肉,這種「前胎動」看不出有精神(spirit)徵兆,也就是說,它還不是個胎兒。
問:下一個變遷的指標是什麼?
CG:動作(movement),至少在一些情況裡,超音波最早可在六星期時偵察到,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事件,因為它很明顯的表示行為的個體性正在發展。
在這個時候我們還不能說有一個完整的個體,這個階段的動作(movement)是簡單的反射行為,因為腦髓中尚未有神經細胞。正在發展中的腦細胞還沒有專精於傳導,據此可以推測,動作代表某種肌肉神經的協調,但只在脊髓的層次。附帶一提,這樣的動作可以做為胎兒期開始的指標,這比傳統上任意設限在八個星期更好。
問:你把胎兒期分為三個階段,這是為什麼?
CG:我試著以類似的內在經驗思考胎兒的發展,由此可以指出「心理的」個體性的開始。這就是最高法院在Roe V. Wade案審理上的轉變。似乎可以清楚地看出,胎兒發展的早期,你不需耽心,它已是一個有情眾生(sentient being),因為它並沒有解剖學上或生理學上的基礎。從第八到第二十個星期,中樞神經系統都極不成熟,特別是腦,看起來似乎不可能有任何意識(awareness)。
問:在醫學影片「沈默的吶喊」(The Silent Scream)中,描述墮胎掉12個星期大的胎兒,也就是受精卵著床後第十個星期,反墮胎運動宣稱墮胎時胎兒感覺痛。在影片中胎兒反射性的退縮,是否如反墮胎手冊中所宣稱的「痛」呢?
CG:那樣的解釋是一個有創造性想像力的好例子。我看過影片好幾次,我看不到「痛」,我不知道他們如何能自圓其說裡面正在發生有目的的活動。這種早期的行為活動有其發展上的意義,可能是適應性的(adaptive)。但如果說胎兒知道那是痛苦或有威脅而「試著避開」刺激,則純粹是創造出來的想像。
問:腦部所知覺察辨的痛剌激和生理反射有何不同呢?
CG:是的,有不同。根據對成人慢性痛的研究,可以完全清楚地指出兩者是可以分開的現象,你可以有其中一個,而沒有另外一個。有時候,一個病人對一個剌激的反應表現出和痛相關的行為,但卻沒有痛覺。但是我們沒有很可靠的資料去聯接頸部的反射動作和12個星期大胎兒的內在經驗。
問:他們宣稱,因為視丘體有處理痛的神經聯接,所以胎兒感到痛。
CG:我不知道有任何資料可以很有力的支持這樣的假設。沒有證據說,光是視丘體的存在,而沒有任何腦皮層的記錄,可以導引出我們所解釋的「痛感」;實際上,視丘體這時侯並沒有和腦皮層聯接。如果痛感大多依賴於腦的功能,則在前十三個星期,痛不可能存在;事實上,至少在二十個星期內都很不可能。
問:反墮胎運動的人宣稱「腦波在六星期前就出現了」。
CG:他們指的是電子活動。腦波,通常指可在成人身上觀察到的規則性電波型態。早期胎兒不到三十個星期時,你不能在腦波儀(EEG)中看到那種成人腦波規則性類型的特徵。
問:在那部影片中的墮胎,胎兒的心跳加速到每分鐘兩百下。
CG:除了發展性的調整(functional regulation)外,還有其他的意義嗎?它也可能是對婦女生理情況的反應。
問:如果二十個星期前的意識活動(awareness)是不可能的,那麼在第二十個到第三十個星期之間的胎兒發展「中期」,也就是規則性的腦波開始出現前,又是怎麼一回事呢?
CG:我希望我們知道。從二十到三十個星期是一段不確定的時期,我們不知道如何說明。一經過二十個星期,腦就開始成熟,腦皮層的神經細胞開始有了聯接。說沒有內在經驗,我們可以懷疑,但我們不能確定,我們需要更多的資料。當這個「中期」結束時,大約第三十個星期,我們需要考慮到可能有少許的意識 (awareness)。在這時候腦幹(brain stem)和腦皮層(cortex)之間的聯接,有顯著增加。腦的電波活動第一次顯示出類似成人腦波的東西,包括週期性的振波,似乎也能表示睡覺和清醒的狀態。
如果我們恣意地把有感覺的,心理的個體性設在第二十六個星期(懷孕最後三個月的開始),我們提供了一個安全的界線。這個期限可能隨我們胎兒發展的更多認知而改變,但是憑著現有證據,我相信有感覺的開始,只會比二十六個星期更晚而不太可能更早。
問:但是胎兒在三十個星期前是活的,可以在子宮外生存。
CG:「生存能力」(viability)這個名詞一點也不明確,生存能力大約在二十四到三十個星期之間產生;一個胎兒可能在二十四星期時,有生存能力,另外有一些胎兒不到二十八或三十個星期,則活不了,不管有多好的照顧。早產兒的生存比率在幾個星期後會逐漸增加。但二十四個星期的生存能力和產期滿時的生存能力並不相同,在二十四個星期時,所需要的照顧牽涉到十分昂貴的技術,生存能力的界限因為科技而推得更早,但並非因為胎兒的本質。已有足夠的理由使我們相信,如果沒有一個完全新的處理方式,這個「生存能力」已接近它的極限了。
問:如果這樣,把生存能力的測驗(viability testing)定在二十個星期合理嗎?
CG:最高法院在Vebster案子上的決定裡,概述了我剛解說過的現今科學和醫學的資料,但在做結論裡,合理化生存能力的測驗則主要基於其他的理由。再怎麼推理,似乎也無法合理化這個新的(密蘇里)州規定,在二十個星期時做測驗,特別是當測驗的可靠性並不確定時。
問:你也談到「個體性」(individuality)的另一面。
CG:是的,社會的個體性,兩個人能認知彼此都是人類而交往,完整的社會個體性要等到其他個體性都成立了才可能,也就是要有互惠的行為交往。那只有在出生以後才能發生。
另一方面,成人在胎兒發展任何心理個體性之前,就開始設身處地的對胎兒產生反應。這也就是為什麼對一些看過「沈默的吶喊」的人有很大的衝擊。那些設身處地的反應雖然很重要,但並不表示胎兒在出生以前能夠做社會性的反應。
問:你認為對「未生」(the unborn)的地位和處理,美國人可不可能達到一個共同的看法?
CG:是的。幾乎人類的每一個處境,都有某種程度的順應(accommodation),這樣人們才能一起生活,這是人之所以為人的基本特性。
(1990.5.《新雨月刊》第34期)
◇◇◇◇◇◇◇◇◇◇◇◇◇◇◇◇◇◇◇◇◇◇◇◇◇◇◇◇◇◇◇◇◇◇◇
/林家興
張太太覺得很心寒,因為管教九歲的兒子,打了兒子一頓,兒子跑到馬路上大呼小叫的,鄰居看見了打電話報警。警察立即來到,查看小孩子腿上有青一塊紫一塊,便用手銬把張太太帶走。當天,張太太在監獄裡渡過了一個終生難忘的晚上。第二天先生才把她保釋出來。
張太太每次想起這件事,心裡很不是滋味。若不是兒子說謊,她為什麼要處罰他?如果當時兒子認錯道歉,她也不會打他,可是兒子就是偏要駁嘴,死不認錯。張太太覺得兒子這樣子下去還得了,簡直要造反了,於是才怒氣沖沖地用腰帶打了他一頓,看他還敢不敢說謊,還敢不敢頂撞父母。
沒想到打了兒子一下,還得上法庭。法官最後接受兒童保護局的建議,判決張太太去上課,學習如何做父母,如何管教子女。或許因為這是第一次打小孩被報警,或許法官認為張太太是新移民,對本地法律不了解,才給予從輕發落。如果張太太再發生打孩子的事情,下次的判決可能是自己去坐牢,或者兒子被帶走,送給寄養家庭去照顧。
張太太心裡雖然嘀咕,自認倒霉,還是趕緊報名參加當地的親職訓練班。生平第一次,為了打孩子去上課,說有多不好意思,就有多不好意思。好像自己只會生孩子,卻不會教孩子,這是多麼丟臉的事。每次想到兒子把自己害到這步田地,總是禁不住要對兒子抱怨幾句。兒子也不知道媽媽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好像媽媽去坐牢,去上法庭,去上課,都是自己惹來的禍,心裡感覺十分愧疚。
張太太有時候問兒子:「到底媽媽愛不愛你?如果媽媽不愛你的話,媽媽會去管你,打你嗎?如果你不是媽媽的兒子,媽媽才不管你的死活,你愛說謊,愛頂嘴,那是你自己的事。」張太太的話,聽起來頭頭是道。兒子心裡覺得十分自責羞愧,認為都是自己的任性,不聽話,給媽媽惹來許多的麻煩。如果當時好好給媽媽打,不要跑到馬路大叫就好了。
張太太顯然不認為自己打孩子有什麼錯誤。因為她也是被父母打過,她自己現在比較能夠體諒做父母的辛苦。雖然當年很恨父母,現在早就忘了。只是當自己打完孩子後,總是多少有些說不上來的不安。
生氣打兒子,為了父母的尊嚴面子成分恐怕比較多,為了教導兒子好行為的成分比較少。經過朋友的提醒,張太太才明白,她的打罵行為竟然比兒子的說謊頂嘴還要糟糕。有意無意地,她在教導兒子用暴力發洩自己的挫折。自己打兒子上法庭又上課,其實是自己的錯,兒子懂什麼?
幫助兒子除掉說謊惡習,最好的方法不是訴諸連自己都不能控制的情緒,如威脅或暴力,而是自己能夠承認並調伏情緒,以平靜的心情,幫助兒子看清楚說謊的因緣和可能的後果。當張太太以關懷的態度提醒兒子的不良習慣時,兒子較會體諒父母的誠意和苦心,也比較懂得自我反省。當張太太向兒子道歉說:「雖然你說謊是不對,但是媽媽打你也是不應該的。」兒子和媽媽的感情也因此又拉近了一點。
(1990.5.《新雨月刊》第34期)
◇◇◇◇◇◇◇◇◇◇◇◇◇◇◇◇◇◇◇◇◇◇◇◇◇◇◇◇◇◇◇◇◇◇◇
剎那悟入聖境──林崇德修行日記
/宋澤萊評閱
1990.4.13.
14:25
把二個月以來的修行日記整理好。準備付梓。
觀察身心,一片安然,頗經鬆。
14:30
黃崧修寄來新竹學員林崇德的日記。
閱畢,頗感快慰,他在很短的一兩個星期內分析五陰,證入了須陀洹向,接近須陀洹果。情況穩,超過了黃崧修悟時情況,這是因為他的襌定接近了二襌、三襌境界之故。
更加肯定分析五陰為契入須陀洹,斷二十種身見的最力法門:他的修行日記抄錄如後:
三月三十日
08:00
觀身,咳嗽,一直流汗,鼻子不適,呼吸急促,感覺全身無力,精神不佳。
13:00
昏昏欲睡。躺下休息。
15:20
醒來,全身無力,心中焦慮,直覺到醫院看病。
16:00
心中忽然想到機車行照過期,匆匆出去。
17:00
思維四念處的功能,主要的功能是客觀化五蘊,自然產生離繫五蘊現象,而有定慧等持功效(這一點個人有些感受)。
對離繫五蘊功夫應自然,念念分明,對繫著太緊(之五陰),個人認為慢慢分幾次,放下抵抗力,層層分析繫著之因何在;自然發現原因是「無明」。
四月一日
08:00
思維觀五蘊之感受。
1 有一種情緒、感受,在觀察五蘊之無常一一生、住、異、滅,發現執著五蘊這無常相是自取痛苦。進一步分析這苦的原因,樣樣皆是五蘊相依相緣,自己繫著玩個不停,內心深深起了一個聲音:「我厭離這五蘊!」
2 一分析五蘊。離繫五蘊,自心感覺輕安,那種感覺像放下重擔。
更加不喜歡五蘊,懷疑五蘊非我的主體。這無常相我應該執取嗎?
它不在我中,過去、現在、未來也如此罷了。離開五蘊,我呈現無狀態(虛空之感覺),另一個感覺是五蘊在外面,遠遠的,身心的感受不知如何詳述它。
另一發現:離繫五蘊,五蘊一切皆有止滅之感覺。
17:00
突然有種感覺:
1無常相→厭離五蘊→不執著五蘊→離繫五蘊→呈現五蘊非我。
2但外境實有,生命實在,認清無常相,對生、住、異、滅是自然現象, 不自取痛苦。並善觀緣起、行七覺支、八正道、外緣止息。干擾減少,十二因緣,離欲,渴愛斷盡,渴愛之緣起亦斷,當下解脫!(五蘊止滅,幾呈無之狀態)
3感覺自己應該好好調理自己的身、口、意,行八正道,七覺支,心身平衡,善觀緣起,生活起來充實得很,待人處事,棒極了,利己利人。
應該好好調理自己的身、口、意→生命是實有→現在是實有→活在眼前一瞬間。
我明白了:「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心生歡喜,樂意奉行。
宋老師的翻譯太妙!太妙!太棒!太棒!
「我已經從過去的煩惱、生死中解脫出來,清淨的正行己經建立,已經完成一切義務職守,自己證知不會再入輪迴接受果報。」
因為過去惡習產生煩惱,我已清醒,不再行無明,行八正道,三十七助道品,永遠脫離了。
太感謝宋老師的教誨,提醒「三法印」,回歸生活中。行解脫之道。
20:30
喜由心生,掉眼淚。
20:40
悲心大發。
四月二日
08:00
觀察「我慢」。
10:00
觀察身心。
頭昏,身體平衡感不對勁。
14:00
觀察身體。
一片輕安,寂靜之音。
四月三日
15:00
觀察身體。
本星期內第一次有生氣之慾。
一覺照,深呼吸,內心一分析緣起,立刻警覺這是一種個人承襲家庭處理事情的手法,是一種不明智的行為,瞋心像空氣消失無影,心靈一片寧靜。
四月四日
9:00
觀察「我慢」之生、住、異、滅。
當我察覺五蘊繫著時,內心有種警覺,五蘊非我之感,我慢那種情緒之行為無聊,四念處一覺照之後,深感有止滅之感受。
止滅之感受,在不執著五蘊,離繫五蘊才有之。
14:00
內心有一種悲心,見別人我見執著,強烈的指使慾,這種悲心是否正常?
有一種想法,若他瞭解三法印,就不會如此,真可憐他。
16:00
發現慈悲心有助於「我慢」之止滅。
此看法正確嗎?
四月五日
14:00
觀察緣起,大大驚異。
十二因緣的斷除點,在渴愛之點,即是斷愛之點,四念處功能在此,造成五蘊離繫之,無明就無法繼續。
16:00
觀「瞋之緣起」→處事習慣→自小熟習→父母映射學習。(把這些舊經驗)當成自己處理事情手法。
瞋的進行→依過去習慣經驗→直覺行動→五蘊繫著→我見。
20:00
明白「三法印」就是佛陀修行三階段之體驗。以四念處下手,中間自然經過三十七助道品、八正道、七覺支、四正斷。因為無常,厭離五蘊,諸法無我後,自然有三十七助道品中的行為。次第如下:
四念處(為三十七助道品根本) →-種繫心功夫→定境培養→觀察諸行無常→厭離五蘊(因為五蘊無常,避免自取痛苦)→慧觀行為→離繫五蘊→我見斷→行三十七助道品→身心輕安。
明白四念處何以在初襌修行較好?
因為有覺有觀。較能清晰十二入處。變化覺受,在喜樂受時容易產生輕安,對人較有幫助。入深定時,發現身感容易淡化,受蘊、想蘊會強化,空感加大,十二入處不清楚,這樣無助於修行。入深意識時還容易產生很多幻覺(自然深意識的反彈),影響正常生活。生理機能一定會起一些變化。
所以我贊成宋老師看法。
21:00
觀察「我」、五蘊、十二入處、無常(生、住、異、滅),非我。
我呈現「無」「虛空」之感受。
身心脫落,如卸下重擔,如鳥兒輕快,五蘊的干擾度很淡很淡。
這是不是「明」之現象?
感覺有覺有觀。行為端正起來,處事有越做越對的趨勢。
22:00
性慾的緣起:
l﹒身體之觸(十二入處所引起)
2.心理之壓迫(工作繁重,精神之壓力)引起神經之緊張。內分泌失調(身體自然平衡反應),於是性行為,鬆弛神經。
對策如何?沒有結果?道家方法好嗎?氣往上提?性命雙修如何?
沒有對策。
發現情慾對五蘊繫著最強烈,自心一團糟。強烈佔有慾及自私慾。
看阿含經,發現教學有兩種:
1.有人請教佛法,佛陀教學如宋老師般教學,把經驗,學理傳授給他。如言奉行。
2.佛陀在生活中,有某人五蘊繫著太緊,佛陀慈悲,智悲雙運,予機會教育,當下離繫五蘊,解脫。如此奉行之。
我發現第二種教育,適合生活,待人處事,有利人利己之行為。
另一方面,在工作時,離繫五蘊,有助工作情況。
四月六日
16:00
觀身。一片輕安,坐車不影響定境。
感覺「無」之定義應該是體驗到:諸行無常、五蘊非我、拋棄抽象「我」之感受。
但是,眼前是實有,生命實在,並不是「一切皆無」之境界。
22:00
觀看阿含經「五陰誦」(第一次),大大驚訝,跟我的體驗,感受完全在文字表達上一模一樣。越看越讚歎。一篇一篇生活體驗,文字簡單有力。絕非思維邏輯。是修行實際體驗的一連串心理感受的反應。
不知其他人是否有同感嗎?或許我體驗錯誤?希望別人糾正我。
22:30
思維我應該行八正道,端正自己身、口、意行為。現在較明白善惡有別。
因為行三法印後,必然喜歡行善、厭惡行惡,遠離都來不及。
善惡絕對無法統一或不二。
四月七日
知道了佛陀的態度--活在眼前一刻間,因為過去、未來、皆非我們能完全掌握、觀察、分析。所以我個人感覺佛陀對十四無記認為探究它並沒有幫助現實問題的突破。煩惱依然照舊,而且第一因的探究,造成想蘊、識蘊繫著不清,加重煩惱(自取痛苦),不如活在眼前,貫徹三法印、四聖諦、三十七道品,體現涅槃重要。
以上是林崇德日記:
底下附上我對他的評價:
A.有關林崇德能獲致「五陰非我」的證悟,並沒有給我很意外的感覺,在前週的修行日記中,我已指出他的襌定境界抵達了二襌、三襌(光界),在這麼優秀的條件下,他要證入四果之證如探囊取物,為我所驚訝的是他證入之深刻性。
B﹒在這篇修行日記中,他沒有一句話是錯的。
C.他的證悟應該是在四月一日,當他說:「我呈現無狀態(虛空之感覺),另一個是五蘊,在外面,遠遠的。」他事實上已完全證入了五陰離繫的深層體驗。到了四月七日,這種狀況似乎沒有退失的現象。將來亦不可能退失了。也就是說他能永遠五陰離繫,永遠無我。
D﹒他的見解很快就被表現出來。
首先是他發現了「我生已盡」的道理。這是證悟之初,輪迴之根(多羅樹喻)被徹底斬斷的現象。為什麼說證入的「無我」比見解上的「無我」重要千百倍呢?那就是證入「無我」的人,會完全獲取「我生已盡」的認知,即使再輪迴頂多也一、兩次而已,因為根已斷,再生之可能亦斷了。
E﹒在四月五日,他馬上知道十二緣起的若干奧秘。指出斷愛是一個重要下手處。這一點非常了不起,他可以斬斷其連鎖性,循著「此滅故彼滅」來逆觀因緣,勝於一般人只知「此起故彼起」的膚淺見識。在同一天裡,他又瞭解三法即是三種修行階段,又知道三十七助道品的運用,可以說發展神速。
F.在他的體驗裡,有幾個重要的觀點,是用來檢定他具有與須陀洹一樣見解的證明:
l﹒對「無我」及「無」的解釋十分正確。他認為「無」應該是五蘊非我諸行無常、拋棄抽象之「我」,但外境是實有、生命(界)實在。並非一切俱無。
2﹒對善惡十分分明,瞭解善惡無法統一。這就是正見的獲得。
「無我」與「正見」就是須陀洹的自知自證。因此我們說林崇德十分接近須陀洹了,只要他再把見解擴大到人間生活及佛教本身加強考察,他將成就須陀洹的果德。之後就是掃除我慢、我使、我欲之習氣。
G﹒對十四無記的看法亦完全正確。和雜阿含經相應也是必然。
在這麼幾天裡,林崇德達到了三法印、四聖諦、七覺支、八正道、十二因緣法的深觀,在目前台灣佛教界是很少的,他是繼黃崧修之後又一個深入雜阿含奧秘的人,他們的修行充滿了古樸、典雅及誠實。
林崇德之分析「五陰非我」,也不過才二、三個星期而已,足見古時佛陀弟子大半成就阿羅漢果所言非虛。
今天的台灣佛教界對於分析五陰的重要性十分矇昧,甚至有些人並未能有「五陰非我」的體驗,卻貿然自稱四果聖人,或妄稱成佛。諸如李元松大談一切俱無之斷滅論,既無山河大地,也無六根意識(福報78.11.20-25),和須陀洹對外境採取「實有」的修證大大不同,卻妄稱是三果聖者;當他印證別人開悟時,竟採用了「明與無明都是明」的佛魔等同立場,混淆了明與無明的界線,卻一再宣稱他「現證涅槃」,被印證的人亦不知這是破壞涅槃之道的說法,大大以為已得聖果,相互自以為滿足。這種現象都是對四果位的侮蔑,與阿含精神背反。
最近李元松的《現代襌》刊物(第五期)登出諷刺奉《阿含經》修行的文章。對阿含的重要性完全無知。此種怪現象都是台灣返回根本佛教的歧途。我特援林崇德、黃崧修可喜、清新之例,不惜筆墨,呼籲台灣佛教界以林崇德、黃崧修為鏡,一起來參究「五陰非我」,以使台灣人更懂得四念處、三法印、八正道,以輔日益毀損的世間道德。庶幾乎台灣人之幸也!
(1990.5.《新雨月刊》第34期)
◇◇◇◇◇◇◇◇◇◇◇◇◇◇◇◇◇◇◇◇◇◇◇◇◇◇◇◇◇◇◇◇◇◇◇
/許士群
《編者按》作者參加台南維鬘「現代佛法班」之後,有寫修行日記的習慣,這是他對佛法體認紮實,進步神速的原因之一,這一段日記是記於1990.4.12,18:00,特別細觀約三分鐘發生的一舉一動,身心微細的變化都無所遁形,細觀是使身心憂惱解體最重要的第一步。《參加「現代佛法班」心得》是在1990.5.3,20:00,花二十分鐘寫成。
在書房看《佛教新聞》。
耳際三聲明亮汽笛聲,好刺耳,內心一陣不舒服,縐了三下眉頭。
左手按書桌,右手放下筆,把書往前移,雙腳掌著地,挺腰站起,胸腔一股悶氣,心裡暗罵:「老是這麼吵!」
嘴巴吸氣,轉身,向右走正步,推開落地門,右腳跨出門檻,右手扶著把手,左手扶欄杆,
身體呈傾斜,探頭,向馬路看,腳掌墊高,腦海裡出現一個「?」心裡想著:「到底什麼事?」嘴巴嘆口氣:「唉!」
眼看沒車子,心想:「車子大概過去了。」腦中一陣空白,兩個呼吸,覺得左右腳呈交叉,小腿肌肉有點拉緊感覺。移動右手扶欄杆與左手同時著力,心想:「先透口氣也好。」深吸一口氣,移左腳與右腳齊,站穩,心想:「作個深呼吸吧!」兩手擴胸,雙腳移開約30公分,腰有點酸,深吸兩口,空氣好涼,才想到是下雨天。
此時胸部肌肉有點緊,雙手不敢太用力,乃放鬆,心想:「人如果不常運動會沒精神。」當下擴胸五下,再作大轉弧,用力呼一口氣,腰際兩邊明顯感覺酸,墊右腳,墊左腳,頭一陣昏旋,眼前出現三個星星,閉上眼睛,景象是 「黑色底,三白點。」
背部略微發汗,上衣一些跑出腰帶,小腿有點酸。睜眼看「東帝士」招牌,眼前空中,一片白茫茫,好清涼感覺,想起《西遊記》天上仙境,一陣騰雲駕霧感。覺雙手插腰,「喝!」一聲,胸口好舒服,拿下眼鏡,用力閉眼,蹲跳三下,腰際贅肉連續振動。好了,該繼續看書了。
右轉身子,右手推開門,右腳向右移,左手按門框,跨進左腳,心想:「不知剛剛看到第幾頁?」右腳跟進,右轉身,關上門,後轉五步,到座位。
左手按書桌,右手拉椅子,側身入位,坐下,扭轉腰部,挺挺上身,右手拿書,左手翻看至書簽,右手提筆,繼續看,心想:「該好好看書,不再受外界干擾。」
抬頭。眼望天花板,沈思兩秒,呼半口氣,嗯,該記下這一段。
參加「現代佛法班」心得
以「如實」的態度學佛法,去體驗真理:
u 如實的知──親證後肯定存在。
u 如實不知──親證後肯定不存在。
u 如實的保留──未親證知(存在),或未親證不知(不存在)者,要如實保留。
u 如實的親證──對他人的口說未親證者保留;對自己的已證,如實的追查是否已徹底。
u 打破權威。
u 不以佛法的成就去酬庸自己或他人一一自己尚未親證,或他人尚未親證的部份,勿妄加肯定或給予酬庸式獎勵。
1. 以加強四念處的自我觀察,養成細觀、深觀、專注一意的覺察能力,去體驗無常、無我、緣起互動的法性。由之探索週遭事物的因緣和合互相關係,從而理解到情緒變化之起因、過程、降服方法,進而依次袪除貪、瞋、痴、慢、疑的劣習。
2. 透過四念處修行對自我的探索,可以反照對他人的了解,藉以自覺、覺他。
感覺──1.從八正道的內涵充實,了解到言語、行為的取捨標準。
2.從四念處的不斷修持練習,我體悟到四聖諦“苦、集、滅、道”的處理方式,也加深了對佛陀當年提到“苦”的那種根源及感覺,知道苦之為何物。
3.數度親證“一分涅槃”
4.肯定學佛之路沒白走,想一直走下去。
(1990.5.《新雨月刊》第34期)
◇◇◇◇◇◇◇◇◇◇◇◇◇◇◇◇◇◇◇◇◇◇◇◇◇◇◇◇◇◇◇◇◇◇◇
╱張慈田
遲了二十年,台灣終於在4月22日與世界一百多國同步參與「1990地球日」的活動。這個活動成氣候之前,還曾遭部分媒體的聯合封殺抵制,可見這個號召「做全球性的思考,從地方行動開始」的地球日在台灣誕生還頗不容易。
台灣過去十年的環境保護行動,大都集中在地方性、局部性的反污染,對於台灣整體的本土生態保育及全球環境環環相扣的問題的關懷都顯得不夠,這牽涉到目前的草根環保組織及動員能力都還很脆弱,有高瞻遠矚的環保人士還很欠缺,還有,台灣經濟政策還很迷信於追求高經濟成長,而未認真落實做生態保育工作。透過地球日的活動,可以提升台灣環保的整體觀及對政經發展作一些檢討。
台灣的政經領導階層及決策人物及企業界人士對台灣受到各類污染傷害,還很冷漠,還很能抱著得過且過的心態,為了求得令人炫惑的財貨,不惜犧牲生活品質及讓生態環境繼續惡化。對惡化環境的污染自力救濟行動,有關單位都還不時祭出「公權力」來懲治抗議者,他們的眼光淺短及立場偏頗,今人憂心與痛心。
國人現時都略有環保的意識,但參與環保行動還有待提升,除了加強自我節制的「節約能源」、「舉手之勞做環保」的行為之外,若能隨分隨力參與環保行動或組織,才能真正提升與確保居住環境的清淨。不過,人民肯不肯參與環保行動的前提,似乎還得看自我的綠色(green)觀念,能否戰勝貪婪(greed)而定。
佛教界的環保意識與行動又如何呢?佛教的各種淨土及園林思想頗為發達,但實際上,大部分教徒的淨土思想只停留在一種消極性的嚮往,而不是想主動積極地去創造與建設,這是一種缺憾。佛教徒有一項行為跟環保約略有關的是放生,佛教徒每年花費在放生可能用上幾百萬甚至幾千萬元,若有心人能進行宣導,建議把這項功德金移做更有計劃及長期性的護生及生態保育,不但能提升教徒成就功德的品質且也將對淨化台灣做出貢獻。
(1990.5.《新雨月刊》第34期)
◇◇◇◇◇◇◇◇◇◇◇◇◇◇◇◇◇◇◇◇◇◇◇◇◇◇◇◇◇◇◇◇◇◇◇
╱張慈田
回歸原始佛教的用心是要將佛陀的真實教法展現在人間,續延佛陀的法身慧命。
原本的佛法是直樸的、平實的,是你我可以經驗的。談「無常」的道理,可以消除對人事物的粘著繫縛的痛苦;談「苦」,使人重視它存在與擾亂身心的事實,並集中焦點處置它;談「無我」,可以體證五蘊身心是應因緣產生,沒有永住、常在的實體我,而打破自私及自我中心;談「涅槃」,是認定個人及社會的貪瞋痴三毒之火可以自知自證地分分熄滅乃至澈底熄滅。這些教法佛陀不斷地、反覆地教導,成千成萬的弟子親證到與佛陀同等的自在、解脫、離繫的境界。
在歷史上,佛陀的法脈除了戰爭與惡王的毀滅之外,遭到很大的挑戰,並非來自外道的教理,而是來自佛法被改頭換面,從「無常」乃至「涅槃」無不或多或少變色。變了色的佛法,被稱為「異方便」而包容,潛藏在大乘經典中,它的存在有市場需求,也能吸引成千成萬人的仰信。
台灣佛教以往是「大乘佛法」的天地,但是印順法師的《佛法概論》(1949)、顧法嚴譯的《佛陀的啟示》(1968)及一些原始佛教的著作的發行,才開始承接佛陀的法脈。印順法師本身重視原始佛教是因為他研究佛教起源的需要的緣故,他在感情上與理智上都信奉歷史上的「大乘佛法」(特別是初期大乘),亦即他在介紹原始佛教時還不夠忠實,還難免說聲聞人悲心不足、「急於求速證」、「初期佛法的時代適應性,是不能充分表達釋尊真諦的」之類貶抑的話。我們對立場「堅持是大乘」的人理解原始佛教,談「回歸佛陀時代」,須要持一些保留態度。
在以「大乘佛法」為主流的台灣,很難得地能激起這麼一陣修學阿含的熱潮,我們寄望佛教界能正視釋迦牟尼的原始教法,不要以「小乘」的偏見來排拒原始佛教,也寄望大乘教徒能有因緣修學原始佛教,進而摒除「異方便」的歷史包袱,而正確地踏著古仙人的道。
(1990.5.《新雨月刊》第34期)(2004.5.24.訂正)
◇◇◇◇◇◇◇◇◇◇◇◇◇◇◇◇◇◇◇◇◇◇◇◇◇◇◇◇◇◇◇◇◇◇◇